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与乌映璇的通信
彩师这一次来到了城隍庙,便格外感觉到人群的宝贵。
走着走着,看到廊柱上有小小的黑洞,练彩师便好奇地问:“这是什么?”
庙中的一个师傅看了一眼,答道:“小刀会那一年闹起来,把庙占了,两边打来打去,留下的弹孔。”
见练彩师一脸感叹的表情,那道士又说:“那边还有刀砍的痕迹呢,这些年兵荒马乱,一直都没来得及修缮。”
于是练彩师便转了个念头,与人们在一起当然是好,不过倘若人群之中打起仗来,也是麻烦,世上果然没有完美的事情,总是有些缺憾。
在城隍庙走了一大圈,把各个地方都看过了,练彩师便走出寺庙,来到外面的街道,在这个时代,这里就形成了商业街,也是小吃街,街上有许多卖食物的摊子,对于这样的地方,练彩师向来非常感兴趣,一见到成排的食店,登时就会兴奋起来,以为是人间最幸福的事情之一,她这一次来城隍庙,一半为了看这里的景致,另一半则是为了吃东西,城隍庙的小吃啊,那可是相当出名的。
于是练彩师把这一条街从头走到尾,又从尾走到头,最后在一个摊子上坐下来,要了一碗炒年糕,又从旁边摊子拿了一碟糟田螺,便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城隍庙的小吃啊,果然是名不虚传,真香啊!
难怪周瑞芳当初住院的时候,偶尔实在忍耐不住,便会吐槽医院里的伙食,实在是太一般了,好处是保证卫生,医院食堂对卫生条件要求相当高,蔬菜和肉都要清洗干净,锅灶也要洁净,动不动就是大扫除,不能够满是油污,毕竟除了医护人员,有一些住院病人也是在这里吃饭,倘若吃坏了肠胃可是麻烦,然而那口味就真的是……太家常了,其实也还行,只是真的说不上是美味,像是周瑞芳这样饮食精细的人,哪能受得了?
练彩师从前倒是没有太多感触,她可是经历过天京城中饥荒的,所以对于医院的工作餐,她便觉得也还行,倘若是自己烹调,还未必有这些花样,练彩师基本上是“极简饮食”,怎么方便怎么来,只是她今天坐在城隍庙前的街上,吃到了这里的小吃,那叫一个鲜啊,太好吃了。
于是练彩师就琢磨,一会儿回去的时候,再买一点带回家,就当做今天的晚饭,那么今天这一回城隍庙之行,就非常值得了,坐在家里也能吃到这边的小吃,就带蟹壳黄烧饼,回去了再随便配一点菜便是一餐饭。
练彩师正在陶醉着,忽然听到有人在街上叫喊:“不好了!李大人在三河败了!”
练彩师登时就是一愣,李大人,哪个李大人?
街头很快便哄传起来,闹闹嚷嚷,起先只是几个士人在说,后来大家都传开了:
“就是李续宾李大人啊,在三河给长毛的四眼狗弄死了。”
“啊呀呀,原来是李续宾大人啊,这可怎么好?他那么能打的人都死了啊,长毛会不会打来我们上海?”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是真的么?那三河在什么地方?离我们这里远么?”
“千真万确,就是四天前啊,李大人死在了三河,那个陈玉成真的是厉害啊!”
练彩师在那里扳着手指头一算,四天前,那么就是在公历十一月十六号,李续宾死于三河,和他对手的就是太平天国的英王陈玉成。
然而三河究竟在哪里,练彩师其实也不知道,就只得问隔壁桌的人:“老先生,三河在哪里?”
那个六十几岁的老者捻着胡须慨叹:“三河啊,是在皖省,与庐州相距不远,庐州到这里大约,八九百里路吧。唉,也不知长毛之后是要往哪个方向攻,前一阵浦口那边官军败了,对朝廷很是不利,哪知如今三河又败了,李大帅也完了,没想到长毛经过了那一场内讧火并,强弩之末居然还有这样的本领,倘若就此竟然又恢复了过来,我大清可是危险。粤匪啊,那几个老的去了,新的却又冒出来,那个陈玉成,好像又叫做‘三十检点回马枪’的,听说颇为厉害,竟然是一茬断了又有一茬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连绵不绝,让人可恨。”
听到这样的消息,练彩师的心便有些乱了,周围也纷扰不休,大家都在说着太平军和官军的事,流言简直如同野火一样传得飞快,片刻功夫许多人便都知道了,于是都在议论这个,练彩师听得有些心烦,她不是不能置身于闹市,事实上她很喜欢待在熙熙攘攘的街头,方才在嘈杂的街边吃饭,感觉很是惬意,觉得充满了生活的气息,可是现在大家都在说着打仗打仗,她就感觉有点坐不下去了。
练彩师匆匆吃完了面前的东西,结了账,又去买了几个烧饼,赶快雇车回来,回到家中就进入空间。
午后温吞明亮的光线下,青山之间的一条河水旁,坐着一个女子,手里持着一根钓竿,正在那里钓鱼。
开启空间三年多的时间,练彩师终于开始垂钓,她是前不久才制成了人生若只如初见
很快,一八五八年结束,时间进入了一八五九年。
练彩师那一次去了城隍庙,觉得终于算是“不负此生”,再给乌映璇写信,也很有内容可写,五九年初,咸丰八年的末尾,练彩师往苏州那边写信,便将城隍庙之游详详细细写了一大篇,端端正正的楷书密密麻麻直写了两张纸,这才罢了。
写过了这样一段重要的情节,练彩师把钢笔搁下来,甩了甩手腕,真有点累人,穿越到这里几年了,自己仍然是没有习惯使用毛笔,在上海的生活稳定之后,便在洋行里买了这种蘸水钢笔,真正是“蝇头小楷”,笔画很细的,以至于乌映璇回信中便说:“洋人的笔写起字来节省纸幅,写小楷也省力。”
其实钢笔铅笔自己也不太喜欢,最喜欢的就是打字,敲击电脑键盘,然而这个时候不要说电脑,连打字机都还没有呢。
休息了片刻,练彩师又往下写新的内容,是自己新增添的食材——青蛙。
也叫做石鸡的,就是山溪之间的青蛙,练彩师本来不知道还有这些名目,是那一次邹嬢嬢出街买了一串青蛙,活蹦乱跳,拎回来呱呱直叫,lockhart一看就有些疑惑,问道:“嬢嬢买这些做什么?”
邹嬢嬢呵呵地乐:“炒来吃啊!好久没吃到石鸡,今天总算遇到有卖,我就赶快买了回来,大夫你瞧,顶新鲜,蹦跳得有劲。”
lockhart一听就有点发晕:“嬢嬢,我并没有不尊重你的意思,只是这种蛤蟆能吃吗?”
邹嬢嬢扁了扁嘴,很有些怪他少见多怪,急急地给他讲:“大夫啊,石鸡可着实是好东西,你不要只把它当做蛤蟆,石鸡不是蛤蟆,石鸡是石鸡,就是长在溪水石块之间的田鸡啊,之所以也叫做‘鸡’,就是说它的肉是和鸡肉一样的补养人,可真是好吃啊,那肉比鸡肉还嫩,雪白雪白的,在我们赣州,石鸡很有名的哩,倘若是女人生了孩子,又或者家里有病人,捉几只石鸡来烧了汤,也和鸡汤一样的补身子,大夫你可一定要尝尝!”
邹嬢嬢是江西人,太平军攻入了江西,她便一路逃亡,来到了上海,这些年无时无刻不在思念故乡,大家聊天的时候,她就会说起自己的家乡,主要是铺陈家乡有什么好吃的东西,比方说赣州的鱼饼啦,赣州的芋头啦,赣州的酿豆腐啦,还有赣州的橙子,那叫一个津津乐道,回味无穷,显得她对于家乡的怀念,主要就是附着在食物上,一瞬间练彩师居然感到,邹嬢嬢好像漂洋在外的华侨。
今天终于又听到了她的抒发,情感都寄托在石鸡上,山间溪流间石头缝里生长的四脚鸡。
于是练彩师便也知道了,自己在河边钓到的是石鸡,味道确实不错,那一回钓来两只石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