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腥
市,也可能是他老了心境有所变化。她不会天真到见他示弱就真的以为他弱,没有比加害者表现得像个受害者更让人恶心的事了,他的嘴脸十年如一日地令她作呕。
这年头流行用vr眼镜线上参观博物馆、美术馆,听说科学家找到了通过改变人类脑电波来制造梦境的方法,可以让人在梦里出席唐宫夜宴,可以和李白对饮。
时代飞速地前进,也出现了很多薇薇不能理解的新潮事物。虽然线上观展在她能接受的范围内,但她还是更倾向于动身去实地,用自己的双脚去丈量展厅。
沙克达陪她去看齐白石的画展,齐白石工笔画的蜻蜓和蝉栩栩如生,翅膀上的纹路一道道清晰可见,让人叹为观止。黑墨画出的小鸡则偏向写意,憨态可掬。还有青蛙、虾和螃蟹,寥寥几笔就能勾勒出神形,看得她敬佩不已。
沙克达对国画不感兴趣,那些山水画往往会留白大一块,他欣赏不来这种手法。个人而言他更喜欢西方的油画,买下来挂在墙上做装饰好看。同样大小的画布,西方画师爱把画面填得满满的,不管怎么说在沙克达看来买填满了的总不吃亏,这是他的观点。
如果不是人物主题的画,齐白石就把人画得小小的,大山大河看着给人一种鼓励隐居的感觉。他心里嘀咕薇薇不会就是看了这些才发神经跑去x市的吧?
他看到一副鸡冠花的画,评价说像脑花,薇薇讥讽他不懂艺术,他暗暗记下了。过几天薇薇看到他在用一张很大的纸点烟,这场景太诡异所以她多看了几眼,发现上面画着东西,看风格是齐白石的作品。
薇薇觉得他应该是在开玩笑,但齐白石的字画价格不算太贵,以他的经济能力也负担得起。
用名家真迹点烟什么的,像他能干得出来的事。对于他暴殄天物的行为,薇薇沉下脸来叫他以后不许这么做。
“老婆是在约束我吗?”他笑着问,对她的管教很受用。
薇薇看着满头银发的沙克达,问他:“活到今天,你的人生有留下什么遗憾吗?”
沙克达想了想,细小的遗憾忽略不计的话,那他的回答是没有。
是啊,他有什么好遗憾的,强占了她十几年为妻,和她有一个孩子。人世间的荣华富贵他享受过了,他活了六十年也该活够了,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想到这,薇薇只觉得一阵一阵地反胃。那么多好人死了,他这个恶棍却活得逍遥自在,即便他现在就死,她被他偷走的青春也不会重来。
2034年的秋天,子爵寿终正寝。它蜷缩在猫窝里,薇薇发现它死了的时候它身体还是柔软的。
薇薇哭过一场把它葬在了院子里,连同它生前最喜欢的一根鞋带一起。
经历了那么多次离别,她心里仍旧很难受。薇薇知道猫和人一样迟早是要死的,可生命的消逝还是让她郁郁寡欢。
下雨天她看着爬满水珠的玻璃,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流淌。她不记得在哪看到过一句话,说人是在一次次离别中被消磨殆尽的。这些年来她不仅和死者告别,也和生者离别。有那么一些时刻,她希望这些都是一场梦,醒来她能回到高一的课堂,和那美、陆飞那些朋友们再坐在同一个教室里……那该有多好。
薇薇知道现在有那种造梦的仪器,她的愿望反过来不难实现,只要她去购买造梦仪,她甚至可以天天梦到爸爸、外婆和于先生。可是做梦有什么用呢?梦总是要醒的,她不想沉溺那种虚幻的东西,她需要自己活在现实。
子爵死后薇薇可以说是彻底没有牵挂了,沙克达没有像之前她爸爸去世那样在紧要关头戳她肺管子。他和她讲他小时候养过的几条狗和猫,说实话那并不是什么感人至深的故事,但那几只猫狗确实各有各的个性。
沙克达那代猫狗算不得宠物,所以他家的猫狗连名字都没有,散养在院子里,常有跑走后再也不见的情况发生。
动物和人一样有情感,狗也会嫉妒。沙克达的妈妈曾经捡到过一只很亲人的幼猫,一见面就绕着她腿蹭,于是把它带回了家。她刻意把它和家里的黄狗隔开,但小猫还是被它咬死了。沙克达当时不在家中,都没见过那只小猫,它有多听话也是听妈妈说的。他告诉薇薇他印象最深的是妈妈讲黄狗咬死完小猫后表现得特别高兴,大约是认为除掉了对它地位有威胁的动物。他妈妈看到它高兴得反常就觉得事情不好,果然在院子里发现了小猫的尸体。
还有母猫下了崽,一窝小猫都被跑进家里的黄鼠狼咬死的事发生。沙克达向薇薇描述那种双开玻璃门,用u型锁锁上后中间放一块砖头就留出一道可供猫进出的缝隙,没想到方便了黄鼠狼。
薇薇在农村住过几次,但乡土对她来说总是很遥远。沙克达搂着她讲述他的童年时,她仿佛能闻到泥土浑浊的气息。夏夜池塘边的蛙鸣喧嚣,草丛中虫鸣吵闹,这是城市居民不常能体会到的。雨天后肮脏不堪难以行走的土路,传说有水鬼抓替身的小河……天黑后荒野里除了星星再难有别的光亮,任何景物都能被走夜路的人想象成鬼影,青纱帐里好似潜伏着山野精怪。而有光亮的村子是最安全的地方,孩子都记得天黑前一定要回家。
小时候被家里的大人打了,那会不懂事,心里有怨气,私下里憎恨着父母,长大后想想其实他们都是为了自己好。说到这,沙克达沉默了很久,久到趴在他怀里的薇薇仰头去看他是不是睡着了。
他眉头皱在一起想事,看得薇薇心烦,于是她做了一个动作,伸手去抚平他眉间的皱纹。然而就算他眉头舒展开,长年累月挤出抬头纹还是有明显的痕迹,看得薇薇不高兴,用力去抹也无济于事。
“要是早点遇见你就好了,”他语气非常遗憾,“和你在一起经常开心,我就不会老得这么快。”
家是最安全的地方,但那时的他没有意识到。一个农村出身的孩子向往着远方,去大城市是多么理所当然。不是所有到城里的农村人都会变成黑帮分子,只能说他命该如此。
薇薇想起《三国演义》里诸葛亮给自己续命失败,也说天意如此。冥冥中真的有什么至高无上的存在掌管着他们这些凡人的命运吗?薇薇知道这个问题她想不出答案,她眼前出现了一个迷茫的青年形象,他在人生的岔路口看着那无数条延伸出去的分支。他选中了其中一条,在下一个岔路口又选择了一次,重复不断的选择最终让他走到今天,来到了她的床上。
如果当初的他有过一次悔意,选择调头回去,都会不走到她身边不是吗?沙克达对于自己的人生并不后悔,薇薇与他恰恰相反,她总觉得自己以后是会后悔的。她本有机会亲手杀了他,那天他把枪交到她掌心手把手带她开了一枪,枪口冲着他的眉心,但她没有扣动扳机。
其实在当时来看,她的决定并没有问题,沙克达已是强弩之末,她何必为了一个即将被制裁的人弄脏自己的手?假如能事先知晓他打算假死,那她会扣下扳机送他上路的,这样也不至于害死于先生,浑浑噩噩活到今天。
沙克达拿掉雪茄,眼睛湿润地和她深吻了一次,对她说“我爱你”。薇薇现在正是排卵期,就算他不故意刺激她,她下面也总是湿的。对于薇薇旺盛的性需求,沙克达不是每次都主动响应。
薇薇一边回吻他一边牵他的手去摸她下体,内裤早湿了一大片。沙克达骂她是母狗,他和她讲的故事没有一点色情成分,他缅怀着往事呢,她就想要了。
“我是母狗,快干我。”薇薇说这话有几分挑衅的意味,她盼望着有一天他精尽人亡死在床上。
沙克达总说他没有这么多精力去满足她,其实要他硬起来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