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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闲云野鹤又孤单寂寥的日子过了约莫一旬半,长留山不是什么必经要道,山里也没有珍禽异兽或是洞天福祉,一个墨家堡就足以让世人望而退却,故而这段时日吴甲归连个过路人也没看见过,清静的让人发疯。
吴甲归从后厨里寻了把小刀,在门前空地上刻正字,刻完两个正字的时候,她就想刻满五个就再上一次山。这一趟来荆州是好是歹,总得有个结果,那常公子不像满口大话的人,但她没那么多闲功夫耽搁,再过两三月西北便是入冬时节,那时候北上对于她这个穷光蛋来说太艰难,如今不比以往,一个人过日子更要精打细算,否则就不是活的好与差的问题,而是活不活得下去。
当第四个正字刻了一半的时候,吴甲归又打消了先前的念头,小时候算命的说她命中有贵人,但谁都知道这些神棍嘴里没一句靠谱的,吴甲归也不信,直到她来了长留山遇见了常公子。那日在落雪湖边,她看着那人走远的背影,不似印象中爹爹那般高大,也不似兄长们那般宽厚,可莫名有一种安心,分明单薄却可抵寒风骤雨。
今日万里无云,也不似几日前那般燥热,吴甲归把自己收拾利索,把长凳搬出门外,坐着赏了会儿每天都看几个时辰的景,弯下腰,在脚边刻下第五个正字的第一笔。
她直起身,如往常一般舒展了一下身子,打算去后厨找点吃的。
山路上,一伙人马不急不缓闯入她的视野,她举起来的双臂僵在半空,愣了好半晌,而后几乎弹起身跑到门前不远的那颗橘子树下,眺目张望。
常公子说让她在山下等着,会有人来接她。
那些人终于来了。
吴甲归这辈子没这么激动过,胸口砰砰乱跳,脸颊因呼吸急促而泛起微红。她敢肯定,这些人就是常公子口中来接她的人。若是寻常过路旅人,又带着一大帮子扈从,就算歇脚也应遣仆从先来询问店家是否有足够的地方招待。而这些人,偏离山路后便笔直朝着小酒肆而来。
人人骑马佩刀的扈从簇拥着一辆宽敞马车,为首一骑是个貌美女子,腰间系着一条扎眼的红绸,她勒马停在吴甲归跟前,微微府下身子打量了片刻,如红绸般艳丽的红唇勾起一抹笑意道:“小哥,有饭菜吗,我们等人。”
女子微微敞开的衣襟下露出一道风景,因为俯身的姿势更加壮丽,把吴甲归整个看傻了眼,她下意识低头一瞧,自己这一身被粗布麻衣裹着的小身板,被女子误认为是酒肆跑堂,好似也没错。
吴甲归红着脸道:“这酒肆没人,掌柜的也不在,我……我也是在这儿等人的。”
女子哦了一声,道了声抱歉,便招呼扈从下马进店。
吴甲归没走过江湖,从老家幽州到荆州,这一路走的跟逃难差不多,但所幸以前家族门庭若市时见识过不少,还有些眼力。这伙人马看上去与寻常大门户出来的扈从没什么不同,但所佩刀剑却有些蹊跷,清一色的短刀短剑,吴甲归记得她爹曾说过,三尺青峰五尺刀,少一寸多一寸都有讲究,江湖人不拘一格但大都偏爱长兵,理由无他,耍起来更潇洒出尘,没哪个大侠会拿一柄小家子气的短刀短剑走江湖的。寻常门庭的扈从则规规矩矩,统一佩标准刀剑,毕竟没哪家家主吃饱了撑的去为每人打造一把趁手兵器。而短小兵刃一般则做为辅助用途,常见于兵家,另外就是一些落草为寇的山贼,兜里没银子所以隻佩的起更便宜的短兵。但还有一种人,惯用这类出其不意的短兵,那便是刺客死士。
吴甲归心头一紧,站在树底下不敢动弹,直到那些陆续从她身边经过的扈从,目不斜视的进了店,她才偷偷松了口气。
酒肆后头有个马厩,正当吴甲归四下找寻那女子身影时,就见那抹红绸从余光中一闪而过,去的方向正是马厩。吴甲归没来得及迈开步子,心下暗道一声糟糕,就听从马厩那边传来女子一声哎哟的惨叫。
马厩里有一匹满身旧伤痕的老马,比占山为王的吴甲归来的还早,头一日来吴甲归以为是酒肆掌柜留下的,便打算好生照料,怎么说有个活物陪着总比孤单一人度日强。谁成想,那老马脾性不小,瞧见有陌生人靠近撅起蹄子就踹,吓得吴甲归再没敢踏足马厩一步。后来实在无聊,吴甲归打了些新鲜马草回来,想跟那老马冰释前嫌,可老马不近人情,又一撅蹄子把她赶了出来。打那后,她就彻底死了心,与老马各占山头,井水不犯河水。
眼见着女子跑出了马厩,健步如飞,看起来似乎没受伤。吴甲归还没来得及放下心,那脾性臭上天的老马就追出来了。女子自然是花容失色,一帮扈从听见动静也都从酒肆里跑了出来,但瞧见那匹疯马竟没一个上前搭救的,而是齐齐望向当中的一位花甲老者。吴甲归记得,这个老者是方才驾车的马夫,莫说年纪,看那身子板也禁不住疯马一蹄子的。
吴甲归心中暗骂了一声胆小鬼,就要上前救人。
说时迟那时快,一道飘逸身影如鸿毛一般落在疯马背上,一勒马缰,老马杨蹄长嘶,很快安静了下来。那人拍了拍马脖安抚,继而跃下马背,正当吴甲归看的惊奇时,老马冷不丁一撅阴蹄踢在那人腹部,当即就把人踹飞几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