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看小说网
细看小说网 > 落日前&&告白 > 後记----告白是为了看见真实的自己
字体:      护眼 关灯

後记----告白是为了看见真实的自己

 

後记------告白是为了看见真正的自己

《落日前告白》是我写的第一本,将近半年的时间,几乎天天都在写着这部故事,终於在今日将它做一个结束。有种吾家有nv初长成的感慨xdd

「每一个故事,都来自一个想要延续下去的回忆」,这是我写作的格言,《落日前告白》也是这麽来的。

不知道你们有时候会不会有这种感觉,想到某个久久没有联系的人的时候,想起与他的回忆,然後不禁思考着:「不知道若是现在还有联系,那我们会是什麽样子?」

这就是我在写作的时候所想的,既然时间无法倒流,人事已定,那就让我在创作之中做出一个我们不一样的结局。

在《落日前告白》当中,小曦因为意外而失忆,忘记了一直在身边的路季yan,而後喜欢上了莫浩安,却因为担心被放大检视而迟迟不敢将心意告诉对方。

在暗恋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常常这样?正好喜欢上一个许多人都ai慕的对象,因为担心自己被拒绝会很丢脸或是觉得自己配不上对方等种种原因所以告白这回事就因此作罢,可是,这样的我们,真的喜欢对方吗,或者,我们会喜欢这样的自己吗?

是不是因为这样,所以我们只能将自己留在想像之中,希望自己就是那个幸运的灰姑娘,得到王子的青睐,然後等着他来找到平凡的我们?

路季yan曾对程曦说:「只要你是程曦,那就够了。」我想,很多时候,当我们在寻找对的人或是当朋友问起我们怎麽会喜欢谁谁谁的时候,我们的回答总是「我喜欢b我高的」、「我喜欢会运动的」、「因为他能力很好,让人很有安全感」等条件式的回覆,可是,喜欢是不需要理由的,世界上有着这些特质的人多的是,这或许会是你选择对象的其中一个过程,但绝对不是最重要的原因,就像程曦一开始喜欢莫浩安一样,因为在刚失忆的时候恰好出现这麽一个x1引她的对象,与她有共同的喜好、兴趣,所以她理所当然地认为这就是喜欢,反过来站在路季yan的立场,他喜欢程曦的原因无他,只因为她是程曦。

在机场分离的时候,路季yan说了一句:「那你怎麽知道我们是不是在等对方好好看见我们的存在呢?」其实除了程曦在等着莫浩安的同时,路季yan也在等着程曦,不同的是,在等待之前,路季yan早已付出累累,哪怕最後程曦依旧没有选择他,他也会选择放手。

若是时光倒流,程曦或许不会选择喜欢莫浩安,但她绝对不会後悔这一段感情,因为若是没有莫浩安,她可能永远都不晓得原来自己的喜欢并不是那麽纯粹,原来自己已经因为旁人的眼光而变得不像自己,也不会发现当自己的喜欢放在路季yan还有莫浩安身上时的差异,更不会在与路季yan在一起之後想为了他变得更好,做回一个她自己也喜欢的人。

至於莫浩安,忘不了孟襄,将感情投s在程曦身上,最後辜负了程曦,在与孟襄重逢之後才看清自己。

「喜欢」这课题就是这样,一直看着对方,却忽略了自己,导致自己一直原地等待,也让别人为自己等待。

回归书题,那告白到底值不值得?我到底该不该告白?

我想,这个问题没有最适合的答案,但我会告诉你,告白这回事,不仅仅只是表明心意而已,同时也是看见最真实的自己,你会开始思考,我喜欢她/他的理由是什麽?而那个理由足不足够支持你的喜欢?

至於该不该告白,要不要等候,我想这取决於每个人的想法,真的没有标准解答,因为真的没有谁非要等着谁不可,不是公主就要等待,也不是王子就要追求。

但是,希望所有期待ai情的你,在喜欢或是告白之前,能以最真实的样貌面对心上人,因为这样的你,才值得他ai,也值得你自己去ai。

最後,感谢看完这部作品的人,包容我还不成熟的文笔,也感谢popo城邦原创这个创作平台,让我能分享这个我想说出来的故事。

期待下一个故事我能再度写进你们心中,再次延续我想留住的回忆。

我们下个故事再见!

在院长妈妈过世後,每一年路季yan在美国的好友都会在暑假的时候来台旅行,而路季yan当然也担任他们的在地向导,带他们到处吃喝玩乐。

第一次他们来台的时候,路季yan直拉着我一起陪着他担任向导,一开始我有些为难,因为他们是我不熟悉的一群人,在这样的群t里,我感觉自己就像是个外人一样,何况他们又是外国人,更让我不知道怎麽与他们相处了。

「放心,他们都是华侨,中文对话都没问题的,而且有我在。」路季yan再三保证。

最後,找不出藉口推辞的我,只能点头答应了,但心中依然有着一丝紧张,所以我邀了浩晴一起陪我,到时候好让我有个伴。

接机当天,一到机场大厅,路季yan马上朝几个拖着行李箱的人走去,他们见到季yan之後立刻欣喜地给了他拥抱,互相问候。

路季yan的朋友总共有两男一nv,皮肤皆微黑,头发也是乌黑se,带有些东方的味道,有点超乎我的想像,我一直以为他们之中会有人是金发碧眼,或是身材极为高挑,但看起来似乎跟我们很相像,这让我松了不少口气。

过不了多久,路季yan就领着他们走了过来。

「曦,你看那个nv生,感觉跟路季yan很要好。」浩晴悄悄地在我耳边说,并对我使了个眼se。

我顺着浩晴的话看过去,果不其然,就看见路季yan帮忙她拖着行李,而她也g着路季yan的手,两人亲密的有说有笑,好像他们才是一对一样。

我不禁握紧了拳,指甲都要嵌进手掌中了,就这麽盯着那只让我觉得刺眼的手。

「曦,你还好吗?」似是感觉到我的手瞬间绷紧,浩晴不放心地问。

「没事。」才怪。

「这是nie,可以叫她温妮,然後这是alex还有eric。」路季yan简单的一一介绍。

待他们站在我们面前之後,我这才发现我早已看过温妮的样子,在我跟路季yan在一起後,他提起过这麽一个人。

在我还没和路季yan在一起的时候,第一次我到他家饭的那个晚上,路季yan曾说过他的爸妈与姊姊都在美国,後来在一切拨云见日之後我才知道虽然路季yan当时说的爸妈和姊姊都不存在,但在现实生活中,他的确有一个年纪大他没多少的nv生朋友,对方也是院长妈妈照顾的孤儿之一,路季yan每年在美国的时候常常和她还有院长一起到社福机构担任志工,两人虽然毫无血缘关系,却因此情同姐弟。

现在见到温妮,我才想起有这麽一回事,虽然他们视彼此为姊弟,但刚刚的互动却让我感觉不是那麽单纯,依旧免不了在意。

我收起方才不自然的模样,给了他们一个礼貌的微笑:「你们好,我是路季yan的朋、友,叫我zoe就行了。」我刻意强调朋友两个字,想藉机x1引某人的注意,他却好似没有感觉,反而依旧笑着。

我想用眼神暗示什麽,甚至说些什麽,却顿时不知道如何表达,只能作罢。

由於隔天我们还要上课,所以我们只有今天能够陪着他们,也幸好,他们早就知道这件事,所以也早就规划好之後的行程。

但虽然只有一天,却也足够消磨我的耐心了。

我们三人带着他们到九份老街,一路上有吃有喝,看见纪念品店或是特别的店家都会停留,不时的拍照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