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是的,沈晚风喜欢叶笙,但是他只能偷偷的喜欢,叶笙家是一个大家族,三代单传,可以说是天之骄子了,以后是要掌管整个叶家的,在看看自己除了这一张脸什么优点都没有了,但是对于喜欢的人,总是喜欢多见见他,出学校以后,沈晚风都快一个多月没有看见过叶笙了,而他又不好意思去找叶笙,要是杨天知道了肯定会嘲笑自己,哟,你还会有不好意思的时候。他喜欢叶笙只有与他自己一个人知道,他没有告诉任何人。
正吃完饭,沈晚风起身,准备向外面走,刚刚走到店门口,从天而降嘭的一声,吧唧,有一个人摔在他面前,溅了他一身的血,他低头看了一眼,面朝下背朝上,穿红衣的女子。沈晚风觉得心里有一万只乌鸦从天飞过,老大你跳楼能不能选个好点的地儿。悬崖,海边哪不行,非得到这闹市区,跳自己跟前,能不能等我走远了来,沈晚风觉得心里五味杂陈,今天的面试又黄了,自己回去换衣服也来不及了,总不能一身血的去面试,估计得被保安给当杀人犯给逮住。虽然抱怨但是沈晚风还是打了120。
沈晚风运气特别的差,在这阳气充足的大城市,他走夜路都能遇见鬼,走到郊外的坟山上去,有的时候连罕见的阴兵借道都能看见,可这是大城市啊,足见他运气有多差,有多招鬼了,这运气从他有记忆开始就如此了,一开始还会被吓着,但是后来就习惯了,要是来两包瓜子,他还可以跟鬼魂畅聊一下人生。
“擦一擦吧。”这时候身边一个穿休闲装的男子递过来一方手帕。
沈晚风转身,才看看是叶笙,叶笙身高比他高半个头,整个人散发着世家温文尔雅的气息,沈晚风接过了手帕,问道:“叶笙哥,你怎么到这里来了。”叶笙25岁,是他们的绘画课老师,教过他们几个月,因为年纪相差不大,人又和善有礼貌,同学们都很喜欢他,都叫他叶笙哥。
“到这里办点事,你还好吧。”叶笙关切的询问道。
“没事。”沈晚风接过手帕擦了擦脸上的血迹,叶笙走了过去,站在两步外的距离盯着地上的死者看。
沈晚风走了过去也顺着他的目光看,见的鬼魂多了,沈晚风有时候对这种场面已经见怪不怪了。
沈晚风走到另一边蹲了下去,低头去看死者的面容,疑惑的说道:“奇怪?这怎么是个男子?女为阴,男为阳,一般女子若是有极大怨气,穿红衣红鞋,用最惨烈的方式死去,则极有可能死后化为厉鬼,去了生前所愿,我还没听过男子也能用这种方法?”
叶笙听闻也走了过来,蹲在他身边细看,死者的确是个面容清秀的男子,又轻声说道:“晚风,你还懂这个?”
沈晚风一愣,笑了笑说:“胡说八道而已,叶笙哥,你不要当真。”沈晚风目光落在男子血泊中手不远处的一条项链,是一串字母项链,上面带着阴森森的黑气。
“你看见了?”叶笙指了指那条项链,又说道:“我也看见了。”
沈晚风心中比这个更加震惊的是,叶笙哥跟他一样也能看清这些,是不是代表他们也是一路人,沈晚风就像跟他有共同话题了一样,心中有些暗自高兴。
“项链一般都是带在身上,没有谁死的时候还特地的拽一条项链在手中,死都要死了,除非这条项链对他有特殊意义,例如什么重要的人送的。”沈晚风分析道。
“嗯,等下警察来了,不要多说,你只是过路的,说的越多,以免把你当神经病。”叶笙提醒道。
“知道了。”沈晚风看了看地上的人,一般人死后魂魄不会立即离体,一般是七天,三魂七魄一起离开。用这么惨烈的方式跳楼,是想做什么,跳楼的人各地都有,但是穿红衣,红鞋,在加上那项链上的黑气就有古怪了。
警察来了,救护车把人拉走后,叶笙跟他一起做了一个目击证人调查就放他们离开了,这件事被被定性为自杀事件,二人从警察局出来。
“要不要去我家换件身衣服,你这样在大街上走恐怕不好。”叶笙看着他那一身血的衬衫说道,就像刚刚做完坏事的恶人,沈晚饭皮肤很白皙,整个人沾上了血,有一种异样的邪魅,妖冶。
“好的,麻烦了,叶笙哥。”沈晚风说道。
叶笙按了按车钥匙,附近的一辆跑车亮了一下,他看了看沈晚风,示意他跟上。
到了叶笙的公寓,沈晚风进去坐在沙发上,叶笙走进卧室拿了t桖和运动裤出来,放到沙发上说道:“这是我读高中的时候穿的,我都洗干净了的,希望你不要嫌弃。”
沈晚风受宠若惊,哪里还会嫌弃,赶紧道:“不嫌弃的,谢谢。”
沈晚风拿了衣服进了卫生间去换,虽然都是男生,但是在心上人面前他不好意思换衣服,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记忆深处有一个声音一直提醒他,不要让任何人看见自己身上的印记,不要再外面过夜,必须回家睡觉,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他还是照做了,自己总不可能害自己吧。沈晚风盯着卫生间自己的身体。
他的左侧后腰至后背有黑白相间缠延像卷云一样的图案,像纹身一样,沈晚风最开始的时候觉得那是云,后来他觉得更多的像是黑白相间的风。
沈晚风换好衣服后,从卫生间出来,把自己的衣服叠好,跟叶笙说道:“谢谢了,叶笙,你的衣服回家洗干净后回给你送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