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节
的知名律师多,专业水平高,哥哥不是吝啬的人,肯定会花钱请好律师替自己辩护,结果一审自己却被判了死刑。现如今又给自己换了一位老家的律师,看来哥哥也不看好自己的案子,请律师只不过是为了心安。
“说实话一开始我也没有什么把握,但今天上午我们去法院阅卷后,我拿着你的案卷看了一中午……”方轶说到一半停下了,看向李希斌。
“怎么样?”李希斌一怔,看向方轶。
“有点机会,但是不敢说一定能成,我希望你把案件的详细情况跟我说一遍。”方轶盯着李希斌的眼睛说道。
看得出来,李希斌对律师不是太信任,如果他不配合,方轶有天大的本事也没辙,这案子办起来会很费力。
“死的那人叫赵东田,是这个省的人,他的公司给咱们市里的楼盘供应钢筋和板材,我的车队帮他运输,我们合作了有三年多了……”李希斌将案件的前因后果讲述了一遍。
李希斌的车队根据赵东田公司的安排拉钢筋和板材去市里的楼盘,运输费由赵东田承担,双方签有合同,每月会核对账目,计算运输费用,一开始双方合作的挺好。到了约定时间,赵东田按时支付运输费。
后来,赵东田听信朋友的小道消息,挪用公司的资金去炒股,他买入股票后没多久,股票价格腰斩了。钱没赚到,反而赔了不少,他的公司一下资金吃紧,于是赵东田跟李希斌商量延期支付,李希斌觉得赵老板的业务多,外面飞着的账很多,随便收回一两笔就够自己的运输费,也就答应了。
可谁知道运费越欠越多,上面检查房地产开发情况,市里的房地产项目大部分因为审批问题被勒令停工了。
这一来赵东田送出去的材料收不回钱来,公司本就紧绷的资金链一下子断了。李希斌拿着欠条和对账单去找了赵东田几趟,索要拖欠的运输费但是只结回来部分款项,尚有八十六万四千元运费未能结算,后来李希斌又要了几次,但是每次都是无功而返。
李希斌兼着光耀集团保安部副总的职务,没事时经常与保安部的哥们一起喝酒聊天。这一日他约保安部的两员悍将邹宇和田毅喝酒。三人喝到兴头上,邹宇见李希斌总是闷闷不乐的,便问是怎么回事。李希斌便将赵东田拖欠自己八十多万运输费的事说了一遍,一边说一边骂,并扬言谁能把钱要回来,给他回款的百分之二十。
邹宇和田毅一听立刻来了兴趣,自高奋勇要帮着李希斌去催款。李希斌见二人不是在敷衍自己,真想赚这份钱,便答应让二人跟自己走一趟,去找赵东田催款。
当晚三人商量如果赵东田不给钱,就把他绑回来上手段,不怕他不给钱。李希斌问邹宇二人如果对方不配合怎么办?邹宇一笑,说他知道一种针剂,叫冬眠针,之前见人用过,他能搞到。只要打一针人就跟熊冬眠一样,能睡七八个小时。
几日后,三人开车到邻省来找赵东田要账,赵东田拿不出钱,请三人吃饭,打算让李希斌再宽限些时日。
吃过晚饭后,李希斌邀请赵东田去自己宾馆房间坐下来谈。赵东田便上了李希斌的车,结果车行驶到一半后,直接开出了市区,向外省开去。
此时赵东田预感到不妙,想要下车,邹宇掏出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让他老实点,否则给他放血。李希斌告诉赵东田,不要怕,自己只是想邀请他回去坐坐,把事情说清楚,不会伤害他。
赵东田虽然心里害怕,但是并未见对方把自己怎么样,心里踏实了不少,求三人放了自己,但是三人根本不听。邹宇拿出冬眠针给他打了一针。赵东田立时睡了过去。
上高速时碰到有警察查车,李希斌怕赵东田醒来后大喊救命,便让邹宇又给赵东田打了两针冬眠针,一行四人顺利下了高速。
次日清晨快进入市区时,赵东田醒了,李希斌又让邹宇给他打了两针。李希斌让田毅开车直接去了自己的车场,三人将赵东田抬进了车场后院的地窖内,关了起来。
三人见赵东田未醒,便将地窖的门锁上,到了办公室休息吃饭,然后到员工宿舍睡觉。
次日一早,邹宇去地窖查看情况,发现赵东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暗道不好,进门去查看,此时的赵东田已经没了呼吸。
邹宇打电话把李希斌和田毅叫了过去,三人确认赵东田确实死了,心里一个劲的突突。李希斌三人你看我,我看你,最后邹宇提议将赵东田烧了毁尸灭迹,但是李希斌觉得烧起来动静太大,容易被发现。
最后邹宇提出找个大汽油桶把赵东田的尸体肢解了放进去,拉到荒郊野外埋了。李希斌和田毅表示同意。当天夜里三人便将装有赵东田尸体的汽油桶拉出了车场。找了个荒山挖坑埋了起来。
此后,李希斌心有不甘,给赵东田的媳妇打电话索要拖欠的运费,并威胁如果不给钱就让她一家不得安宁。
赵东田媳妇心里害怕,想找丈夫商量,但是怎么也找不到,最后报了警。警方经过侦查后发现赵东田失踪当天李希斌到人到公司找过他,便将目标锁定在了李希斌等人身上。
后来在本地公安部门的配合下,邻省公安部门破获了此案,将李希斌三人抓获,李希斌三人对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
非法拘禁转化为故意杀人
李希斌的哥哥光耀集团的李总,知道情况后觉得这事都是自己弟弟搞出来的,保安部的两名老员工都是自己一个村的,不管不合适,便替三人找律师打关系。其实主要还是为了他弟弟,另外两人属于搭头,做给旁人看的。
经审理后,邻省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希斌、邹宇、田毅为索取债务,非法绑架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均构成绑架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判决:
一、被告人李希斌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被告人邹宇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三、被告人田毅犯绑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中院宣判后,被告人李希斌、邹宇、田毅不服,以一审法院定性不准,量刑畸重为由,提出上诉。之前的辩护律师为三人起草了上诉状,并提交了上去。
“李希斌,当时劫持赵东田的时候,冬眠针是谁打的?”方轶问道。
“是邹宇打的。这都是之前商量好的。”李希斌道。
“车场后面的地窖是用来做什么的?”方轶问道。
“主要是秋天储藏大白菜和萝卜土豆之类的东西,是菜窖,上面有个铁门,可以上锁。”李希斌道。
“菜窖里通风怎么样?”方轶问道。
“通风……还行吧,有个拳头粗的铁管子通到地面。”李希斌迟疑了下,说道。
二日后,万华联合律师事务所方轶的办公室内,老宋、王勇,还有两位实习律师一边喝茶,一般探讨案情。
“我了解的案情基本上跟你们了解到的一致,我觉得这个案子一审法院定的罪名不够准确,本案应该按照非法拘禁罪定罪量刑。”老宋坐在沙发上,拿着笔记本,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