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页
说完,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
可是,不知为什么,步云菲总感觉她的眼睛里,有其他的内容。
这一次的萧冷玉,感觉很复杂呢。
等等,自己这是被抓进大牢了吗?喂,等等!有没有人会知道我是公主啊?我不会死在牢里吧?!
出师未捷身先死。
步云菲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会作为采草贼被抓进大牢。
而且还是被自己生生世世的老婆亲手抓进来。
好在她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大牢里给吃给喝又不用干活,除了环境差一点之外,还是挺不错的。起码,在21世纪现实中想找个这样的工作,很难。
所以,她准备安下心来,重操旧业,好好写小说。
她已经想好了:就算这一世乌龙真的出不了牢门,也要多写点小说,将来回到现实生活,再把这些小说默写出来,能省去多少功夫!
所以,也没怎么着急。反正,她已经看出来了,她跟萧冷玉是生生世世都要见面的,这一世就算乌龙错过,还有下一世嘛。
不急,不急。
牢里无纸墨,好在她是公主,身上的衣服配件也算贵重,便取了随身的玉镯贿赂牢头,让他给自己买点笔墨纸砚,那牢头见有大便宜可占,自然跑得屁颠屁颠。
又因为看出她是位尊贵主,以后说不定还有油水可捞,便更卖力地伺候了。平时吃的喝的基本随传随到——毕竟,就步云菲那个皇宫贡品级的玉镯,她白天吃晚上吃站着吃坐着吃躺着吃打滚吃都吃不完……
于是,某公主即使在监牢,也依然过着公主般的生活。
可见,“有钱能使鬼推磨”、“先进衣冠后敬人”,古人诚不欺我。
写文这种事,还是要无人打扰。这世上还有地方比在监牢更无人打扰么?没有。
写文这种事,还是要有感情。这世上还有地方比在监牢更看尽生死悲欢么?没有。无数临去刑场的人痛哭流涕,无数被下狱的人感叹着人心不古人走茶凉,无数被陷害进来的人怨天怨地怨这黑暗的世道……
啧啧,真是一副活生生的《浮世绘》。
步云菲感觉自己在这里被强烈的感情熏染,都能写出衝击诺贝尔文学奖的巨作了!
(唔,虽然是腐文 = = )
正当她写得正嗨的时候,隔壁牢房里进来一个人。
皮肤黝黑、大大的铜铃眼、胡子拉渣,张飞一般。
“岳父!”步云菲握着笔的手一抖。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参加清明节三天日更一万的活动,234三天,每天三更,日更一万,敬请七呆~
☆、 公主你是不是喜欢女人
牢中岁月无聊。
步云菲专心写文, 稿子越来越多。
那强盗刚开始以为步云菲是女版采花贼, 吓得要死。后来看步云菲也没怎么他, 便安静了下来,在一旁看步云菲专注写文。
“你在做什么呀?”强盗问。
步云菲笑眯眯,赶紧答:“我在写小说呀。”
她现在已经搞清楚, 对方不是自己的岳父大人了,只是样子长得像而已。
不过, 即便只是样子像,她也会毫无骨气地习惯性跪舔。毕竟, 生生世世都见到萧冷玉, 总感觉有什么特别的缘分。而这岳父大人是除了萧冷玉之外, 唯一一个相貌跟着自己穿越的人。
“什么是小说呀?”发现对方不会采自己后,强盗还是很乖的,蹲在一旁像个好奇的孩子。
“唔, 就是编故事呀。”步云菲心中一动, 突然笑得像朵灿烂的花儿,“你要看么?”
“我……我不识字。”强盗老脸一红,有些不好意思。
虽然在这个年代,文盲不丢人。但毕竟,也是某种身份的象征。
连字都不认识,那是最下等的草莽。
步云菲心里掠过一丝怜悯,不过很快又被某种恶趣味的兴奋代替:“没事没事,我可以教你!”
“真的?”
强盗简直不敢相信。对方不止不采自己,居然还要教自己认字, 这哪里是采草贼?根本是仙女吧!
“真的真的。”步云菲一想到对方看了自己和百合小说后的反应,就很激动,“你叫什么名字?我们现在就开始学吧。先教你写自己的名字!”
“好呀好呀。”一想到自己很快就能认字了,强盗也很兴奋,“我叫萧冷山。”
“你叫什么?!”
“我叫萧冷山。”
“什么?”
“萧冷山。”
“……”某人眼一翻,晕了过去。
“喂,喂,你怎啦?喂,怎晕啦?喂你醒醒!醒醒!!”
终于,步云菲在萧冷山豪迈的呼唤中悠悠醒来。
然后,颤颤巍巍开口:“你知道萧冷玉么?”
“知道啊。”
“……”某人白眼一翻,又要晕。
“不就是镇远侯嘛。谁不知道呀?不过他不知道我而已。”萧冷山笑呵呵,“我们老百姓都知道,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好日子,全是萧侯的功劳!”
“……”步云菲擦擦汗。还好还好,看来,只是同脸又同名,却并不是萧冷玉的父亲。可是,天下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
不过,萧冷玉的话却透露出了一个讯息:在老百姓心中,自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好日子,居然不是因为皇帝,而是因为萧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