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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节

 

林煜文看他小小人儿,自己都没长大呢,就学大人那样抱着哄更小的妹妹,心里瞬间软乎得一塌糊涂。

这边,王绪也倚着门框,语气颇为羡慕:“是吧,我没说错,你家孩子厉害啊。”

接着,王绪又道,他回来听到动静,想接过来由他哄元真继续睡,但可能是认生,他才接过元真反而哭得更厉害了,没辙,只能帮衬着重新递回锦书怀里。

王绪眉飞色舞双手还比划着:“你还别说,元真看着年纪小,哄娃也不知道念叨说了什么,反正妹妹没两下就被他哄继续睡着咯。”

锦书一本正经的给叔叔解惑:“我和妹妹说,她好好睡觉,白天我带她出去玩。”

王绪耸耸肩,冲林煜文感慨:“你这是上辈子修了多大的福!”

林煜文心底挺骄傲,嘴上也不饶人,得意道:“我这辈子也修了不少福,有这么懂事的娃说不定是我这辈子现修来的福报。”

王绪憋了半晌,没说出来话。那按林煜文这意思,他这辈子上学不顺,恋爱也不顺,是这辈子做了什么亏心恶事儿?

天地良心,王绪他可从来没办过!

林煜文看锦书也困得不行,便让他顺道也睡下,拉了毛巾被把哥哥妹妹都搭上。

锦书在被子里拉着妹妹的手,兄妹俩在老爸的注视下没一会儿便都睡着了。

可能是身旁有亲人,兄妹俩都挺有安全感,呼吸平顺又安稳。

林煜文示意王绪也跟着出去,给他指了就近的客房让他再睡会,便匆匆又回地里了。

只是在路上,林煜文还是没忍住给银朱打了电话,口气中带着浓浓的骄傲,把今早哥哥哄妹妹睡觉的事说了。

谁料这竟是银朱提早的安排。银朱解释:“昨天我就跟锦书说了,接下来妈妈跟爸爸都要忙工作,要是早起妹妹身边没人惊醒,我告诉他要去哄妹妹带着妹妹一起再睡到七点半。”

合着妈妈早有安排,哥哥也早有准备,唯独林煜文这个当爸爸的,事先丁点儿都不知道啊!

林煜文嘟嘟囔囔表示不乐意。

银朱冷笑着质问他:“你还不满意上了?要是等你解决,黄花菜都凉了!”

林煜文:“……”

被老婆吵吵一顿,林煜文是自知理亏没话说,被银朱挂断电话林煜文讪讪回到地里,把一通脾气全发到菜架子上了。

上个月几乎要被摘秃了的豆角,这不,又密密麻麻挂上了,尤其长豇豆,一条条往下垂着,像碧绿的门帘,也像植物水帘洞。

今年芝麻、菜籽、早玉米这些种得少,相对来说,就空出更多的地来种植夏季瓜果菜。

湍市这边部分人会有吃酸豆角的习惯,去年种的豆角还被不少人嚷嚷说不够吃,今年林煜文索性就多种了些。

不光是传统的绿色长豇豆,还有中等长度的四季豆,以及扁豆、油豆、刀豆和白不老。

林煜文回来就一头扎进豆角地里,一阵忙活,一个小时后出来,明明他还回家了半小时呢,劳动成果竟然也没比胡忠他们少几分。

胡忠是摘番茄的,今年家里种的番茄大大小小也有五六个品种,还有西葫芦和番茄一样,都比较重,由他来摘。

宗光负责摘茄子秋葵这些相对较轻的菜,今年地里的黄瓜也不多,也由他负责。而明雅于歌两个女性,就去掐更轻的叶类菜了。

忙活早起这一个多小时,就得赶紧去装车。

林煜文那面包车不需说,自然是装得满满登登,王绪那小货车里头,也装了几十个物流筐的甜糯玉米,剩下还有一点空地儿,被灵巧的明雅也塞了豆角这些不怕压的菜。

甚至于现在拨给明雅她俩开的suv,也装满了,只留下主副驾驶两个座位。

就这,早起摘的菜也还没装完呢,家里一楼仓库还留了不少,剩下等早市卖完回来,上午继续拉到龙腾市场摆摊卖。

照例,胡忠宗光两个男人留在家里,继续在地里摘菜备货,好让林煜文他们卖货回来能第一时间装上足够多的菜继续进城摆摊销售。

今天要卖的货多,况且王绪一个人卖那么大一车玉米也怕忙不过来,林煜文打算让明雅于歌也一起进城帮衬着。

至于分配人手时,林煜文是想都没想,把于歌王绪这俩人分到一块了。

于歌还以为自个儿听错,她看了眼王绪,有些不自信地问林煜文:“东家,你这真不怕我俩联合起来卷你的货款啊?”

林煜文这才反应过来,于歌他俩是一个被窝里的人呢!

只不过说出去的话现在收回多少有些打自个儿脸面,林煜文是个要面子的人,死鸭子嘴硬:“怕什么,到时咱们摊位在一起。”

于歌看出来了,忍着笑:“摊位靠在一块忙起来也顾不上我俩啊。”

林煜文有些窘迫,强撑着憋出来一句:“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这下,王绪也瞧出来了,忍笑道:“好好好,我们不会做出让林大老板亏钱的下作手脚。”

装车准备好,三辆车就赶紧出发。

就这,等到了早市,还晚了些呢,林煜文他们只能排到市场最开始入口处和最末端的摊位。

林煜文自然是选择最靠近大门的地方,也方便赶紧把货卖完回家,省得到时车堵在市场里面出不去。

到底是人红自带流量。

这不,市场进门前面几家,按理说应该是最差的摊位了,可摆在林煜文他们身上,那简直就跟当红旺铺没区别。

车子刚停下,林煜文人都还没下来呢,就听到有人念叨他车牌:“逼王的车!”

等林煜文下车时,摊位前面就有好几个人驻足围观、甚至于直接开始排队了都。

“要不怎么说来得早不如赶得巧,我要是按我妈说的五点半起床来逛早市,说不定这会儿已经买完菜回家了呢,哪儿能赶上逼王啊?”一染着黄发的吊带热裤妹说道。

她身后的大爷则是挥手带动身后的男人们:“啥都甭说了,赶紧帮衬着把菜从他车斗里掏出来啊!”

果然,他身后的男人们一听这话,立马挤上前帮忙,把那时髦女孩都拥到后头呢。

不过女孩也不恼,任由男人们七手八脚把物流筐都搬出来,等他们挑拣完毕她也排到跟前,急急慌慌往自己购物袋里装东西,还一边装一边后悔今天出来买菜带的袋子小了。

林煜文这差不多一月没出摊了,人们还怪想念他的。

倒不是想念他这个人爱吹牛逼,纯粹是惦记着他家的有机菜。

别的不说,经常买有机菜的人互相交流下来,总觉得还是逼王家的菜在一众有机菜里头味道最好。

也不能说别家有机菜是假的,肯定假不了,有机不有机的,稍微舌尖灵敏些的,或是经常炒菜的都能区别。

怎么说呢,逼王家的菜跟一般有机菜相比,味道就是更均衡。

对!就是更均衡。

就比如说豆角,同样成熟度的,有机种出来的长豇豆吃着偏软乎,但软乎中又带着一点点的韧劲儿和嚼劲儿,但一般农药化肥催大的豇豆,吃起来总有股子吃塑料的感觉,不光不香,有时豆角皮和牙齿摩擦时还让人起鸡皮疙瘩。

而逼王家的豇豆,吃起来不光有天然的菜的清甜,豆角还很容易炖入肉味不说,口感也很是平均,既会保留韧度,同样的也能轻易用牙齿咀嚼研磨。

小孩儿的味蕾就是最灵敏的,同样三分豇豆放在他们跟前,不必说,孩子们最喜欢吃的肯定是逼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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