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
他跟在她身后几十米的距离走着。
等到了山脚下,他加快脚步凑到林小芳面前,递给她一个玉米饼子。
林小芳饿得头晕眼花,丢下手里的镰刀接了过来,三下五除二给吃了个精光。
宋向军看了有些可怜,尝试着说,“小芳,你嫁给我吧。我娶你。”
吃完之后的林小芳,拿起镰刀继续割草,听到这话,她割草的动作不变,头也不抬地回了一句,“我妈要的彩礼多,两百块钱,你家有吗?”
两百块钱在别家看来很多,宋向军却很有信心,且不说他奶手里攒得那笔钱,就是他自己会打猎,又有临时工的工资,两百块钱难不倒他,“我会挣的。我小姑给我在临江市找了份临时工。一个月有十二块钱呢,我们先定婚,你妈说等你二十的时候再出嫁,我肯定能攒到钱的。”
林小芳低着头,嘴角微微一勾。三年呀,她可等不了这么久。指望他,还不如指望陈省长呢,她很快就要来林家村插队了。
想到这里,她抬起头微微一笑,直直地看向他,“如果我跟你结婚了,我妈喊我回家干活怎么办?”
宋向军脸上的笑容一顿,这…………他没想到这个…………
是啊,两家离得这么近,林小芳又是刘兰花的闺女,结了婚也不能改变这个事实,他妈性子又是个软的,即使他妈拦着不让林小芳回家干活,但她也吵不过刘兰花,最后只能让步。
林小芳看着面前这个青涩的大男孩,想到他前世的遭遇,心里也有一丝同情,“我不会嫁给你的。”
宋向军只能点头,的确,他不是个好对象,如果嫁给他,她的生活跟以前比起来,没有什么两样,她依旧是处在水深火热当中。
想到这里,宋向军有些挫败。
“你能借我一块钱吗?”在宋向军愁眉不展的时候,林小芳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宋向军立刻回过神来,下意识地问,“你要钱干嘛?”
林小芳低下头抿嘴不说话,哀戚的脸上带着几分倔强。让人觉得有几分可怜。
宋向军见她不肯说,又想到她前世的悲剧,对她十分同情,立刻从身上掏出五块钱送到她面前,“这钱你拿着吧。你放心,我会想办法的。”
林小芳对他后面的话没有半点反应,两只眼睛直直地看着他递过来的五块钱,坚持道,“这是我借你的,我一定会还你。”
宋向军随意地点点头,“行!”说着又有些不放心,“你可一定要收好,千万别被你妈发现了。”
林小芳点点头。当着他的面,就把鞋脱下来,塞到鞋底。
林小芳穿着的鞋是粗布鞋,鞋面上打了许多补丁,她也没穿袜子,虽然现在还是春天,可早上和晚上的温度还是有点冷的,想到这里,他对她又有几分同情。
“小心林爱军。”正当宋向军要走的时候,林小芳突然来了这么一句,他下意识地回头,林小芳却只顾着弯腰割猪草。
宋向军皱紧眉头,想了想,也许是因为林小芳知道林爱军当兵的隐秘吧?毕竟她是林爱军的堂妹,知道一点内幕也不奇怪。
第二天,宋向军一大早就起来了。
刚吃完饭没多久,又听到隔壁哭爹喊娘的声音,宋向军以为是那五块钱的事情,忙凑到墙根底下听。
可听了一会儿,似乎不关钱的事。
宋向军只能回来。他也没有去劝,昨天早上去劝之后,林小芳连饭也没有吃,他们去了,只会让林小芳处境更加艰难。
吃完饭后,宋向军到林正浩家开了介绍信买种子。
林正浩倒没有拿乔,直接给批了。
拿着介绍信,宋向军步行到镇上买种子。
他走路到镇上起码要四十分钟,最近半个月都没下雨,土路很干燥。
好在这年代没有什么车,即使这土路灰尘再多,也扬不起来。
正思量间,突然一串清脆的自行车铃声自身后响起,宋向军回过头来。
便看到一个年轻的小伙子骑着二八自行车带着一个年轻姑娘从他身边路过。
那小伙子年纪约十岁,脸上有着明显的青春痘。时不时地回头看着姑娘,嘴里说个不停,让她抓紧了。
小伙子身后的姑娘长得非常漂亮,扎着两条麻花辫子,脸蛋像苹果一样,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更加红润。
她的两只小手紧紧抓着小伙子的衣摆,咯咯直笑,笑容灿烂又美好。
宋向军一看这两人就是一对儿。两人周遭的气场都与别人不一样,带着点甜蜜与温馨。
宋向军见到这样充满朝气的一对情侣,心里也很高兴,年轻真好。
兴致勃勃的宋向军,拎着小半口袋的种子,十分郁闷。
没想到,他只能买到四斤黄豆种子,这点种子只能够种三分地的。怪不得那封介绍信,非要把自留地多少分写得一清二楚呢,原来是因为这个。
想到这里,他又有些发愁,秘密基地有四亩地呢,他该种什么呢?
回到家的时候,他开始翻自家的口粮。
发现家里居然还有几斤花生。
分家的时候,二叔三叔因为要盖屋,既要花钱又要花粮,所以花生这种精贵东西没要。就留给他们家了。嗯,这个可以种到山里。
还有之前的棉花籽,可以种在自留地里。那买来的黄豆种就可以种到山里了。
打定主意后,宋向军就到山里的秘密基地种粮食。
之前已经翻过好几次,里面的石头,杂草根都已经清出去了。
除了花生和买的黄豆种子,这里面的玉米是家里仅有的种子了。虽然这些种子不太优质,可粮店里卖的,他用介绍信只能买到自留地那些,多了也买不到,只能用自家去年收的那些了。
四亩多的地,一天肯定种不完,宋向军怕别人发现,所以只在山里种半天,下午就到自留地那边翻地。他扛着锄头走到家门的时候,迎面遇到了林爱军的爸林正强。
宋向军向他打了声招呼,林正强神色有些躲闪,宋向军知道他是在心虚。
前世,他在劳改农场的时候,爱军过来看他,跟他道歉,说自己当兵之后,他爸才告诉他,之所以他能当兵是顶替了他的名额。当时的他是很愤怒的。但,爱军毕竟也帮助过他,他当然不会跟爱军计较。
可林正强,他却是怪罪的。他和爱军是从小长到大的好兄弟,小时候经常在爱军家玩,对林正强很敬重的。却没想到,对方会捅他一刀。
但,为了爱军这个好兄弟,他也不想把事情闹僵了。
只要等自己说服爱军退伍,他就原谅林正强。这种通过不光明手段得来的名额,如果真的有用,前世的爱军就不会混得那么惨了。
他重生那天,爱军身上穿的,还有他的精神面貌,都表明了他的日子过得并不如意。甚至连向党都不如。
“林大叔,爱军他写信回来了吗?”
林正强乍见到宋向军的确是有些心虚的,可见他笑着跟自己打招呼,又想到,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被人顶替的事情,自己为何要怕他。所以,他挺了挺胸,装腔作势地回了一句,“回了。”
宋向军点点头,又开始追问,“爱军什么时候有探亲假呀?”
林正强有些不自在,随口说了一句,“他一个新兵蛋子,哪来的探亲假呀。”
说完,也不等宋向军反应,直接进了隔壁林家。
宋向军看到他一脸心虚的模样,前世的他眼睛有这么瞎吗?明明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