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
朱飞鹏他们办交接手续,赵向晚与何明玉则来到药房找顾文娇。
顾文娇一见到她们,眼睛便亮了起来,和同事交代两句,快步迎了上来:“赵向晚、何明玉,你们怎么来了?”
赵向晚笑了笑:“今天过来,把那两个人带走。”
顾文娇一听,拍了拍胸口,松了口气:“可算把这两个瘟神送走了,再不走,闲话要听上一箩筐。”
何明玉急着眉毛,很不理解:“你是受害人家属,他们是杀人凶手,怎么还能有人说你闲话?说什么闲话!”
顾文娇苦笑道:“总不是那些不明真相的同事呗。还能说些什么?不过就是说我心肠狠,连亲生儿子都不要,还亲手把丈夫那里割掉之类呗。”
顾文娇利用她的护理知识,反向操作,将樊弘伟指甲拔掉、指骨折断,又成功令男人的那两个小球坏死,不得不手术摘除。这些事迹,知道前因后果的固然觉得大快人心,但对那些新职工,或者完全忘记当年三医院灭门惨案的人,只觉得顾文娇太残忍。
赵向晚太知道八卦的力量。
有时候,你明明没有做错,但总会有热心群众在背后议论,千方百计找你的错处。
有时候,明明做错事的人是旁人,但依然会有热心群众为犯错的人努力找原因,最后逼着你原谅。
刀没戳在自己身上,永远都不会知道疼。
赵向晚建议道:“要不,离开这里吧。”
换个环境,远离旋涡中心,让自己的事情被大众遗忘,也许会有一番新的天地。
顾文娇有些不舍地看了看自己工作了十年的医院:“离开?怎么离开。”
赵向晚说:“乔漠医生是医院从国引进的医学人才,我曾听他说过,国那边护理人才奇缺,而且读研进修不需要考试,只用申请就行。你要不要问问他,去国读书,把护理专业再学精、学深,成为一名比你母亲更优秀的护士?”
赵向晚能够说出这番话,全是听乔漠医生的心声而来。
乔漠是个热心人,也是医院里少数支持、赞美,甚至悄眯眯欣赏顾文娇的人。
旁人觉得顾文娇追寻凶手太过执着;乔漠却觉得她执拗、专注,对母亲的爱深沉而长久,很伟大。
旁人觉得顾文娇浑身上下都是刺,与父亲决裂,对丈夫冷脸,难怪把日子过得一团糟;乔漠却觉得她黑白分明、做人有原则,令人敬佩。
旁人觉得顾文娇对犯罪的丈夫太过残忍,在医院动用私刑,置法律于不顾;乔漠却觉得爱憎有度,有仇必报,是个奇女子。
不过乔漠是男人,又是个单身男人,再加上被顾文娇骂帮倒忙,他有点心虚,不敢靠近。只能一个人在心里嘀嘀咕咕,被赵向晚听了个清清白白。
顾文娇听了赵向晚的话,明显有些意动:“真的?去国留学要花很多钱吧?”
赵向晚微笑:“我听说,国那边读书可以申请奖学金,你学护理的还能在诊所实习拿工资,养活自己应该没有问题。你一个人过去,无牵无挂,有手有脚,难道还怕活不下来?”
何明玉也支持顾文娇出国:“你先前过得那么艰难,也能坚持下来,出个国而已,难道比过去还难?”
顾文娇本就是个坚强的人,听到赵向晚、何明玉的话,内心勇气陡生:“好!我去问问乔医生,看应该怎样申请出国读书。”正好药房现在不忙,她一分钟都不愿意等,旋风一般跑去眼科。先找乔漠问个大概,等中午吃饭的时候再约乔医生详谈。
看着顾文娇干劲十足的模样,何明玉用肩膀撞了撞赵向晚:“喂,你现在放心了吧?”
赵向晚微笑点头。
两人正准备去和重案组大部队会合,忽然听到大厅传来焦急的呼喊:“医生,医生,这里有病人,刀伤,急救——”
听到刀伤二字,职业习惯让何明玉凑近过去。
救护车上,抬下来三个鲜血淋淋的人。
其中一个模样威严的中年男子,胸口插着一柄尖刀,嘴里冒着血沫。一个打扮精致的中年女人,全身上下到处都是血,看不出来伤口在哪里,已是气息奄奄。最后抬下来的,是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子,一刀割喉,面色惨白,身上、脸上到处都是鲜血,眼见得是活不成了。
原以为就只有这三个,没想到跟着医护人员一起下救护车的,还有一个身穿红色长裙的漂亮姑娘,二十岁左右年龄,左手、右手均有刀伤,鲜血顺着胳膊往下流,她脸上溅有斑驳的血点,头发披散着,满脸是泪,双手交握,急急地随着担架奔跑,丝毫顾不得手上的伤,一边跑一边哭喊:“爸,妈、章章——”
警车呼啸而至。
何明玉一把拉住一个眼熟的警察:“怎么回事?”
警察是五福路派出所的黄毅,看到是重案一组的人,一边摇头一边回答:“唉!入室抢劫案。一家四口都被刀砍伤,家里值钱的东西都被洗劫一空,好在姑娘受伤比较轻,报了警。”
黄毅看一眼赵向晚:“你们今天也来医院?有大案?”
赵向晚道:“樊、曹二人今天出院。”
黄毅一听就明白过来:“哦,你们终于可以轻松一点了。”人在医院,时刻警醒,得派人24小时盯着,也累。
医生在前面大声喊:“来个人,帮帮忙。”
黄毅匆匆跑开,丢下一句:“我先忙去了啊,有时间找你们。”
现场一片混乱。
医护人员迅速开始急救,所有人都转移到急诊室。
只剩下地板上一滴一滴的鲜血,散落得到处都是。
何明玉当了这么多年的刑警,流血事件见得多了,但看到这一家四口的惨状,依然心里难受,长叹一声:“可怜。”
赵向晚若有所思地看着那个跟着急救转运床奔跑的女孩,没有说话。
何明玉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再一次叹了口气:“那姑娘可怜,爸妈和弟弟受伤都很严重,我看能不能救得回来都难说。一家人如果只剩她一个,孤孤单单……唉!”
刚刚好不容易安抚住灭门惨案的受害者家属顾文娇,引动何明玉的恻隐之心,不由自主地脑补出那个红裙姑娘失去家人之后,像顾文娇一样苦苦追寻凶手的画面,连声哀叹。
赵向晚却说了句煞风景的话:“她,脚上穿着高跟凉鞋。”
何明玉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穿高跟凉鞋怎么了?”
赵向晚的心绪似乎完全没有受到血腥场面的影响,声音很冷静:“她爸妈、弟弟都光着脚,应该穿的是拖鞋,抬上担架的时候弄丢了。”
何明玉经赵向晚这一提醒,也意识到了问题:“对啊,为什么她穿的不是拖鞋?”
赵向晚继续分析:“她脚上的凉鞋是旁边系绊扣的,穿鞋子的时候需要弯腰或者下蹲,双手食指、中指与大拇指配合才能扣好。可是你看她,胳膊被砍伤,手背上也有深浅不一的伤痕……”
何明玉道:“她这个样子应该不是砍伤之后穿的鞋子,有可能是穿好鞋子准备出门,这个时候劫匪上门。”
赵向晚点点头:“嗯,有这个可能。”
何明玉刚刚松了一口气,赵向晚一句话又把她的心提起来:“这种凉鞋对穿鞋的人要求很高,后脚掌要是乱动的话,很容易歪跟。不过……我看她跑得还挺稳。”
红裙姑娘跟着医护人员进了急诊室,她那妙曼的身影已经看不见了。何明玉看着急诊室的大门,皱眉说了一句:“赵向晚,你是不是在怀疑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