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节
沈东庭什么也没说,在辞职信上签了字。
在郑长垣即将走出办公室时,他突然道:“其实,你知道我说那些话是诓你的吧。”
“是。”郑长垣回头:“虽然平时不对付,我多少还是了解你妈妈性格的。她那冒失的脾气,怎么可能在恼怒之下,还能想到录音留证据。”
不等沈东庭问原因,他叹息一声,继续道:“自从你妈妈住院后,我想了很多。以前我是讨厌她的懒散,觉得公司若是到了她手里,就是被毁了。可当她真的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我才明白过来。耍手段得到的东西,只会令人心思难安。这一个月来,我无数次被噩梦惊醒。我知道你是诓骗我的,我之所以愿意上当,只是想要让我爸及时收手。”
“他已经七十了,就算因为五十年前的案子判刑,也不会被判很长时间的。虽然这样显得很不孝顺,但人做了错事,终归要付出代价的。”
他说完,大步离开,挺直的脊背,让他看起来仿佛又恢复了往日的高傲。
沈东庭起身走到落地窗前,遥望着那些闪烁不定的霓虹灯。
他看得出来舅舅是热爱信华的,起初,他觉得公司交到他手里挺好的。后来母亲的出事,小外公做下的种种被揭露,却让一切都回不到当初了。
人心是贪婪的,很少有人不热爱权利与金钱。可贪婪也是要有个度的,贪婪过了头,就无法再回头了。
搁置在办公桌上的手机突然‘嘀’了一声,沈东庭回身走过去拿起。是时锦南发来的:晚上有应酬吗?
他回:没有。
时锦南很快回复:那回来吃饭吧,我妈寄了一些家里的特产过来。
沈东庭:好。
周市那边其实没什么特别的特产,也就是一些酱牛肉与卤猪蹄什么的。
时锦南看着对面的沈东庭优雅啃着猪蹄,不自觉轻笑:“你和这些东西还真是不搭配,哪有人西装革履啃猪蹄的。”
沈东庭闻声抬头,却听她又说:“过年期间,那次在步行街偶遇,你问我奶茶好不好喝的时候。我第一反应是,看起来精英范的你,应该是个常年咖啡不离手的人,吃的东西也应该是高级餐厅里的西餐。”
这话,让沈东庭笑出声:“我不喜欢喝咖啡,如果实在是没精神,我都是泡茶叶喝。说实话,茶叶比咖啡更提神。还有,作为交换生在国外呆过一年的我,真心觉得西餐没中餐好吃。”
“这倒是。”时锦南深有体会,以前有一次,她喝了一杯铁观音奶茶,然后一晚上没睡着。至于西餐,偶尔吃一次,还是挺好吃的,她想象了一下如果常年吃西餐……瞬间赞同沈东庭的观点。
五一突然跳到沈东庭腿上,伸长了脑袋去嗅他手里被啃了一半的猪蹄。他撕下一块递到五一嘴边。小家伙舔了一下,立刻扭头就跑。
将撕下的那块扔进垃圾桶里,沈东庭把剩下的一半啃完,去厨房洗净手,他又继续坐回餐桌前吃米饭。
“高中之后,离开周市,我好像就再也没有吃过老家那些卤肉了。偶尔吃一下,还是挺好吃的。”
想起高中食堂里每周必出现的猪蹄炖黄豆,时锦南咧着嘴道:“你记不记得,以前学校食堂里的猪蹄炖黄豆,以前班里女生吐槽最多的就是那个菜,每次都有人吃到还带着毛的猪蹄。”
沈东庭摇头:“我没吃到过带毛的猪蹄。”
学校食堂里的那些做饭师傅最是势利眼,给别人打菜手抖到犹如得了帕金森似的,给他打菜都是挑最好的。荤菜里绝对没有肥肉,猪蹄更不可能存在有毛的。当然,他们之所以那样,主要还是因为母亲给学校捐了不少东西。
时锦南有些羡慕,“做男生真好,食堂那些做饭师傅就只敢欺负女生。”
沈东庭笑:“早知道,你高中时吃到的都是带毛的猪蹄,我就那时去追你了,然后每天帮你打饭。”
听到这话,时锦南夹菜的手一顿,随即严肃道:“早恋是不对的。”
沈东庭失笑出声:“要不你辞职去做老师吧。刚才你那坚定的态度,绝对是教导主任最好的人选。”
被调侃后,时锦南有些气恼,干脆拿起半块猪蹄倾身过去塞到对面人嘴里,以此来堵住他的嘴。
沈东庭下意识咬住,含糊不清道谢:“谢谢投喂。”
时锦南:“………”
他发现这人脸皮愈发厚了。去了信华那么长时间,不但没有磨炼的更加沉稳内敛,还越来越口无遮拦。
沈东庭放下那半块猪蹄,伸出长臂,拉住她的左手,表情突然认真起来:“我是认真的。”
作者有话说:
不出意外的话,明天应该能正文完结,再次给下本要写的文打个广告,求个收。
《深海鲛人族[嬴政]》
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