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6铁证如山
师。
张静就把见两个律师的情况告诉了他,让他做个判断。
老杨思考半天才说:“一般来说,fbi的案子,只有整个调查过程结束,他们或者因为证据不足申请放人,或者结案转入司法诉讼程序,在这中间是不允许假释的。
可是,他们能逮捕刘总,就说明他们手里有对刘总十分不利的证据。他们办案,并不像国内,没有确凿证据,是得不到法官签署的逮捕令的。
他们同时逮捕刘先生和霍普斯先生,就说明他们已经掌握了确切证据,才能够拿到逮捕令。
把刘先生和霍普斯先生同时逮捕,只是为了补充一些证据上的细节。即便刘先生一言不发,他们照样可以在零口供的情况下结案,移交诉讼机关。但刘先生不回答也是对的,免得言语失误,给对方再增加证据。
至于保释,以我的经验,除非重大恶劣杀人案件不允许保释,其他案件,只要我们有担保,交纳足额保证金,都可以保释。只是白人法官有歧视有色人种的习惯,刘先生的保证金,可能要交的多一些。”
得,三个人三个意见,张静听的越来越糊涂,也越来越担心。
她问老杨:“现在怎么办,要不要通知国内?我就怕这事捅到国内,公司里非炸了锅不可,反而大家都跑过来添乱。”
老杨想想说:“一般米国的司法程序,走的都十分缓慢,会给我们充分的时间提供反证。我的看法,国内对这里的情况也不是很了解,对我们帮助不大。
至少,我们现在已经知道了案子的细节。至于怎么反击,等我查过相关资料,再和二位律师具体商量一下,列出一个都需要什么资料的清单。这样,我们才会知道都需要国内做些什么,或者可以大致推断出一个案件的发展趋势,然后再通知国内,看他们有什么办法,也为时不晚。”
想想就又说:“等我们做完这些资料,估计刘总也就保释出来了,这时候还可以征求一下刘总的意见,然后张总您再做决定吧?”
张静想想,也只能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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