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看小说网
细看小说网 > 重生在八零,硬汉老公天天哄 > 第104节
字体:      护眼 关灯

第104节

 

“吃点吧,服务员,点菜!”

王嫂子非常纳闷儿,怎么这会儿店里不停的上人?一个接着一个的,店里刚感觉松快一点儿,就又坐不下了!

“两位想吃点儿什么?”

“我们不太饿,随便做一点儿你们店里的特色吧。”

“好,我们店里的特色是红烧排骨、清蒸鲈鱼和酒酿丸子。”

“红烧排骨,两碗米饭。”

“好嘞。”

当王嫂子接待到第四桌不太饿的客人,她越来越迷糊。

直到往出送人的时候,她看见大狼狗在路边对人卖萌——好家伙,这地瓜也太精明了吧!

王嫂子直接站在风中凌乱了,她这辈子,就没见过这么聪明的狗!

而就在过去的这一分钟,地瓜又凭借自己的实力,成功的诱惑来了两个年轻人。

王嫂子眼睛一亮,赶紧开路——

“欢迎光临,咱们家是特色饭馆,屋里可热乎了,还有咱们北方的特色菜,保管来了不后悔!”

现在的年轻人生活讲究,只要下得起馆子,普遍都不差钱,既然进来吃饭,那肯定要挑好的点。

王嫂子下了一个大单,乐得合不拢嘴,赶忙去厨房给沈莞报备。

有地瓜在外头招揽客人,这么一忙活,不知不觉,天就黑了。

沈莞也纳闷儿呢,今天点荤菜的客人怎么那么多,临近五点,店里总算清闲来一点儿,她抽空出来休息两分钟。

“陆霆霄还没走?”她问。

王嫂子笑着指外头:“没有,跟地瓜在外头,给店里拉客呢!”

沈莞也被弄的满头雾水,出门,就看见了这样一幕——

陆霆霄笔挺如松的牵着狗绳,一人一狗站在路边,光是气场就拉风,人们想不注意都不行。

恰好这时候有两个小姑娘从他们面前经过,先是看了看男人,然后才看他身边的大狼狗。

“这狗让摸吗?”

“可以。”男人神色严肃的颔首。

两个姑娘便蹲了下来,地瓜则任由她们是四只手在头上,腿上,背上一通褥……

等两个姑娘摸完,准备走了,大狼狗先跑到两人跟前,又是用爪子扒拉她们,又是朝店里使眼色。

在两个姑娘不明所以的时候,一旁的男人给出解释:“它让你们进去吃饭。”

“啊?可是……我们俩刚吃过。”

“还可以再吃点儿,店里啥都有,老板亲自下厨,手艺这条街上最好。”

“呃……”两个姑娘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咋能想到呢,就是停下撸个够,顺便跟帅哥搭个话,就得进屋去吃饭。

“能下回去么?我们真的吃不下。”姑娘们试探着问,小心翼翼的模样,好像生怕男人跟狗把她们赖上一样。

“可以。”

听见男人的回答,两个姑娘松了口气,赶忙低着头跑了。

陆霆霄便牵着狗,继续跟站岗一样,在路边吸引人过来。

沈莞看的满头黑线,做生意讲究的是个两相情愿,他们这一弄,搞的她成了强买强卖!

“陆霆霄!”沈莞扯开嗓子叫了一声。

陆霆霄跟狗子一起转头,随即,地瓜戴着红色的圣诞帽,哈哧哈哧朝她跑来邀功。

沈莞嘴角抽了抽,命令:“进去。”

地瓜明显还没玩够,摇晃着尾巴,挑衅似的跑到男人脚边。

沈莞新道一声好家伙,这就不听她的话了!

“陆霆霄,你给我进来!”沈莞使劲儿瞪了一眼。

陆霆霄答应,牵着狗往回走。

到了门口,沈莞直接扭头进去,理都没理他。

陆霆霄也没脾气,耐心的牵着狗坐在凳子上,厨房里,很快响起做饭的声音。

很快,沈莞端上一盘木须柿子盖浇饭,放在桌上。

“天晚了,吃完赶紧回去,身上有伤还出来跑,我看你是真嫌自己命大!”

“你知道了?”陆霆霄惊讶。

心里默默将林玉兰给记上了,说好了不让他告诉沈莞,他自己却……

要说林玉兰对她没有别的心思,怕是鬼都不信。

陆霆霄这碗饭吃得很慢,一勺咀嚼很久,才咽下去。

过了五点半,饭店又陆续开始上人,沈莞没空管他,将地瓜重新关进了杂物间,便在厨房忙碌开。

不知不觉,饭店里坐满了人,陆霆霄一碗饭终于见底,起身给客人腾地方。

他来到收银台,掏出了一张大团结,放进了钱匣子。

“霆宵,你吃完了,正好,那桌还没结账,你帮我算一算,这人太多了,我实在招呼不过来。”王嫂子出声向他求助。

第165章 未来一定会更好

一天的忙碌下来,本就生意不错的饭店,加上狗子卖萌,硬是多招揽了十几桌人。

陆霆霄足足在这里帮着忙到九点,才在路上叫了一辆三轮车坐回去。

沈莞给徐利昂做了饭送走,揉着累得发酸的手腕,在吧台核对账目。

“咦?怎么多了十块钱?王嫂子……”

沈莞今天一天进账就六十九,但是总钱数里头,却有七十九块钱。

她觉得是王嫂子收钱收差了,于是把昏昏欲睡的她叫醒。

王嫂子睁开眼睛,整个人都处在懵圈中。

“咋了?”

“多了十块钱。”沈莞将一整张大团结拿起来。

王嫂子无辜的摇了摇头:“我今天没收过十块的钱啊,是不是霆宵收错了?”

“陆霆霄收过账?”沈莞跟她确认。

王嫂子没有多想,她跟陆霆霄是两口子,让他碰账也没问题。

于是回答:“是啊,那会儿人多,我忙不过来,趁着他在,让他算的账。”

沈莞叹了口气,不用问就知道,这钱是陆霆霄放在这里头的。

她没再说什么,将大团结跟六十块钱揣进兜,把王嫂子的饭也打包,载着她往回走。

……

次日。

沈莞饭店九点准时开门,陆霆霄在九点半报到,沈莞不知道该说他什么好,总之好话坏话都说尽了,除非跟他彻底闹翻,老死不相往来,他兴许能放弃。

但他俩又分明没到那地步!

沈莞不管他,他则是直接去后厨牵着大狼狗,去路上站街……

别说,十点钟,饭店里还真来了客人,就是被大狼狗给吸引来的,昨天没进来吃饭的那两个小姑娘。

“阿姨,给我们做两份炸酱面。”

“好嘞!”王嫂子去记菜谱,沈莞去厨房里开火。

等做好了饭,徐利昂姗姗来迟,他身后还背着书包,到灶火里告诉沈莞,他回家把书包偷出来的,下周一开始就去上学。

沈莞直接就不让他干活了:“趁着这会儿没人,你去外头学习,人多了你再忙。”

“行吧。”徐利昂也不逞强,听话的拎着书包坐在靠近窗口的地方,借着光线背笔记。

少年安静的坐在书桌前,背影清瘦却挺立,手握着钢笔,一笔一划的写着公式。

王嫂子娘家母亲重男轻女,没上过几年学就被家里要求辍学了,此下,光是看他握笔的姿势,就觉得很好看,趁着店里没人,过来在旁边看来一会儿。

大概十一点左右,店里的门被打开,王嫂子见了走进来的人,一时忘了是谁。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