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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节

 

宋熙临一边朝着门外走一边冷漠无情地说:“我要去吃的就是你的饭。”紧随其后的就是关门声。

司徒朝暮一愣,直接掀开被子从床上坐了起来,然后才惊愕不已地发现,宋熙临还真的走了!

真的去吃她的饭了?

好可恨啊!

司徒朝暮没再敢耽误,迅速从床上爬了起来,三下五除二地穿好了衣服,慌慌张张地踩着鞋跑去了厨房。

幸好她去的快,赶到厨房的时候宋熙临还没来得及对她的饭菜下手,才刚刚把灶台点燃。

锅烧热之后,宋熙临先倒了些油进去,待油温一热,单手磕了两枚鸡蛋进锅,把鸡蛋炒熟炒碎,又将灶台上面放着的那一大盘冷冰冰的剩米饭兑了进去。

司徒朝暮饥肠辘辘地站在宋熙临身边,贪婪地吸了好几口气,满鼻子都是油香味儿,越闻越饿,急不可耐地催促:“什么时候炒好呀?”

“快了。”又用锅铲翻炒了几下米饭之后,宋熙临端起了早就准备好的腊肉丁,一股脑地全部倒进了热锅里。

黑色的圆口大锅中黄的黄,白的白,红的红,还油光锃亮,一看就相当诱人,更别说闻着了,馋得司徒朝暮几乎要流口水。

最后放调味料和小葱碎,又翻炒了几下之后,两碗香喷喷的腊肉蛋炒饭就出锅了。

用不锈钢小勺把饭送进嘴里的那一刻,司徒朝暮几乎感动地要哭——太香了,真的太香了。

这个世界绝对不能没有高热量的碳水,就像是人类离不开空气一样!

宋熙临担心司徒朝暮单吃干饭会噎着,又专程给她做了一碗蛋花汤。只是在他往汤锅里放糖的那一刻,司徒朝暮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你是不是放错调料了?”

宋熙临都被她这股惊讶的语气质问得不自信了,赶紧看了一眼调料盒,然后舒了口气:“没错,就是糖。”

司徒朝暮:“……”

好,好好好,我可算是见识到你们南方人多爱吃甜了——肉粽除外。

不过待两人肩并肩一起坐在厨房的门槛上,一边吃东西一边看落雪的时候,司徒朝暮还是毫不吝啬地夸奖了宋熙临一句:“你手艺不错,我很满意,不过要是能把蛋花汤改成咸的,再点一点点香油就更好啦!”

宋熙临神不改色,态度坚决:“甜的好喝。”

司徒朝暮眉毛一拧:“明明是咸的好喝,我们喝豆腐脑儿都是咸的!”

“……”

咸豆腐脑才是最不能被接受的食物。

每次去学校食堂,看到咸豆腐脑的那一刻,他的食欲就没了。

宋熙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斩钉截铁:“所以我从不在东辅喝豆腐脑。”

司徒朝暮纠正:“是脑儿,儿化音,脑儿。”

宋熙临再度重申:“我们这里,没有儿化音!”

司徒朝暮:“那你们说米皮儿凉皮儿擀面皮儿的时候都怎么说啊?”

宋熙临一字一顿地给她说了一边:“米皮、凉皮、擀面皮。”

司徒朝暮:“……”啧,听着真奇怪啊,发音一点儿都不圆润。

不过看在你大半夜还给我做饭的份上,我就不和你争论那么多了。

司徒朝暮终于安静了下来,先扒拉了两口炒饭,又抬头看看皎洁夜色中飘飘扬扬的纷飞落雪,再扒拉两口炒饭,再抬头看看落雪,如此周而复始三次之后,突然倍感无聊,丝毫没有感受到那种文人雅士欣赏风花雪雨的闲适惬意之情,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东西。

于是乎,司徒朝暮再度把视线和注意力转移到了身边人身上:“对了,你们家既然是世代锻刀的,应该也会使刀法吧?”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锻刀的人要是不会用刀,怎么才能锻造出一把好刀呢?就像是一个没有味觉的厨子,怎么判断菜的口味好不好吃呢?

宋熙临倒也没有否认,点头回道:“嗯。”

司徒朝暮的眼神猛然一亮:“来一段儿呗,怪无聊的。”

“……”

不知为何,宋熙临总觉得司徒朝暮说这句话时的语气特别像是古代去秦淮河畔逛青楼的吃喝玩乐二世祖,也不管人家姑娘愿不愿意,猖狂又霸道地就对着人家提出了无理要求:给爷唱一曲呗,怪无聊的。

不过这家伙能说出这种话也丝毫不稀奇,因为她本身就是个流氓。

“想看?”宋熙临微微侧头,眉目含笑地瞧着司徒朝暮。

司徒朝暮看呆了一瞬,因为她还真是很少见宋熙临笑,仿若春风拂面,融化了冷冷冰霜,世间万物都温柔了起来。

盯着宋熙临的清俊侧脸看了一会儿,司徒朝暮情不自禁地说了句:“你确实是有几分姿色在身上的,所以你平时应该多笑笑,笑起来更好看了,而且你知道吧,现在社会很现实的,只要你不吝啬卖笑,富婆姐姐们必定不会吝啬你。”

宋熙临:“……”果不其然是个流氓。

宋熙临直接把手中端着的饭碗放在了地上,起身就走。

司徒朝暮一愣:“你去哪儿呀?”

宋熙临头也不回,言简意赅:“拿刀。”

司徒朝暮:“哦。”心里却想的是:看看吧,你还是喜欢被调戏,嘴上总是说着不要不要,其实行为很主动。

啧,果不其然,外表越清冷禁欲的人内心越骚。

于是乎,司徒朝暮又冲着宋熙临的背影喊了声:“一会儿好好表现啊,我一定赏你!”

宋熙临淡淡地,狠狠地回了句:“你最好快点跑,不然等我回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宰了你。”

司徒朝暮:“……”

看来你也不是一直都这么惜字如金,吓唬人的时候可会说了。

趁着宋熙临离开的间隙,司徒朝暮迅速扒完了碗中的炒饭,以便等会儿专心致志地看宋熙临展示刀法。

然而炒饭本身就干,外加她吃得实在是太快了,毫不意外地被噎住了,为了把卡在喉咙的那口干饭咽下去,司徒朝暮又赶紧端起了汤碗,咕嘟咕嘟地喝了一大口蛋花汤。

口感细腻顺滑,后味儿还甜滋滋的……好吧,我承认了,加了糖的蛋花汤也是很好喝的!

不过以后有机会了,还是要让宋熙临常常咸蛋花汤和咸豆腐脑,在配上一根炸的金黄酥脆的油条,简直绝了,不怕拿不下他!

没过多久,宋熙临就回来了,左手中握着一把黑色的大约五尺长的双手刀。

司徒朝暮坐在门槛儿上,手肘搭在双膝上,双掌捧着脸颊,一双黑亮的葡萄眼中充斥着纳闷儿和好奇:“为什么你使的刀都这么长?”

她也看出来了,这把刀的形制样式和宋熙临背去东辅的那把真正上过战场的古刀一模一样,刀身又细又长,既像长刀又像长枪,只不过外形崭新了一些而已,大概是仿造着那把古刀锻打出来的,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和宋熙临第一次见面时,他曾言简意赅地介绍过那把古刀:明代御林军刀,当今中华苗刀的前身。

然而不等宋熙临开口回答上一个问题呢,司徒朝暮的下一个问题就冒了出来:“为什么要把刀设计的这么长呢?上场杀敌的时候方便么?会不会割到自己呀?”

宋熙临哭笑不得:“当然不会伤到自己。”说完,他又详细解释了一下将刀身设计如此之长的原因,“兵法有云,‘一寸长,一寸强;一寸小,一寸巧’,是对长短两种兵器杀伤力的概括,对于长兵器来说,尺寸越长攻击范围越阔,杀伤力越强;对于短兵器而言则是尺寸越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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