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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他琢磨半晌,又问:“但不能是茉莉、晚香玉之类的,是吗?”

“为什么?”李鹊问。

施弥明道:“布置婚礼那天,你不是说你不喜欢太浓的白花香?”

李鹊略感诧异。

这一句平实的话,倒比那句“陌上花开可缓缓归”叫李鹊动容百倍。

李鹊有些似身子浸在温水里,却又听见施弥明说:“但最近的传闻还是要处理一下,我们明日去逛街,我已约好狗仔‘偷拍’了。”

李鹊便似猛从温水里起来,风吹沾了水的肌肤,反而比不泡温水还冷。

他脸上淡淡笑着:“约好也叫‘偷’?”

“也就是一个技术性的形容而已。”施弥明笑笑,又道,“可能需要牵手,李公子可以配合一下吗?”

李鹊听这话,就已经觉得掌心发烫,脸上却还是淡定:“行吧。”

李鹊掩饰什么般的别过头:“那我想想,明天穿什么。”

“不用太隆重,”施弥明顺着他的话题说,“要低调一些,戴口罩和帽子,极力呈现出一种‘不想被拍到’的样子。”

李鹊得承认,施弥明还挺有炒作的天分,不当投资人,却当公关或经纪,都有得发达。

第二天,商场里人潮涌动,李鹊和施弥明早早来到商场门口。两人低调地混迹在人群中,打扮宛如普通的街头行人。施弥明戴了一顶黑色鸭舌帽子,配最基础的蓝色医用口罩遮住了半边脸,真够平实。而李鹊则戴牛仔渔夫帽,配立体得可以万丈高楼平地起的v脸口罩,绝不可能放弃对自己形象的追求。

他们走得并不急促,反而保持着一种悠闲的步调,时而停下来聊几句天,仿佛只是为了感受这繁华的城市生活。

商场里的人们或许注意到了这对从背影看就应该是帅哥的行人,但并没有过多的关注。

李鹊对施弥明说:“那几家品牌专柜我常去,一进去就认得我。”

“我们不去专柜。”施弥明说,“去快消店逛逛?”

“快消店?”李鹊一怔。

他这辈子都没去过快消品牌,突然被提议,还真有几分好奇。

“好啊,”李鹊雀跃,“去看看。”

二人走过五光十色的高档橱窗,来到了一个简约而明亮的快消品牌门前,然后踏入了这家名为city breeze boutie的连锁店。

李鹊的目光在陈列的商品上流连,看到货架上琳琅满目的商品,诧异地说:“一个展示台还能放那么多商品啊。”

李鹊平常去的高档专柜、买手店、精品店等地方购物,商品陈列得好像彼此贴近超过五厘米就会爆炸一样。

他自然是没见过这些摆得密密麻麻甚至有些乱糟糟的陈列方式的。

李鹊好奇地四处张望,轻轻触摸一个手持式小风扇,手指在磨砂的表面上滑过,感受到了那种细腻而舒适的触感。他不禁好奇地抬起眉毛,眼睛中闪烁着一抹惊讶。

“这个看起来好小啊,而且设计得很有趣。”他抬起小风扇,打开开关,微风随即扑面而来,带来一种清新的舒适。

施弥明笑道:“李公子从来没用过小风扇?”

李鹊仔细一想:“莫说是小风扇,大风扇我也没怎么用过。”

他住的地方、去的去处基本上都是恒温保湿的。

某种意义上,他还真的是“温室里的花”。

“但是李公子却要用壁炉。”施弥明揶揄。

李鹊没好气地“呿”一声,他环顾四周,想找到一个导购或者店员来询问手提小风扇的一些情况。然而,city breeze boutie里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像他习惯的那样穿着整齐的制服站在他身边微笑,也没有任何人主动走过来询问需求。

李鹊显然不习惯这种不周到的服务,略显迷茫地看着施弥明。

施弥明笑了:“这里的店员很忙的。你看中想要的话看一下price tag,觉得价格合适就拿着直接去收银埋单就好。”

李鹊恍惚:“买东西还要看price tag?这里的东西很贵吗?”

这么想着,他翻了一下价标:“288?”

看到这价格,李鹊和施弥明同时震惊。

李鹊:才288?他们这儿是慈善机构吗?

施弥明:一个烂鬼风扇仔就288?不如直接打劫银行!

离奇预知

李鹊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不停地拿起各种小巧的生活用品放进购物篮。

巡逻到文具区,他一边拿着一支彩色铅笔,一边笑着对施弥明说:“这支铅笔看起来简直太有趣了,不买可惜。”接着,他又加入了一些彩色便签和别致的书签,仿佛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对文具的收藏家。

施弥明:……醒醒!你根本不写字!

走到厨房用品区,李鹊发现了一套设计精美的厨具,心生好奇。李鹊拿着马卡龙色的珐琅牛奶锅,细细端详,不由得感叹:“这套餐具太可爱了,必须买。”

施弥明:……醒醒!你根本不做饭!

但施弥明也很清楚他没法叫醒李鹊,只好提着购物篮,如仆从一般跟在他背后走动。

店内人头攒动,各种生活用品摆满了陈列台,导致过道相对狭窄。

李鹊兴致勃勃地翻找商品,不经意间差点被一个匆忙的顾客撞到。

施弥明眼疾手快,立即上前,一把牵住了李鹊的手臂,稳住了他的身形。

“小心点,人多挤啊。”施弥明提醒着,他的手轻轻揽着李鹊,但依旧留有若即若离的空隙。

李鹊有些意外地回头,感受着这个似是而非的拥抱,抿了抿唇,故作不快地抱怨:“这儿什么都好,就是人太多了。”

“逛够了就去收银埋单吧。”施弥明笑笑,把手从李鹊的肩上放下来,然后自然地把李鹊的手握住。

施弥明的握手既不过分紧实,也不显得过于轻飘,正好轻轻环绕着李鹊的手,牵引着他往收银的方向走去。

李鹊感到自己的手被牵着,心跳如雷,低了低头,低声问:“狗仔来了?”

“早就来了。”施弥明说,“跟足全程的。”

李鹊撇过头,跟施弥明来到排队结账的队伍后,只见队伍分成几条,条条都有人排。

李鹊哪里见过这种阵仗,又好奇又郁闷:“交钱都要排队啊?”

“是啊,李公子暂且忍耐忍耐。”施弥明答。

李鹊左顾右盼,突然想到什么,问:“狗仔岂不是会拍到我来city breeze boutie?”

施弥明好笑:“怎么?嫌这样撑不起你富家公子的排场?”

李鹊想说“我的身份标签早从‘富家公子’变成‘富家太太’了”,但却不会在施弥明面前说出来。他笑笑,说:“人靠衣装,你要是不在乎排场,也不会舍得买赛马、买高定。”

施弥明点点头:“适当的排场可以抬高身价,但如果总是高高在上也会乞人憎。适当的低消费可以有助建立更落地的形象,有助于提升公众的认可与好感。”

李鹊听他说得头头是道,便道:“那你故意带我来这儿,仅仅是为了扮亲民?”

施弥明说:“也不仅仅是,city breeze boutie背后的大老板和我也是朋友,我也来捧个场,帮忙带一带热度。”

李鹊的手仍被施弥明牵着,但此刻却已不觉得温暖,手心的热度慢慢冷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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