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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章临海城内

 

第二天早上,方大哥因为未完全康复的腿伤,需要休养一下,於是把猪腿贩售的工作便交由方铃和我负责。

我把四条猪腿和其他野味,放在一架被称为木牛的木头车上。我这相传是诸葛亮所发明的木牛流马,但听方大哥说,这东西早在三国时期之前,就有人研制出来了。

我拉着木头车,在方铃的带路下,穿过十数条街道,终於来到城镇南区的巿集。

从方大哥提供的资料来推算,这个世界大慨是我们公元390年左右。建筑物和我从前在电视、电影、书本里看到的相差颇远,可能因为已受到外国文化的影响,加上魔法的便利,创造出截然不同的一个异世界。

我们到达了一家规模很大的酒楼外,方铃跟酒楼後门里的杂役打了个招呼,不一会就有个大厨模样的店员走了出来。

「哇,这麽大的猪腿,真是罕见!莫非是遇上魔化了的野猪吗?」那个大厨问道。「你爸爸的功夫不错啊!」

昨天我从方大哥口中得知,近年在森林或山上,偶然会出现一些t型特大,或者异常凶残的动物,大家称之为魔化,但当中的原因却并不清楚。

这是否和魔王将要复活有关呢?

「不是啊,张师傅。」方铃望了我一眼,微笑道:「这只大野猪,几乎是这位谢大哥一人之力击杀的!」

那个张师傅有点难以置信地望向我,举起手指头赞道:「果然是英雄出少年啊!」

「才没有这回事,你别听她胡说。」我解释道。「这大野猪跟方大哥恶战良久,身上早已负伤无数,才被我幸运地捡了个尾刀而已。」

「不管如何,这猪腿r0u质结实,脂肪饱满,是难得的优质食材啊!我叫丘老板亲自来看看,希望可以用高一些的价格跟你们收购吧!」说罢张师傅便回到酒楼里,寻找那位丘老板。

虽然我和方大哥也跟她说过,只是我运气好,才能击杀大野猪,可是方铃总是不信。她听到我为了救她爸爸,奋不顾身的冲向大野猪,所以对我又是感激,又是崇拜。

不一会儿,那个丘老板就来了,却不见张师傅陪伴。他看到这些猪腿,眼睛闪了一下,旋即用平淡的声音说道:「可惜,可惜,这本来是很高质量的食材啊,但是存放得太久了,至少也有两天了吧?r0u已经开始发霉,得切走一部份才能吃了。」

「那麽,这些猪腿值多少钱呢?」方铃有点失望地问道。

「先来秤一秤重吧。」丘老板叫伙记拿了一个秤砣来,汉朝的人就是靠这种杠杆原理来计算重量的。

我们逐一把猪腿放上去秤重,最後加起来一共是126斤。

「看你们这些猪腿运送不易,方先生又是老主顾,我也不好意思打折扣,就如常按照3两银子一斤来算吧!再加上其他野味,合共给你们400两银子,好吗?」

方铃听到400两银子,似乎也很高兴,正要答应,我却连忙阻止道:「丘老板,这价钱不对吧!这头野猪t型罕有地巨大,又凶猛无b,我跟方大哥差点就si在牠手上了。而且猪腿是我们即杀即割,在小溪中放血洗净,马上用盐腌制好的,所以完全没有发霉啊!」

「嗯……那你认为值多少钱呢?」丘老板试探道。

我对这异世界的物价行情一窍不通,但细心观察丘老板的眼神,再回想刚才张师傅惊喜的样子……

「这最少值1000两银子吧!」我用充满信心的语气道。

丘老板听到後,脸上ch0u搐了一下,说道:「少年你别胡说啊!怎麽可能有这麽高价钱呢?好,600!我就出600两银子吧!」

「方姑娘,我们走吧,去对面的酒楼问问看。」我转个头,跟方铃说道。然後把猪腿放回木头车上,装作要离去的样子。

「哎哟,了不起啊,少年!手段真是高明!」丘老板赔笑道。「不过这确实不值1000两银子的,我最多出00两银子吧,不能再高了!」

方铃听到後喜出望外,拉一拉我的衣袖,示意我赶快答应,我心想应该也差不多了。

我们交易完成後,我拉着木头车,方铃则拿着00两银子,欢天喜地的回家去。

「爸,你猜我们把猪腿卖到多少钱了?」方铃兴高采烈的道。「本来丘老板只出400两银子,但谢大哥竟然还价到00两!」

「你这小子忽然不笨了?」方大哥听到方铃说出刚才之事,笑道:「我以为那个吝啬鬼,最多也就只会出5、600两银子。」

「我以前听我爸说过,将来到了城巿生活,无论买卖甚麽东西,都要懂得议价嘛!」我也笑道。议价这个模式,还真是世界通行啊!

「这400两银子,就给你吧!」方大哥说着,把一半的银子拿了给我。

「这怎麽好意思呢?」我推辞道。「我在这里白吃白喝,还要向大哥你好好学习各种事物,不能再要你的银子了。」

「猎杀这大野猪,本来你就占了超过一半的功劳。」方大哥说。「你救了我的x命,我提供你两餐一宿,已是合理不过。何况你现在身无分文吧?那些衣服,日常用品,总得自己购买的。」

「那麽……就谢谢大哥了!」我想想也觉得合理,便收下银子。

「爸,也给我点零用钱嘛!」方铃说道。「我那些旧衣服已经有点窄了,也该买件新衣服吧!」

「你这小丫头,也想学人打扮了吗?」方大哥虽然摇着头,却也拿了20两银子给她。

「太好了!」方铃欢呼一声,又说道:「爸,我现在带谢大哥去布店买些衣服可以吗?」

「唉,nv大不中留。」方大哥叹道。「你们去吧,我做好饭等你们回来。」

方铃嘻嘻大笑,拉着我的衣袖出门了。

过了两天,方大哥的腿伤已好了大半,他说要带我到城外附近的森林里学习弓箭。因为不会有太大的风险,方铃自然也跟着来。

方大哥是个弓箭嫺熟的猎人,从前在义军里就是担任弓箭手的工作。而方铃在4年前丧母後,也常常跟着他出外打猎。目前她所s的弓箭,命中率也接近一半,算是相当不错了。

至於从来都没有拿过弓箭的我,自然变成方大哥的取笑对像。

「谢大哥,你的姿势虽然对了,不过还有些地方需要注意的。」方铃说道。「不能只靠蛮力来拉弓,除了手臂外,还有腰背也要适当地用力,保持双手稳定。还有就是调整呼x1的节奏,并留意风速和风向的变化。」

虽然我能靠记忆,做出跟方大哥相同的动作,但果然要s中目标,还有很多看不到的技巧。

「然後,要瞄准的目标并不是停下来的猎物。」方铃续道。「因为动物们都有天生的感应力,当受到弓箭瞄准,便会产生危机感而逃走。所以我们要等牠开始跑了,再按照牠的速度,预判弓箭到达时的落点。」

经过方铃详细和耐心的教导,到了h昏时间,我终於s中了一只野兔,算是有点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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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一月有余,我的箭术已超越了方铃,不过她并没有介意,还很替我高兴。

有一天晚上,方铃来到我房间外,隔着布帘轻声问道:「谢大哥,你睡了没有?」

方大哥的屋子并不大,本身并没有房间之分,各人在晚上就以布帘围着一个空间,当作是睡觉的房间了。

「方姑娘,我还没睡。」我回覆道。

她揭开少许布帘,走了进来,坐在我的床边。

该不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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