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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这次离开,大概也是一辈子的事,万般不舍皆无奈,我回过身张望着屋子里的一切,以后,这里就不再是我的归宿,真可惜,倾凡在学校不能见上一面,匆忙离开显得格外苍白。
我哽咽着很是委屈的呢喃:“你一定忘了,今天是我的生日。”
说完,我轻轻的合上门,别墅外昏暗的路灯照不亮看不见尽头的林荫,我独自一人与影为伴,又是个薄凉初秋,好似一圈轮回,我还是穿着单薄的格子衬衣,孑然一身得无助,痛哭流涕任由手背如何擦拭,始终无法抑製,我自诩的家很轻易的就没了,我又该去哪儿呢?
大多数失恋的人,总爱借酒浇愁,酒是个好东西,它解决不了问题,但可以麻痹神经,可于我而言,这些日子我喝得够多了,已经不需要它,所以我深深的明白,喝到昏天黑地肝肠寸断,麻痹一时却麻痹不了一世,悲伤一次次如洪水猛兽而来,至极的最后竟然感到了无比轻松。
我吹了一路的夜风,街头冷清倒是让我的情绪平静了许多,待到走回自己的老窝,已经是凌晨时分,还是老样子,习惯性的打着赤脚踩得木地板咯吱作响,走出阳台瘫倒在摇椅里,却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点上一根烟,我开始托腮回想,回想这些年来,究竟是因为什么让我和phoebe走到今天这一步
大概我们平淡无奇的日子出现裂缝,应由半年前的某一天说起
半年前《比我幸福》
不管每日清晨的窗外是晴空万里还是阴雨绵绵,只要我睁开眼的那一刻起,欣赏她就像一场神圣的仪式,她是这个世界独一无二的风光。就好比此刻,她还在浅眠的边缘半梦半醒,即便是背对着我,曝露在我眼里那嫩滑的肩头,就会让我忍不住想要伸出手指轻抚画圈,哪怕微微一动都能勾起心底遏製不住的激情。
突然一个翻身,phoebe半眯着眼睛,习惯性的将头埋在我的怀里缩了缩,我揉着她的长发,每一缕发丝都是我的幸福,深深的嗅着她颈间独有的香气,就像一个陷入某种难言情结的瘾君子,此生非她不可。
盯着她恬静的睡颜,打第一次相遇至今已经快有十个年头了,岁月真是个偏心眼,从不忍心在她的脸颊留下顶点痕迹,感谢生活,把美不胜收的她赐予我,这样惬意的风光让我一人独享。
phoebe带着呢喃正要抬头准备送来一个清淡如水的早安吻,我却一把抱住她的腰煞风景的唱起了‘儿歌’:“小鸟说早早早,你应该跟我来打一炮~”
所以,像我这种脸皮厚出天际的家伙没被天生女王气场的phoebe踩死,已经是一个奇迹,她的眼眸冷冷清清,睡意早已消散全无,没好气的摇了摇头后,挣脱了我的拥抱掀开被子起身下床,我抱着还留有她余香的枕头瘪了瘪嘴,小声嘀咕起来:“千年寒冰都比你有温度。”
我百无聊赖的踩着拖鞋又倒进卧室里的沙发角继续装死,phoebe穿着一条长及脚踝的黑色绸质无扣睡袍,从胸口延绵至大腿的玫瑰图腾衬着她漂亮的容颜,腰带松松垮垮的系着,分明的锁骨和若隐若现的浑圆简直让人想入非非。
我就这样目不转睛的盯着她在卧室与浴室间来来回回的忙碌,一番洗漱整理后,她走进衣帽间选了一套稳重成熟的工作装,暗金色的薄款衬衣,领口系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黑色的七分小脚铅笔裤将衣摆收进裤腰,使得背脊越发笔挺。
女人这种生物啊,身材好起来穿什么都有种使人春情的效果,至少phoebe于我而言,就像一颗永远都不会失效的春药,她勾勾手指头,我就只剩下臣服的份。
这女人坐在梳妆台前,盯着一堆价值不菲的护肤品化妆品就是一阵挑挑选选。从醒来过后,她都未曾与我说上一句话,phoebe惜字如金是出了名,我也习以为常,正当我寻思着要不要找点儿什么话题时,她已经画好得体的淡妆,开始收拾自己的款包,越是缄默,她那浑然天成的气场越发摄人。
这时,卧室的门被人急急的推开,一个肉呼呼的小身影窜了进来,倾凡抱着我带她出门玩时夹到的娃娃,顶着一头鸡窝,屁颠屁颠的爬到了床上就是一阵乱跳,叽叽哇哇的大声叫着:“大凡!大凡!我找不到袜子啦!”
我扬起温暖的大笑起身扑倒在床上,抱着倾凡挠起痒痒,小家伙发出咯咯咯的笑声与我打成一片:“大凡!亲亲!!!”
我捧着小妮子的脑袋就是一顿胡乱的猛吻,发出啵啵啵的声音,小家伙便又笑得一惊一乍。phoebe矗立在床边盯着我们俩一大一小闹腾,语气总算带了一抹温度,有条不紊的安排着:“今天公司有个重要的会议,晚上也有应酬,晚餐不用等我。先走了。”
我和倾凡面面相觑,又回过头盯向phoebe:“还没吃早饭呢!”
“早高峰路上堵,到了公司再说。”
“哦那我和孩子送你上车。”
我抱起倾凡跟随着phoebe的步伐朝楼下走去,进了停车库,phoebe拉开车门准备离开,倾凡展开双臂想要求得母亲的一个拥抱,但phoebe没有顺这孩子的亲昵,只是在她额头留下了一个口红印子。
待到phoebe坐进驾驶座,我才隔着车窗的一条缝简单的叮嘱着:“开车注意安全,晚上少喝点儿酒,到时候给我电话,我来接你。”
“嗯,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