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看小说网
细看小说网 > 永夜之剑 > 四 魔力流淌的大地
字体:      护眼 关灯

四 魔力流淌的大地

 

虽然小镇的影子已经能够被清楚的看到,但马儿们仍是一直小跑到太阳的光辉完全没入大地尽头的雪青色月宫里,才勉强到达镇子的木围墙边缘,高处哨塔上的卫兵欢快地冲他们打了声招呼,“哟,好久不见,莱茵!”

“好久不见!最近如何?”负责领路的青年熟稔地回话。

“天气晴朗,收获很好,客人不少,也没来有翻墙的家伙,再好不过了!”

“那可真是西格尔保佑。”

“是啊,太阳女神和森林女神一起看顾我们呢!”卫兵快活地说道,“门给你打开了,进来吧,老规矩,在老艾卡那儿给我记杯酒!”

“当然,当然,我会给你挑份烈一点的,只是不能在换班前喝!”莱茵一边高声和对方说话,一边下马招呼奈哲尔,跟他一起牵着马通过围墙里的小隔间。

只有建造了这种两人高,墙顶能并行三四人的土木混合围墙的居住点,才有资格被称为城镇,因为没有坚固的城墙,就无法在严酷的寒冬防备饥饿而凶猛的兽群,而大城的城墙则完全用石头和黏土来制作,因为需要对抗的敌人里还包括了更为可怕的同类。

所有的城镇都会在日落之后封闭城墙,这时候想要叫开大门,花费的钱财跟白天完全不同,而如果被守卫认为来客很危险的话,哪怕花钱也没有用,这时候青年作为民兵团成员的份量就格外重要了,可以说赫尔拉特附近的城镇里,就没有不认识莱茵面孔的守卫。

所以当奈哲尔听到他付出的开门费竟然只需要一杯烈酒的时候,十分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真不可思议,我还以为晚上进镇子必须得用银币或者金币呢。”

莱茵清了清喉咙,“老爷雇佣我的价格那么丰厚,在下自然得稍稍展现一点对得起佣金的用处嘛。不过用银币和金币应该是因为商队人多的缘故,普通旅人晚上进门最多也就十来个铜币而已,要是人人都用上银币的话,不止城门守卫的工作要被哄抢,恐怕也再没人敢走夜路了。”

“原来如此。”

听着奈哲尔仿佛第一回知道的说法,青年忍不住皱了一下眉头,“老爷您既然在外面行走十年了,难道就没有独行又晚上进城的时候吗?”

“……那个啊……”旅人露出稍稍有些苦恼的表情,“一般,我很少有独行的时候。”

这解释十分简陋,还以为会遭受怀疑的奈哲尔有些不自在地瞄了一眼前方领路的莱茵。

“啊,大概能懂。”然而青年却点点头,仿佛想到了什么,十分平淡地接受了他的解释,甚至没像先前那样好奇追问。

因为没有闻到怀疑的气味,所以多半是真的相信,但不知道为何,旅人反而感到了一丝微妙的苦恼,他此前一直觉得,只有人类是复杂而难懂的,但现在自己的情绪,似乎也变得不那么简洁明了了。

这就是父亲让他出来旅行,和人们相处的目的吗?

奈哲尔难得地思考起一些和眼前的事物无关的东西,因而完全没有留意自己的脚步和前面带路人的方向,等他回过神来,已经和莱茵一起推开了一扇雕刻着各种餐具和酒杯图案的厚重木门。此刻的奥勒维尚未进入最为寒冷的冬季,秋夜的室外只是有些凉意,还不需要披上厚实的皮毛,但门内吹来的,混合着食物香味的热风仍然让人感到了由衷的放松和愉快。

谁不想在吹够了冷风之后,能靠到暖和的壁炉边,喝上一口热乎乎的浓汤和辛辣的酒液,吃上流淌着油脂的烤肉呢?

酒馆里的人群还算热闹,但称不上拥挤,毕竟最近既没有节日,镇子上也没有召开集市,就只是普通而寻常的一天罢了,结束了工作的手艺人们,经常出来喝酒的小地主,本地的和路过的商人们,还有角落里带着兵器的人,能来酒馆里花钱的都是口袋里有闲钱的人士。

奈哲尔毫不意外地和莱茵一起被引领到角落的位置,给带着武器的人一个不容易收到打搅的地方似乎是酒馆和餐馆的惯例,毕竟喝醉酒的家伙手里挥舞的东西是酒瓶还是武器,对得负责安抚他们的老板来说还挺重要的。

坐进位置里之后,旅人熟练地把兜帽拉得更严实一些,只露出光洁而苍白的下巴。看到他这幅做派的青年有些意外和小心翼翼地凑过来,“老爷,我以为您是比较老实的类型?”

奈哲尔同样小声地回答,“我确实是。”

“那您为什么表现得像个在躲通缉的鼠辈?”

旅人思考了一下,最后还是老老实实地把自己困扰已久的事情告诉对方,“这家店里负责招呼客人的是很年轻的侍女,而且不止一位。”

“?这有什么问题吗?她们干活利索,烹饪的手艺也很棒。”

奈哲尔罕见地露出了苦恼且头疼的表情,“在其他国度旅行的时候,除了最初我因为没有经验,给小费太过丰厚,其他时候都从未像在北地这样受到女孩子们的热情欢迎……虽然大家都说这不是什么坏事,确实她们也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情,只是慷慨地送我一杯酒,但送太多的话,我还是会很困扰的……如果投诉的店里女招待很多,我的桌上总会摆满酒杯。”

终于想起了什么的莱茵拍了下桌面,然后闷声笑起来。

“所以,北地的女孩子们反而喜欢我这种看上去外表瘦弱类型吗?明明之前在哪里都被评价为奇怪的人,商队里的高大结实的雇佣兵们才大受欢迎……”

笑出了眼泪的青年抹抹眼角,“不不不,和身材之类的没有关系,唔,这个其实是风俗的缘故,差点忘记了老爷您不是北地人。”

“风俗?”

“主要除了有钱有闲的上等人以外,很少有男人会有你这种发型吧。”

奈哲尔缓慢地眨眨眼睛,“我的头发,很少见吗?”和之前见识过的,街道上各式各样花哨的发型相比,他这头只是简单束起来的黑色直发明明十分寻常。

“颜色上没有什么问题啦,但我是说长度……呃,你来北地之前,商队有跟你说过,别对本地人提任何跟头发有关的话题吧?”

回想起决斗时见识到的彩虹发尾,旅人谨慎地闭上了嘴巴点点头。

“然后,老爷您旅行的时候,是不是经常会被误认为北地人?”

“你怎么……”

“因为北地人畜养长发的理由和别的地方不太一样。”剪着一头狗啃短发的青年笑嘻嘻地说道,“古时候的人们认为思念会寄托在头发里,而北方既没有时常盛开的鲜花,也少见宝石与黄金,为了驱寒而常年饮酒的人们的嗓子更无法和雀鸟赛歌,身无长物的北地人就把身体一部分的所有权给与自己未来的恋人或者情人,男人们头发就是马儿的缰绳,长度代表愿意让人掌握的部分,所以当然越长越好,而决定给意中人梳什么样的发式和颜色可是女孩子们的特权,如果一个结婚了的男人乱糟糟的缺乏打理,那不是他的妻子懒惰,而是他被妻子嫌弃了。”

因为家中成员几乎都是长发,所以从来不觉得自己长发及腰有什么特别的奈哲尔整个僵硬住,他屏息思考了好一会儿,然后犹犹豫豫地开口,“所以,那天决斗的时候,那个头发染得奇奇怪怪绑着很多不一样辫子的家伙……”

莱茵的面孔迅速冰冷起来,“颜色是用来区分的,如果一个人同时有很多情人的话。”

原来如此,难怪当时围观的人们都对出身贵族的追求者十分嫌弃,因为对方显然是个众所周知的花花公子,而青年会特地大动肝火的理由也很明显了。

“但是,长发的男人也不算是多么……”奈哲尔挣扎着想要努力辩解一下,“我见过很多施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