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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节

 

老单于现在喜欢出门,他每逢出去时,都能听到子民的吹捧。

子民们都夸他这个单于做得好,草原从来没这般繁荣过,大家吃得饱、吃得暖,还不用像以前那样,得拿命去拼,还不一定过得像现在这么好。

二王子道:“父王,刀不磨会钝,兵不练身手会疏!”

他的目光远大,对草原的变化只觉得心惊肉跳,牧民们都沉迷于养牛养羊和种地,疏于骑马练弓箭,这还是以实力强悍著称的胡人吗?

老单于不禁长长地叹了口气,最后神色疲倦,他对儿子妥协道:“你说得也有理,那你就征召勇士们练兵罢!”

“记住,只许胜不许败!”

二王子闻言大喜,兴高采烈离去。

但让二王子和三王子愤怒的是,不少中等或小型的部落并不乐意加入他们,听从他们的号召,一些大部落对单于的命令也是推三阻四的。

各个部落都忙着赚钱呢,羊毛得剔了,奶粉得煮了,还有黑羽菜要做成菜干,过几日麦子也得收割了……

那么多活计,谁有空去练兵?

一直密切关注外面消息的大王子差点没笑疯。

“我可怜的弟弟们啊!”大王子一脸同情,眼里都是笑意。

他是爱做生意,但男人嘛,哪个不想醒掌天下权。但打仗的事情他不能出头,因为所有人都看得出来,现在的草原厌战,只想要和平和发财。?

圣僧35

因为二王子和三王子的搅和,草原要开始打仗。

挑起战争的是他们,要征兵的是他们,导致铁满部落的胡人怨声载道,这时候清白无辜、热爱和平的大王子出现了,牧民会更偏向谁呢?

不用想也知道。

“二王子和三王子现在名声可不好。”谋士拿起一块放了孜然的烤肉,举杯恭喜大王子,“是时候出面收买人心了。”

大王子眯起眼,将一块洒上孜然后、格外美味的烤肉放嘴里。

胡人除了和大庆人打交道,也喜欢跟那些从胡地经过的大食、安息人打交道,他们带来的香料是好东西,拿来做肉干,不仅美味,又能长期储存。

大庆人特别喜欢他们草原出产的肉干,特别是牛肉干。

据说大庆的牛是不准随便宰杀的,不少商人都盯上他们的牛肉干,越是禁忌,就越想吃,生意好得不行。

和二王子、三王子一心炫耀武力不同,大王子更想要的是财物,拥有更多的财力支撑。

黑熊部落的牛若是都宰了,光是牛肉干,就能让这一场战事消耗的收回成本。

“我两个弟弟都是蠢货,他们竟然将富裕的生活与武力弱等同起来!”大王子讥笑道,“谁说富就不能强?中原人都是富才强,草原也可以。”

将来,他会缔造一个富且强的草原统一民族!

在招兵令出来前,大部分胡人正在思考,今年还是继续减少养马的数量吧。

在草原,无论是牛羊都能赚钱。

与之相反,马是不赚钱的!胡人也知道他们跟大庆比,最大的优势在于马匹,所以不管是草原还是大庆,马都是禁止交易的。

但这并不表示他们不能减少战马的数量,反正我是没有交易,只是养少一点罢了。

老单于的征兵令将草原搅得风起云涌。

牧民们慌慌张张地买战马、喂战马,以及和战马磨合培养感情,心里少不了嘀咕。

“以前没吃没喝的才去打仗,现在咱们家不缺吃不缺喝的,咱们这日子过得比好些中原人还富裕呢。”家中今年养了更多牛羊的胡人嘀咕着,“玄济大师还教我们种甜菜,以后糖也不用跟商人买,种地多好啊,怪不得大庆人喜欢种地。”

“说得对!以前总是迁徙,我五十岁的爷爷抗不住,差点病死在途中,今年我们家建了砖瓦房,土炕也不怕浪费。冬天有饲料,牛羊也没瘦,我看这迁徙也没什么好的。”

另一个胡人喝着酒,满脸潮红地嚷嚷着。

这酒可是他们自个种的莜麦酿出来的,以往得去找大庆商人买,贵得人心疼。

胡人的婆娘们更抗拒战争。

她们也是有丈夫、儿子和爹娘的,草原将弱肉强食刻到骨血之中,可女人的心肠更柔软,她们见不得年长的长辈为了将生存资源留给小一辈,年老体衰时,自愿走向草原深处,被狼当成食物。

现在的食物丰富,胡人也不介意养老人。

他们并不是生来就是畜生的,再说了,现在老人也是有用处的,像梳理羊毛、割黑羽草,还有种地这些活儿,他们都能干。

战争会夺走她们的兄弟、丈夫、儿子的生命。

她们不明白,为何都有吃有喝了,生活也过得好了,还要去打仗?

不过,单于的命令没人敢反抗,每个部落都挑选出勇士,送到王帐这边。

看着这群拖拖拉拉、一脸不情愿的士兵,二王子和三王子的面色不佳。

这才多久啊,长生天的子民就被舒适的生活腐化了!

更让他们愤怒的是,老单于竟然允许大王子领兵。

被大王子用小恩小利收买的牧民们忙不迭投奔大王子,都不愿意跟着二王子和三王子。

大王子的性情温和,比起嗜杀的二王子和三王子好多了。

最重要的是,大王子他钱多啊,买的兵器更好,战马也更好,若是不幸死在战场,抚慰金肯定会更多!

更好的战马和兵器,便意味着更大的生存率,这种简单的题谁都会算。

不仅如此,玄济大师一手教导出来的徒弟——几个小部落的孩子从大师那拿到上好的金疮药方子,据说止血特别快。

这些小巫医也到了大王子麾下为他效力,生存率进一步提高。

当这些消息陆续地传出来后,二王子和三王子麾下的士兵都有些蠢蠢欲动,都想投奔大王子。

两个王子眦目欲裂,恨得剜心挠干的。

他们辛辛苦苦一场,最后竟然是给大王子做嫁衣裳!?

“都是那个秃驴的错!”三王子咬牙切齿,那秃驴来到草原后,他跟二哥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要不是那秃驴,大王子也不会想到要做生意,赚了这么多的钱。

玄济和尚绝对不能留!

二王子低头,掩住眼里的杀机。

他得想个法子,玄济和尚的名声在草原实在太大,甚至已经达到与老单于并驾齐驱的地步,他们不能明着杀,只能暗杀。

到时候,玄济和尚一死,死无对证,谁也不知道是他们杀的。

二王子嘴角含笑,“战争真的很好呢!死一两个名人,其实一点都不奇怪!你说是吧,三弟?”

三王子握紧手中的大刀,狰狞一笑,“二哥说得对!黑熊部落的人残忍恶毒,竟然将大师杀了,真是人神共愤,牧民们肯定会跟黑熊拼命的!”

帐篷外,鹦鹉在黑夜中拍着翅膀,几乎无声地划破空气。

啧啧!它就说狗宿主一点都没他想像中那么受欢迎嘛!看人家不仅想杀他,还要将他的尸体利用得一干二净呢!

真不愧是环保的草原,连尸体都不放过!

大庆,京城。

“太子殿下,您慢点,小心摔倒!”

几个宫女紧张地追在一个小团子身后,小团子穿着明黄色的衣服,胖嘟嘟的小脸,唇红齿白,眼睛像黑葡萄一样水汪汪的,看着让人心都要化了。

这时,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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