细看小说网
细看小说网 > 短篇甜饼合集 > 第一章
字体:      护眼 关灯

第一章

 

“叮铃铃…”

下课铃一响,安静的教室瞬间躁动起来,伴随着椅子挪动的声音,学生们一个个像打了鸡血一样,互相招呼着去哪里玩。无论教室内或教室外,大家都异常兴奋。

其实也能理解学生们为什么会那么高兴,原因无他—今天是周五。

不止学生走得快,有些急着回家做饭或接孩子的老师也赶得匆忙。在以往,无论是周一周二或周五的放学铃声对宋识初来说都一样,家里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早点回去或晚点回去对他而言没什么不同。

当然不是一直都这样的。

在俞枫上大学前,宋识初才会像那些着急回去的老师们一样,一下课就飞奔回家。

家里有个小孩在等他。

俞枫上初中时比较早放学,要是回去的时候宋识初还没回来,他会先乖乖做晚饭,然后乖乖等他回来。

有时候宋识初排晚班,需要看晚自习,晚饭便会在学校食堂吃。初中的晚自习时间不像高中一样晚,七点开始的自习到八点半结束。

小区离学校挺近的,宋识初从学校开车回公寓大概要花十分钟,算上下班整理资料,有时候批改剩余作业的时间,实际走到家门口也差不多八点四十了。

而每当他进门,包都没来得及放,就会收获一个拥实的怀抱。

小孩会笑嘻嘻地将头埋在他的肩窝里,蹭一蹭,用自己微微卷曲的头发给宋识初挠痒痒。

“哥!你回来啦!”

说来也真是奇怪,进门拥抱这个习惯从小学延续到高中,宋识初眼睁睁看着小孩双手环绕抱的位置从大腿到腰间,小孩的身高从那么一丁点到高出他一个头。

饶是如此,他并不感到违和或别扭,也不会觉得孩子长大了还那么幼稚不好,相反,他很享受这种感觉。

因为这是他从小养到大的小孩。

没有一丝血缘关系的两个人共同生活多年,宋识初早就已经把他当作亲弟弟来对待了。

“宋老师,今天走那么急是不是弟弟回来啦?”

“嗯,早点回去做饭。”

宋识初温和的声线很符合他语文老师的形象。

他拎着包下楼,完全没意识到自己下楼的速度有多快,已经赶超了好几个老师,心心念念的都是昨晚俞枫发来的信息:晚上会回家吃饭。

自从余枫上了大学,乃至读研后,两个人相处的时间变得越来越少。

俞枫考上了国内顶尖学府燕大,燕大就在隔壁省,坐动车需要三四个小时。按理来说每周末若是能回家,二人还能一起度过周末时光。

刚开始的确是这样,俞枫每周五上午上完课,下午没课的时候就会回来。

那一段时间宋识初周五放学走得比其他老师还快。因为这事,他也经常被其他老师善意的调侃,说他是弟控。

大学四年的时间不长不短,俞枫成绩优异拿到了保研资格。

经常听别人说,研究生只有考上去的那一刻是高兴的。

宋识初没读研,一开始不理解这句话的含义,直到俞枫的周末一次次被占用,他们见面的时间越来越少…

宋识初才知道,读研真的很辛苦。

这一年,小孩周末很少回家,由面对面的交流变成隔着两块冰冷手机屏幕。有时候视频通话,他甚至看到俞枫眼底下的乌青,为此常常心疼不已。

知道俞枫课业繁重,聊天记录里发得最多的消息便成了“早点休息”“别太累了”。

等待红灯转为绿灯的期间,他望向车窗外的世界。夏季的夜晚总是来得迟些,这会天还是亮的,没几辆车开车灯,不过鸣喇叭的车倒是不少。

周五傍晚是车流高峰期,十字路口经常堵车。他碰过几次,原本十分钟的路程硬生生被堵成四十分钟。

幸而初中周五下午只有三节课,比其他时间早放学,宋识初错过高峰期才能早点回去做饭。

距离上一次见面过了多久?

宋识初想了想,上一次见面还是在暑假,开学到现在快三个月了,这是俞枫第一次回来。

一想到待会就能见到小鱼,宋识初的嘴角不禁勾了起来。

宋识初喜欢家里有人的温馨感,只有这种温暖才让他感觉他还活着,他是个活生生的人。

俞枫说自己搭的车次有点晚,大概要七点才能到家。宋识初让他慢慢来不用着急,自己下班后先回家做饭。

真好笑啊,明明自己才是那个马不停蹄的人,却反过来让对方不要急,宋识初心里想着。

知道小鱼要回家后,他大晚上的赶去超市买了一堆小鱼爱吃的菜,这样第二天下午回来的路上就不用再特地去买菜,节省了不少时间。

宋识初从包里掏出钥匙,插入锁孔。他刚开门,还没来得及看清眼前人的脸,就被紧紧拥入怀中。

“哥!”

熟悉的气味扑鼻而来,毛茸茸的头发在他肩窝扫荡着,宋识初听到自己锁骨前面传来的声音:“哥,我好想你。”

“小鱼…”

宋识初宠溺地摸了摸俞枫的脑袋,笑道:“还会骗哥了,不是说七点才到?”

因为身高,俞枫将头抬起来的时候,宋识初需要仰头看他。

三个月不见,他似乎…又瘦了。

宋识初仔仔细细端详了一番:“变瘦了,是不是又没好好吃饭?”

“哪有啊哥,我明明很有肉的…”

事实上,俞枫并有时候虽然会因为实验没法按时吃三餐,但他并没有瘦,反而身体很结实。这完完全全是宋识初的“老父亲心态”在作祟。

俞枫身量高,将近一米九,身材很好,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类型。相貌比身材更加出色,皮肤白皙,眉眼精致,鼻梁高挺,是实打实的好看。

这样的外貌配上不一般的身高,走在街上常惹人频频回头,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明星或模特呢。

青年狡黠地眨了眨眼,一双桃花眼眯起来的时候显得尤其好看。他顺手接过宋识初手里的包,又将拖鞋摆到对方脚边。

“这不是太想哥了嘛,想给你一个惊喜。”俞枫边说边拉着宋识初去洗手,“每次都让哥来做饭多辛苦啊,这次尝尝我的手艺。”

宋识初看见桌上满满当当的菜肴,一时有些吃惊。

俞枫会做饭,但掌握的菜式没有宋识初多,因此他俩都是宋识初做饭居多。没想到小孩背地里学会做了那么多菜,他暗暗感慨,小鱼真的长大了。

好吧,又似乎没长大。

在对方满怀期待的注视下,宋识初用筷子夹起一块排骨,放入口中。

“嗯,很好吃。”

不知道自己的称赞是不是有什么魔力,宋识初仿佛看到俞枫眼睛亮了亮,星星眼都要冒出来了。

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可爱。

青年眉眼弯弯,手上动作着,夹了好几块排骨放到宋识初碗里:“哥喜欢就多吃点,以后换我给哥做饭。”

宋识初一边应着,一边从冰箱里的保鲜层拿出两瓶饮料,把最先打开拉环的那瓶递给俞枫后,再开自己那瓶,抬头抿了几口:“小鱼这次能在家里待多久?”

俞枫瞧见宋识初的动作,也跟着喝了几口饮料。

“上次那个实验报告忙完了,导师给我放了三天假。”他做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活脱脱像一只耸拉着脑袋的可怜小狗,“这次只能跟哥待三天,下一次不知道会是什么时候…”

宋识初仿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