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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上穿的那件,试了试这红色大袖衫。

游萧垂眸帮他系衣带,只觉得自己心跳有些快。

笙儿皮肤白皙,被这极正的红色映得像沾染了胭脂,一张本就漂亮的脸显得越发浓俨,尽管现在没什么表情,看上去也是端庄华丽,风华绝代。

苗笙转过去对着镜子照了又照,觉得红色热烈,将自己气色衬得好了些,虽然有些过分艳丽了,但自己的容颜总算是撑得起来,若是白日穿太招摇,那就晚上穿好了。

“好看吗?”他下意识地问。

游萧站在他身后,越过他的肩膀看向对面的铜镜,望着镜子里他的眼睛,认真回答:“公子天生一副好颜色,什么衣服都能驾驭得了。”

不穿白就不穿吧,别的颜色更与笙儿相得益彰。

苗笙得意道:“我也觉得是!快,试试其他的。”

红色热烈,绿色清雅,蓝色华贵,黑色低调雍容,果然正如姜阿宝所说,什么衣服他穿上都好看,试完一遍之后,他脸上笑意明显了许多。

“还是这些丰富多彩的颜色看着让人心情好。”苗笙自言自语,“以后再也不要穿白了。”

游萧帮他收好换下来的衣服,听到他这么说,突然明白了他的心思。

失去了记忆,脑中一片空白,又拖着虚弱的身体,人生就像惨淡的白色,毫无生机,因此他才想追求绚丽多彩,好显得自己更有活力一些。

笙儿没有自怨自艾,他会疼自己,会想着办法让自己开心,这样挺好的。

江湖人穿的短打就都是灰黑蓝褐这样低调的颜色,苗笙没有再试穿,选了几件让小伙计包了起来。除此之外,他打量了一下姜阿宝的身材,也替他挑了几件银白色和黑色的窄袖衣袍。

游萧没有拒绝,毕竟下人穿得不好,也会丢主人的脸,他客气了几句就笑纳了。

一通买买买之后,苗笙心情大好,两人上了马车,继续往城西赶路。

中午在城中的大酒楼用了午膳,听了卖艺的唱了曲儿,今天表演的这位功夫显然不到家,唱得没有那春生馆的小唱好听,于是苗笙也没有留恋,吃过了饭麻溜走人。

躺在车里睡了会儿午觉,起来发了会儿呆,再没过多少功夫,他就感觉马车速度降了下来,听见外边姜阿宝说:“公子,到了城西比较不错的客栈,离西门不远了,我们要在这儿休息一晚吗?”

既然这样,那就歇吧,苗笙迷迷糊糊应道:“好。”

有了小厮在,很多事不需要他自己操心,只管跟着走就行。

姜阿宝替他选了一间上房,价格不贵,位置也好,环境比较清净,入住之后,这勤快小厮又将房内用具一通擦洗,收拾得干干净净,苗笙心里十分满意。

“阿宝,歇会儿吧,别太累。”他坐在桌边倒了杯茶,“我没那么挑剔。”

游萧抬手蹭掉额上汗水,憨厚地向他一笑:“公子身体不好,接触的东西更要干净才行。现在都擦过一遍,您尽管放心用。”

苗笙点头:“放心,我自然放心。”

“对了,我有一个不情之请,不知道公子能不能答应?”游萧将抹布扔回盆里,小心翼翼地问。

“说来听听。”

游萧低头道:“我会些拳脚功夫,但遇上歹人,没有兵器还是会落了下风,所以我想……去附近买把刀随身携带——不过若是公子觉得不放心,那就算了。”

其实他会很多种兵器,刀剑,甚至是软鞭,但普通草莽或者乡间百姓大多是先学刀,毕竟刀没有剑那么多讲究,拿着会砍人也算有用,按照姜阿宝的身份,应当是用刀。

苗笙听了,心里沉吟,这人要是想对我不利,根本不需要用刀,因此有或者没有对我影响不大,既然他会武,那确实有兵器防身是最好的。

“成,你去买吧。”他掏出十两银子放在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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