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节
当时我们俩正在店里忙,手机响了,接完电话后,牛盛明说是投资开发公司打来的,想找他谈赔偿的事。”包丽回道。
“嗯,我认为,您丈夫的案子不一定构成敲诈勒索罪。
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牛盛明的行为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主客观要件,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或者要胁方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案中,您丈夫是基于对拆迁补偿的不服而向相关部门反应情况,随后投资开发公司主动联系牛盛明,商讨赔偿情况。
您丈夫的上述行为不符合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采用威胁或者要胁的方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的情况。
当然这只是我的初步判断,需要看过案卷后才能知道详细的情况,做最终判断。”方轶放下刑事判决书说道。
“那您看我家的案子……”包丽有些六神无主,看看方轶又看看周颖和云乔。
“包姐,您今天来是要委托,让方律师帮您办这案子,还是只想来咨询下?”周颖是个急性子,见包丽如此,把话茬接了过来。
“我要委托。……我家老牛能放出来不?”包丽问道。
“现在还说不好,要看过案卷后,才能给出最后的辩护方案。我们会尽全力。”方轶说道。
“那……那律师费?”包丽想救丈夫,但是也得考虑下成本,一家老小的日子还得继续过,律师费要是太高,她也得考虑下。
“二审律师费不会低于一审,因为一审不是我办的,我要做的工作比较多,律师费十五万。”方轶说道。
包丽心中一紧,这律师费不便宜啊,之前请的县里的律师才五万元律师费,现在一下要十五万,是一审律师费的三倍,可转念又一想,方律师的名气在哪摆着,县里的律师怎么能跟他比,去医院挂号还分专家号和普通号呢,贵有贵的道理……
“方律师,我知道您是专门打刑事官司的律师,而且办过很多大案子,我家的生活条件一般,上有老下有小的,您看能否少收点律师费?”包丽眼中显露出了买卖人的精明。
挺拧巴的
周颖也看向方轶:“方律师,包姐跟我是老乡,您看费用上,能不能给打个折扣?”
她算是看出来了,包丽这意思很明确,如果不给她打折,让她自我感觉占了便宜,今天这委托手续恐怕签不了。
周颖的话一出口,方轶立刻就明白了她的意思。
“这样吧,你们家也不容易,拆迁本来是好事,可以改善居住环境,结果却出了这事,给您打九折吧,律师费十三万五千元。
您可以分两笔缴纳,第一笔缴纳三万五千元,等我们阅卷后,开庭前您再缴纳剩余的十万元律师费。当然在第二笔律师费缴纳前,您可以选择终止委托,不用缴纳后面的费用。
虽然您住在隔壁市,不在本市,但是您所在的县距离本市不是太远,我们就不收差旅费了。”方轶想了想,片刻后说道。
“行,谢谢,谢谢方律师。”包丽面露感激。不知道是真感激还是装出来的,不过对方轶来说,无所谓,同意委托就好,最主要的是把案子办好。
包丽支付了第一笔律师费后,离开了律所。
方轶回办公室的路上,正好看到老宋提着包进门,便想找他一起聊聊,听听他对目前团队发展的看法。
“宋律师,开庭去了?”方轶微笑着问道。
“嗯,上午有个案子二审开庭,已经宣判了。”宋辉心情不错。
“有空吗?去办公室尝尝我新买的普洱?”方轶邀请道。
“好,我马上过去。”老宋虽然为人低调,但是不傻,他知道方轶一定有事找自己。
五分钟后,办公室的茶桌旁,方轶坐在大圈椅上泡着普洱茶,对面的宋辉微笑着看着他的动作:“你这茶艺不输老板。”
“可不敢这么说,老板那是花钱学的,咱这是自己在家练的,不能比。”方轶故作谦虚道。
“呵呵,老方,你家里有一位茶艺大师,还用得着去外面花钱学,你在家练就对了。别人都得花钱学,你赚钱……”宋辉笑呵呵道。
“低调,一定要低调。这要是让老板听到,多伤心啊。”方轶嘿嘿笑道:“最近在忙什么案子?”
“刚转过来的时候,老谢给了我一个强奸案,被告人是个外国人,被害人是他公司的员工……”宋辉一聊起案子来立刻滔滔起来,方轶想拦都拦不住。
案情是这样的,被告人姓朴叫朴永正,来自棒子国。他任职的公司的总部设在棒子国,集团公司外派他到国内当子公司的总经理。
据说在棒子国时朴永正就因为生活作风问题被公司处理过,但是因为他跟公司高层有关系,被保了下来,没有被开除。后来因为名声太臭,被派来了国内任职,想让他过渡一段时间后再调回国去。
朴永正来到国内任职后,自觉地山高皇帝远,集团的那帮老家伙管不到他,在沉寂了一段时间后,又犯了老毛病,而且胆子越来越大。
半年前,公司有个项目比较急,项目组成员加班到很晚,朴永正垂涎项目组内一名刘姓女员工已久,便让人为项目组准备了夜宵。
晚上十点多,项目组人员陆续结束加班回家,他特意将小刘留下,并叫去了他办公室,说是项目文件有个地方需要修改下。
当小刘走进办公室后,朴永正突然关上了门对她进行猥亵,小刘为摆脱他的无理纠缠,借机走出办公室。
朴永正不死心,尾随其后,在经过休息室时,强行将她拽了进去。小刘奋力反抗,朴永正对她进行连续殴打,强行将她的衣服、裤子扒光,使用暴力手段与她发生了关系。
朴永正心满意足后,为掩盖其罪行,往小刘的裤子口袋内塞了一千元。
小刘虽然看起来比较文弱,但却是个倔脾气,她离开后立刻报了警,警察见她身上有伤,便将朴永正传唤到派出所。
此后不久案件移送去了检察院,检察院以朴永正犯强奸罪为由向法院提起公诉。
朴永正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以自己不是本国人为由,称法院没有管辖权。
“没有管辖权?!这位老朴同志是不是脑袋被驴踢了,以为自己生活在清朝?”方轶笑呵呵道。
“说的就是,根据属地原则(或称领土原则),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者,一律适用本国刑法的管辖原则。法院是有管辖权的。
我去看守所会见时,把法律规定都告诉他了,但是那个朴永正是一根筋,就要提管辖权异议。我心想那就提吧,咱也不能拦啊,这是人家的权利。
最后法院裁定,驳回了他的管辖权异议。
后来他又提出,他的行为不构成强奸,是飘唱,而且给了一千块钱。但是根据在案证据显示,被告人是在被害人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强行与她发生的关系,而且被害人身上有多处殴打造成的伤痕。被告人身上也有伤,是被害人抓的。
我只能给他做罪轻辩护,其实对于这种货,说实话我是真不想给他辩护,但是委托方出的律师费又比较高……我这心里也挺拧巴的。”宋辉有些纠结。
是呀,现实与理想之间总会有很多沟沟坎坎,有的时候不得不妥协。
“最后怎么判的?”方轶给他倒了一杯茶水,问道。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朴永正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根据《刑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