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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簪子PTSD

 

下周三,青梦特意挑选一个工作日搬家,欲图神不知鬼不觉地逃离,打宫恒和龙尚绝一个措手不及,然而事与愿违。

小小的家被各种大大小小的纸箱和蛇皮袋子堆满,所有的道路都塞满,老妈在厨房做最后的收尾工作,老爸去开借来的小货车,青梦手忙脚乱地在自己的屋子里打包东西。

“收拾好了吗?”

“快了快了!”青梦蹲地上,头也不抬,手上忙个不停,收拾、塞纸箱、胶带密封,完全没意识到刚刚说话声是个微哑的男声。

宫恒环顾她依然摆满各种小东西的屋子:“你确定快好了?你不提前收拾吗?”

“哎呀,昨晚看小说看太晚了,就起晚了,也就收拾晚了。”

青梦抬起头,才看见宫恒站房门口,惊到嘴角抽抽:“你不是应该在上班吗?”

宫恒自然地蹲下来,接过她手里的透明胶,帮她继续打包。

“哦,阿姨喊我来帮忙,我就请了假过来。平常我攒了那么多值班和加班,就是这种重要的时刻用的呀。”

宫恒面上笑嘻嘻,心里p,要不是他前些日子偶遇了青梦妈妈,发现她往家里拖大纸箱,他还不知道青梦要背着他偷偷搬家呢!

青梦叹气。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她的老妈怎么就这么喜欢宫恒啊!

两人分工搭配,青梦塞,宫恒打包,顺便也聊聊天。

“昨晚你熬夜看了什么好看的小说啊?”

一提小说,青梦来劲儿了:“楠楠推给我的,女主是后妃,男主是当朝唯一的皇子,可带劲了。”

宫恒说得极其自然,极有经验似的:“皇子怎么能就生一个?这政局会不稳的。灭国之相啊。”

“你的关注点也太奇怪了吧。”青梦觑他,鬼机灵地小声说道,“你没听出来吗?女主后妃,男主皇子,这是小妈文学啊!”

“这么刺激啊?”宫恒不禁玩味地挑眉,笑容高深莫测起来,“你好这口啊?”

“不仅如此,这本还是1v2,女主同时收了老皇帝和皇子,他们两个都是处!”

宫恒停下了打包动作,好似在听天方夜谭一样,脸上写满了疑惑。

“皇子是处也就罢了,老皇帝怎么是处?他被戴绿帽了?儿子不是他的?”

“我也好奇啊,老皇帝怎么能是处呢?所以我熬夜看了100多章,就是想知道怎么回事儿。”

一句话把宫恒干沉默了,他就不该多嘴问。

青梦小嘴叭叭个不停:“可惜,我看到了最新章,作者也没交代为什么老皇帝是处。也不怪作者,贞洁是男人最好的彩礼!非处的男人是没市场的!”

宫恒忍着笑,配合着点点头。

道理对不对没关系,反正他如今是处了。

搬家就是一场大型断舍离,丢掉无用之物,而消失了很久的东西也会突然冒出来。

彼时,工作完成了的宫恒站起身来,而青梦在收拾梳妆台,把各种小饰品塞进收纳盒中。

“宫恒,你看这个,我大学时亲手做的簪子,我找好久呢,以为丢了呢。”

青梦兴奋地向他展示一个古风diy的簪花步摇,剔透的铃兰花惹了灰也无碍美丽。

宫恒不自觉地用手捂住右眼,吓得倒退一大步。

“不!”

曾经的恐怖的记忆涌上心头,那些过去的苦痛席卷全身。

带血的龙袍,滚落的凤冠,捅入右眼的锈铜簪,死在怀中的爱人。

还有被捅后连绵不绝的高烧,三米内人畜不分的混沌视力,每逢阴雨是撕裂头皮的痛苦。

他,现在看到她手拿簪子就头皮发怵、右眼发疼,哪怕已经穿越到新的世界重新开始。

有个词叫ptsd,创伤后应激障碍,他估计自己就得了簪子ptsd。

“你怕什么?”青梦疑惑地靠近了一步,“我又不会拿簪子捅你?”

宫恒撇过头去,身子僵硬地用手将簪子推远。

不,你会捅的,还捅了我不止一次。

“簪子有点尖,你快收好……“宫恒看也不敢看,快速绕过她离开了屋子。

丧失了快穿记忆的青梦无辜地左右端详这簪子,又奇怪宫恒诡异的表现。

“哪里尖了?明明很漂亮啊?哼,不懂审美的大直男!”

终于收拾的差不多了,青梦爸爸借的搬家小货车也到楼底了。

不同于青梦妈白白胖胖的福气相,常年沉迷钓鱼的青梦爸黑瘦黑瘦的,有着中年男人必备的小肚腩,虽有些佝偻,但两只大眼睛精亮精亮的。

都说女儿像爸,青梦的那双大眼睛就是遗传老爸的。

“收拾好了没有?破烂该扔就扔啊!”青梦爸一进门就扯着嗓子喊。

宫恒第一次见青梦爸,客客气气地喊叔叔好。

老爸则雷达扫描似地上下打量着陌生的宫恒,气氛有一丝丝紧张。

老妈拖着装了炒锅、平底锅、蒸锅、炖锅、紫砂锅、高压锅等等的大箱子出来,节俭的她什么也不舍得丢。

“这是小宫,我和你讲过的呀!是个警察,青梦的朋友,来帮我们搬家的!”青梦妈热情地介绍。

本来还只是疑惑的老爸,眼神立刻变得警惕起来,对付敌对势力一样,扫描地更加细致了,恨不得从蛛丝马迹中揪出眼前人的真面目。

“哦,小宫啊,你好你好。今天辛苦你啦!”

青梦爸亲昵地拍拍宫恒的肩膀,拍得特别重,重到宫恒垂垂老矣、进到棺材里了都还记得。

确实辛苦,因为要搬的东西太多太重了。

都说自己一无所有,直到搬家的时候才发现,行李能塞满整整一货车。

没办法,几百年都用不上一回的小东西太多了,搬家的时候又觉得以后肯定能用上,还有那些没穿过几回的衣服,一看还挺新、挺好看,想着以后一定会穿,也就留下了。

而想要成功当女婿,到老丈人家无怨无悔地干活是必须的。

宫恒任劳任怨地把半个人高的大麻袋扛肩上,走一段不短的路,再用力地把东西送货车上,一看到青梦爸爸也要搬,立刻阻止,殷勤地接过箱子扛肩上。

三十来个箱子,塞满了整整一个小货车,但凡有点重量的箱子都是宫恒搬的,只留些零碎的小东西给青梦和爸妈。

不得不说,认真干活的男人真帅,青梦飘乎乎地想。

为了行动方便,宫恒只穿了件薄薄的黑色的套头卫衣。

阳光下,男人额头的汗璀璨发光,脸因运动而透着诱人的红,手臂因用力而肌肉线条彰显,抬手时偶尔露出线条分明的腹部核心区,身体的每一根弧线都在描绘雄性的力量感。

但身份立场不同的老爸老妈则躲在角落里,争论不休。

“干嘛叫他来搬家啊?嫌我搬不动吗?”

老爸嘟嘟囔囔,很是不爽,那是用心养的花被陌生的猪盯上了的不快。

“你这老腰很好吗?让年轻小伙子来搬不好吗?又不用钱。”老妈明晃晃地翻白眼。

“不用钱就要欠人情!谁还这人情啊?你要女儿来还啊?”

“就是想女儿还人情啊!小伙子工作好,长得帅,力气大,人品也好,我越看越喜欢。本来做邻居做的好好的,一搬家,女儿的姻缘都搬没了。”

老爸不服气,“这小子是不错,但我有一个更好的人选。”

“你就吹吧。你一个钓鱼佬能有什么好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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