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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节

 

她爹娘有很多银子,啥好吃的吃不到,可相公啥也没有,他只有这一包菌子。

朱满珠水汪汪的眼睛深情地看着眼前的男人,觉得她相公真的对她太好了,就那么点好东西,还想着拿去孝敬她爹娘。

见婆婆抢鸡蛋成功,朱满珠胖胖的小手也蠢蠢欲动摊向了那包干菌,可惜没等她抢到手,宋辰就先把篮子移开了。

朱家这破洞的小棉袄,棉花都已经被掏空了吧,宋辰在心里默默祈祷,闺女多宝千万别随了她亲妈。

不是,他们这群人里到底谁是人渣啊!

被送来改造的人不是他吗?

宋辰思索着是不是加上的九点人品值真的有点作用,他现在真心觉得自己是个好人了。

一边想要求人家办事,一边连点好处都不愿意给,可见这一大家子的坏都坏的很直白,在小说里就是特别好对付的炮灰般的存在,一点都不懂的花小钱,办大事的道理。

宋辰感慨了一下,果然现在这个家里,还是只能靠他。

最后苗翠娘抢回去的鸡蛋,朱满珠想要拿回来的菌干,全都乖乖躺进了篮子里,宋辰就带着满满一筐东西,带着媳妇回了老丈人家。

谁说过礼物送出去了,就拿不回来了呢……

大坏人宋辰深藏功与名。

“宋五,老五媳妇,你们这是又要走亲戚去啊?”

一路上,不少人都和他俩打着招呼。

以前没分家的时候,宋辰在家里排行第五,加上大伯家的孩子都是以大、二、三、四排序命名,大家也就习惯了叫他一声宋五,即便现在已经分家了,很多人喊习惯依旧懒得改。

“今儿书塾也没放假啊?”

村里就有书塾,教书的是一个同村的老秀才,对方屡试不中,已经放弃了科举,专心留在村子里教授同村的孩子。

他的束脩不高,不过因为水平有限,很多人送孩子过去就是为了学几个字不当睁眼瞎,真正想让孩子走科举这条路的,在他这儿启蒙完后,都会想办法将孩子送去镇上或是县里更好的私塾念书。

在大丰村,像原身这样在老秀才那儿耗了十几年了,属实罕见,除了他,现在私塾最大的孩子也就十二岁,偏偏原身脸皮厚,在这种情况下,依旧以读书人自居。

“不念了,孩子都那么大了,是时候该承担一个男人养家糊口的责任了。”

宋辰好像没听出那人的讥讽,笑呵呵地说道。

“哦,不念了,啊!不念了?”

一开始大家都还没反应过来,可等意识到宋辰说了什么后,他早就和朱满珠走出一段距离了。

“宋五居然不念书了!”

“早就应该别念了,听说为了供他念书,家里每年都得搭进去十几两银子呢。”

“可不念书他能干啥?从来也没下过地,那一家子懒蛋,全都随了宋德贵的根。”

“嘿嘿,怕什么,这不是回媳妇娘家拍老丈人马屁去了吗,有他那糊涂蛋媳妇在,饿不死他。”

……

村里人你一言我一嘴的议论着。

“别聊了别聊了,苗翠娘过来了!”

远远儿的,被掏空鸡蛋,悲痛欲绝的苗翠娘端着装满脏衣服的木盆,生无可恋地走在去往河滩的路上。

因为心痛,她的脸阴沉沉的,加上长得比较刻薄,看上去就跟索命的罗刹一样。

大白天闹鬼了!

刚刚还在说宋家坏话的一群人只觉得背后冒起一阵凉意,赶紧都把嘴闭上,然后用害怕、紧张的目光注视着苗翠娘从眼前走过。

该不是自己刚刚说坏话被她听见了吧?

不会的不会的,要是被听见了,按照苗翠娘的脾气肯定上爪子挠人,连带祝福他们八辈祖宗,不会那么安静。

可为什么她的表情那么吓人呢,几个胆子小点的年轻媳妇回忆着苗翠娘曾经的丰功伟绩,已经快被自己吓哭了。

qaq以后她再也不说宋家人坏话了。

宋辰不知道,他娘已经厉害到成为了站在那儿,就能给他增加任务难度的活阎王。

走了快一个时辰,终于走到镇上老朱家的宋辰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尽快把交通工具给安排上。

等以后来卖吃食了,这一趟趟的,他的脚可受不了啊。

朱老屠两口子都很意外这不年不节的,女婿居然和女儿一块上门了,还带来了不少东西。

那满满一筐鸡蛋和菌子木耳之类的山货,都快赶上以前过年送来的节礼了。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老两口盘算着女婿的来意,他们也没想过问闺女,因为他俩清楚,事关宋辰,他们闺女就是一个小糊涂蛋。

不管心里怎么想,女婿难得过来,于情于理都得好好招待。

朱家的几个儿媳妇真的烦透了,小姑子这才回去没几天呢就又上门了,是不是还没吃够羊肉,想再装点回去?

作为镇上和附近几个乡子唯一的屠夫兼修蹄匠,家里还有一个祖传的肉铺子,朱家的日子无疑比乡下的宋家富裕很多。

虽然今天俩宝贝外孙没有过来,可为了招待女婿,朱老娘还是准备了一大桌子好酒好菜。

酒是让大儿媳妇特地去镇上最好的酒铺里打来的,半斗酒花了一百八十文,都能买四五十斤粮食了,这半斗酒,按照现代的计量单位,大概也就五升左右的样子。

朱老屠和几个儿子都爱酒,但也只有在重要的日子才舍得去酒铺打酒来喝。

有了酒自然不能少了下酒的菜。

猪油渣,上面还撒了点糖粒,榨出来的猪油又用来炸了一碟花生米,上面撒了点盐粒,除此之外,还有满满一盘白切肉,就是猪肉和羊肉焯水后切成薄片,肉是好肉,肥瘦相间,但烹饪手法实在太过粗糙。

也是在朱家,宋辰见到了这个时代的酱油。

这个时候,酱油不是用黄豆之类发酵制成的,而是用鲜肉,制作的方法有点类似后世的鱼露,味道和宋辰了解的酱油,其实更像是两种东西。

从这个酱油的制作原材料就知道,这种酱油的价格并不便宜。

朱老屠不愧是和肉打了一辈子交道的人,比普通人更懂得怎么吃肉,虽然烹饪的方式简单了一些,但知道用蘸酱的手段来压盖一下肉里的异味。

老太太剁了点辣椒末放在那碟酱油里,白切肉就是蘸着这碟酱吃的,不爱这酱油味儿的,就直接蘸点盐粒吃个原汁原味。

除此之外,还有几盘素菜,以及一大碗鸡蛋羹。

这样一顿午餐,可以说是极其丰盛了。

朱老屠两口子都不喜欢这个女婿,之所以每次客客气气地招待他,目的其实就是为了让他对自己的女儿好一点。

他们甚至都不要求宋辰有多大出息,只要闺女在宋家天天开开心心的,他们做父母的,就算再多贴补一点,也是心甘情愿的。

因为人多分了两桌。

老两口和女儿女婿肯定要做主桌,二儿子在肉铺走不开,大儿子和三儿子也要坐一桌作陪。

他们就坐在小圆桌上,家里的儿媳妇除了老三媳妇跟着老三坐主桌外,其余俩儿媳妇因为要抱着尚且年幼不能自己吃饭的孩子,就跟着一群小子坐在另一个大桌子上。

朱老屠觉得女婿今天有点奇怪,以前就算年节上门,也很少说话,端着读书人的清高姿态,让朱老屠总觉得这个女婿好像看不上他们家。

但今天不一样,面对几个舅兄的敬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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