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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与原作剧情没太大关系,设定克洛克达尔不想窃国,只想玩政治,在格鲁潘修共和国拥有爵位。
【前】
舒蕾雅夫人的爵位继承自她的丈夫,据说她从小在杰泽厄拉长大、结婚,在当地社交圈内没什么名气,但绝对是很资深的贵妇。
舒蕾雅夫人自称她的丈夫十年前因肺痨去世,两个人没有孩子。之后她对婚姻和爱情不再感兴趣,将数不清的求爱者拒之门外,一心一意从事慈善和艺术相关的活动。
得益于丈夫留下的丰厚遗产,她不需要工作就能过着优渥的生活,并且有余力资助贫穷的学生和艺术家。舒蕾雅夫人每周五晚上举办的沙龙在格鲁潘修非常有名,吸引了无数才华横溢的音乐家、剧作家、诗人和画家。大家在舒蕾雅夫人的沙龙上展示自己的作品,谈论美食和最近的新闻。
在舒蕾雅夫人六十五岁的生日宴上,她第一次见到这位放弃王室身份嫁到异国的前公主。没有人比王族出身的她更懂得如何展示自己良好的礼仪教养,舒蕾雅夫人为她表面的光鲜亮丽所震撼。
前公主挽着自己大腹便便的丈夫,同他一道向今日宴会的主人公献上祝福。
格鲁潘修人的头发以金棕两色为主,舒蕾雅夫人的头发白了,但她说她年轻时是金发。她赞叹前公主有一头漂亮的水蓝色长发,像放晴了的天空一样澄净。
舒蕾雅夫人亲切地握着她的手,用世界通用语说她听过伯爵和她的爱情故事,她欣赏和支持她追求爱情的勇气,鼓励她一直这样勇敢下去。
前公主礼貌地微笑着,向舒蕾雅夫人道谢。丈夫故意当着夫人的面吻了吻她的额头,表示他们很恩爱。前公主觉得这样的行为有些做作,但是她没有露出不悦的表情。
伯爵用格鲁语骄傲地说:“我已经结婚一年了,但每天早上醒来看到我的妻子,感觉我们还像是在度蜜月一样。”
类似的话薇薇已经听得耳朵起茧子了,不管在什么样的场合,他总是滔滔不绝地向人们讲述他俘获美丽公主芳心的故事,引来男人羡煞的目光。
这样的故事永远不会缺少听众,说实话薇薇很讨厌丈夫把他们的婚姻当成炫耀的资本,但作为故事不可或缺的女主人公,她必须配合他的演出,否则回到家后斐迪南会狠狠惩罚她。
在薇薇和他正式结婚、放弃公主身份以前,斐迪南是个温柔体贴的人。他会陪她帮迷路的孩子找到回家的路,会给受伤的小狗包扎伤口,会写一封又一封字迹工整、语言优美的情书。
结婚后没多久,斐迪南的耐心好像用完了,在她面前不再表演完美的爱人。之前藏起来的缺点全都暴露出来,他暴躁易怒、懒惰、没有同理心,并且会对她动粗。
结婚前她都不知道斐迪南会抽烟,他身上从来没有烟味,只有高级古龙水清新的香气,口袋里也不会装打火机。她走进他们在杰泽厄拉的新居时,在茶几上一眼就看见了多边形水晶烟灰缸,这时的他毫不掩饰。
结婚一年,薇薇终于明白自己的丈夫有两副面孔,在外人面前他戴着衣冠整齐、彬彬有礼的面具,回到家后摘下面具的他粗俗又愚蠢,还会把不满发泄在她身上。
在上流社会里,几乎每个成年人都有这样的面具,薇薇也不例外。她深谙没有人能戴一辈子面具的道理,但斐迪南的行为并非将真实的自己展露给她。他不该冲着亲近之人释放自己内心深处的野兽,遗憾的是他确实向她伸出爪牙,并以此为乐。
舒蕾雅夫人笑笑:“你们感情真是好得让人羡慕,我和丈夫蜜月还没度完,他就对我失去了兴趣。”
薇薇漫不经心听着他们的对话,打量地毯的花纹和吊灯的设计,闻到那股醇香的雪茄烟味,她整个人都僵住了。
在一众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的贵族里,披着白毛领黑大衣的魁梧巨汉出现在她视野里。他那样地高大,叼着一支雪茄,冷冷地看着她。
没有人比她更熟悉这个味道,曾经和她缠绵床榻的男人最爱抽这个牌子的雪茄。要是他吻她前没有漱口,之后百分百会被抱怨。这个味道同他强有力的臂弯一起缭绕着她,渗透进他的衣物和她的灵魂,潮水般将那些回不去的夜晚冲上记忆的岸。
薇薇和他初遇是在十六岁的夏天,她看天气正好,便抱着飞苏平琴去花园里弹奏。指尖在琴弦上灵巧地跃动,微风送来湖面上的凉气,她闭着眼睛沉浸在和大自然的共鸣中。
再睁开眼,她看到一个衣着颇有异域风格的陌生男人。他披着厚重的黑大衣,毛领的颜色是祖母绿,左手的部位有一个巨大的金钩,右手戴着好几枚金戒指。贯穿面部的横疤给他渲染了几分凶悍的色彩,他嘴里咬着一根雪茄,脸上没什么表情,对她说“你弹得很好”。
薇薇有点被吓到,但还是下意识地回答“多谢夸奖”。
他非常大胆,或者说是无礼地直视她的脸。克洛克达尔看向她的眼神犹如冒险者找到很稀奇的宝藏,又像是肉食动物在审视自己的猎物。
他们的交谈仅限于此,他离开后薇薇继续在凉亭里弹奏飞苏平琴,想着刚刚见到的奇怪男人。
从宫人的谈论中,她了解到他是非常有名的海贼,拥有王下七武海的封号。
在大航海时代,有志气的男人都会出海做海贼。薇薇从露台上向远处望去,阿鲁巴拿的房屋和街道鳞次栉比,延伸到地平线的尽头。她的国家深居内陆,在沙漠里她没多少机会看海。小时候贝尔让她骑在他变成的大鸟背上飞向大海,她看见它一望无际。她很想知道在海上生活的他会看见什么样的景色,被海水包围看不见陆地不会很不安吗?
第一次见面克洛克达尔给她留下了难忘的印象,后来他们交往时提起那次邂逅,他说他对她一见倾心。
他不是轻易动心的滥情男人,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愣头青。大海上有很多美女,比如号称世界第一美人的女帝,但他总觉得她们少了点什么。初遇他看她不仅是脸和身材,无关样貌性情,全凭某种直觉。
薇薇笑着反驳他:说得这么玄乎,不过是见色起意。
克洛克达尔吐了口烟,捏捏她的脸,说我要是见色起意,当时就把你从宫里掳走了。别说你是公主了,就算是王后也照抢不误,小丫头,你以为我不敢吗?
薇薇知道克洛克达尔不会这样冲动,在他身上理性永远大于感性,遇到问题会动用他的智慧去思考解决的办法。但他确实不怕她爸爸的报复,因为他对自己的实力很自信。他的果实能力让他可以制造出沙尘暴,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人数根本不起作用,他一个人就能击退一支普通人组成的军队。
克洛克达尔追求她的方式比较传统,一开始是写情书、送礼物,到后来交换电话虫。
薇薇不知道他是怎么让情书和礼物出现在她桌子上的,又不想直接问他,于是在床下面躲了半天偷偷观察,才解开了谜题。
帮克洛克达尔送信的是一只灰色的小鸟,它会从开着的窗户里飞进来,把信放到她桌上。这只小鸟很聪明,风大的日子甚至会叼起笔压住信,防止它被吹走。
薇薇觉得这真的很有意思,起了玩心,装作没有收到他的信。克洛克达尔收不到回信也没有气馁,坚持给她写信,似乎确信她一定收到了。薇薇足足停了三封信的时间,才开始给他回信。
她没有因为自己是公主、他是海贼,就用有色眼镜看他。她把他当成与自己平等的人,没有考虑他们的身份悬殊。
某种意义上来说薇薇也很大胆,明知道对方这些年来做的是刀尖舔血的生计还敢和他扯上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