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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我们结婚吧

 

歇着。」我走到橱柜那边打开柜子,拿出了宝蓝se罐子,从中挖了两匙的茶叶放入茶壶,再将热水注入其中,等到浸泡时间够久後再丢入一两颗冰块。

「茶来了,娘娘慢用。」我将茶端至茶几上,方璐开心的说了声谢谢之後便打开滤镜开始拍照记录。

我瞥见她打开社群,将刚才的照片发到动态,下一秒便有人按了赞,虽然看不清名字,但从她眉角微微皱起的样子来看,想也知道对方是谁。

「你说你那个小竹马回来是怎麽回事,他回国後主动来找你的?」方璐关掉手机,将杯子凑到嘴边啜了口。

「算……是吧。」毕竟人家都直接杀到酒吧来了,那一定是他主动。

方璐挑眉,「他是不是後悔当初不告而别了啊,他有没有跟你说希望你们重修旧好的话?」

「算、有吧。」他甚至直接开口提了结婚。

「那你还等什麽啊?直接搧他两巴掌啊,他离开的这八年你都不晓得对着你家那只鲨鱼练习几次了!」一说到渣男言行方璐便开始忿忿不平,「他当初让你哭得肝肠寸断,现在说回来就回来,怎麽着他是在美国看了一圈发现还是你最听他的话最好控制吗?这种吃回头草的男人最要不得!」

「你说话用词注意点,什麽叫做他吃回头草,我好歹也是花啊怎麽是草?」我不甘的嚷嚷,「而且我什麽时候因为他那种人感到难过了,我那是在为我逝去的青春感到不值!你知道少nv的青春年华有多麽宝贵吗,被虚度也就算了还这麽白白喂了狗……」

更正,是这麽喂给了蟑螂,狗狗那麽可ai,不能侮辱狗狗。

我瘫软在沙发上,嘴巴上我倒是很会说,可一想起周末那场宴会我还真是没有头绪,因为家庭因素我男x朋友本来就不多,真要说的话也就只有steven一人而已,可这家伙现在就是不接电话……

「对了璐璐,跟国民男友当室友的感觉如何,还不错吧?」

尾音刚落,我就看见方璐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别提了,虽然知道他年纪b我小,但我真的没想到他会这麽幼稚!每天在我旁边说那些土味情话,我全身都起j皮疙瘩了……他倒好,依旧脸不红气不喘,我看他的字典里就没有害羞这两个字!」

她的语气跟表情都充满着嫌弃,这让我纳闷不已。

国民男友欸!全国nv生的梦中情人!可以说是演艺圈颜值的天花板!有那样的室友我一定天天缠着他跟我说土味情话,不说话也行,我看着他心情就好。

方璐上个月因为母亲大人的要求收留了阿姨的孩子,而那个人正是现今红遍大江南北、有着国民男友之称的霍景初,脸蛋的帅气程度自然不在话下,最重要的是他小我跟方璐三岁,是妥妥的香喷喷年下男!

看着满脸不屑的方璐,我脑中忽然跑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欸,既然你对他这麽嫌弃,不如把他借给我一天如何?」

「你想g嘛?」方璐警觉x的皱眉。

「哎呀,就是下周末王总他nv儿生日宴会,规定要携带男伴出席。」我实话实说,「但是崔雁慎他说他之後都要跟未婚妻一起,我又不想跟那个沈王八凑对……」

「人家明星可不是你想借就借。」

「稍微动用一下sw集团的力量应该可以吧?」不然崔老头赚那麽多钱来是要g嘛的。

「你别动歪脑筋,就不怕这一去上了新闻头条?」方璐眉头紧锁,似乎不怎麽认同我的点子,「国民男友出席集团宴会不说,身边的nv伴还是国内第二大企业sw集团的千金,记者们除了挖你们的八卦ygsi,大概也会把你跟白威是绯闻对象这件事翻出来……」

「那就再好不过啦,这正合我意!」我眨了眨眼,幻想着那美好的未来。

作为国内最大集团的总裁白威,能跟他配上的联姻对象自然就是身为第二大集团千金的我,但很可惜我跟白威第一次见面那刻就知道彼此对彼此都不来电,可在家族的jg心策画下,我俩成为了商界有名的绯闻对象,每每参加大型宴会都会被问什麽时候要成亲。

那为什麽我跟白威的联姻会告吹呢?因为我们双方强烈反对并表示对彼此没有意思,做表面夫妻都办不到的那种,再加上白威已经是拥有集团实权的ceo,只要他坚守立场不被长辈们情勒成功,基本上没有人可以b他结婚。

可我跟沈丞彦就不一样了,我强烈反对,他却强烈支持,看来他会是我的新一任绯闻对象。

但若真的是跟他我还宁可跟白威传绯闻,要结婚我也宁可跟他结,然後跟他商量一下默许彼此ga0外遇,我相信他会非常赞同我的提议。

至於狗仔那边完全不用担心,因为不管是怎样的新闻,只要白威一声令下通通无法摊在yan光下,而且听说如果狗仔用钱买不通的话他就会把人家的底细全翻出来,然後对准那人的软肋狠狠t0ng一刀,直到对方愿意臣服於他脚下。

如此蛮横的x格我实在不敢恭维,但如果是商场或是利益上的合作夥伴,白威绝对是第一好选择。

「如果我跟白威的事被挖出来的话,那白威不管怎样都一定会将新闻压下去啊,虽然我之前说过我最讨厌他这样一手遮天,但不得不说他只有在这时候最有魅力。」我细数着如果真的闹上新闻,我们伟大的白总会g出哪些好事,「而且要让沈王八蛋彻彻底底的感觉到自己的渺小,除了霍景初那张脸之外就没有别人可以胜任男伴这个角se了,所以必须是他,也只能是他!」

「没有任何一个男人会觉得自己渺小的好吗?」方璐叹了口气,「就算是重达一百二十公斤,脸上像是抹了肥油的大胖子,每天起床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也会觉得自己全宇宙第一帅。相反的,看着镜子觉得自己哪里不好哪里需要改进的都是nv人,男人是不会觉得自己有缺点的。」

「有道理,崔雁慎每天早上起来都一定要在镜子前面装b五分钟,还常常ch11u0上半身在家里游荡,好像觉得自己多好看一样。」今天早上某个王八蛋也是,衣服就是不穿好,好像觉得我会看在那八块的份上原谅他这八年来的不闻不问……

好啦,我承认是蛮好看的,但是一码归一码,我讨厌他就是讨厌他,就算天塌下来我也不要跟他结什麽狗p婚。

想到这里我又要说一次他脑子真的有病,一定是在美国打球时头撞到篮框了,一回来就说要跟我结婚,没有鲜花也没有单膝下跪,就连最重要的戒指也没有,哪有nv生愿意嫁给这种男人啊!

妈妈要是还在世就好了,她看到沈丞彦沦落到这番田地,一定不会叫我跟他结婚。

青梅竹马就要结婚这个想法到底是谁先提出来的,不觉得很有事吗?

假设人的平均年龄是一百岁好了,那我跟沈丞彦就是占据了彼此快要百分之三十的人生,要是真的结婚了就意味着我的余生都有他的存在,我的一辈子都跟他绑在一起欸,想想都觉得好恶心。

再好看的画作看久了都会产生视觉疲劳,更何况是看着一个人看一辈子。

「我是觉得霍景初不会听话跟你去,而且就算他想去好了,温大哥也不会让他去那种场合。」方璐啜了口茶。

温大哥是霍景初的经纪人,据说人憨厚老实,是难得一见的天使经纪人,可我始终对这点抱着怀疑。

能让霍景初爬到如今这个位置,除了他自己本身的实力之外,还需仰赖经纪人的人脉与交际手腕,而一个真正憨厚老实的人是没办法在如此复杂的圈子中生存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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