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节
身强力壮的警察大哥麻利地将他提溜起来,拖到审讯室,别说腿软了,晕倒也没用,医生在一旁守着呢,休想逃过法律的惩处!
审讯的老警察目光锐利,“马雄,房地产商马旭为已经招了,他是无辜的,杨妮儿是你送来的,也是你杀的。”
马雄惊慌失措,“胡说!明明是马旭为开口向我要小女孩的,还说越小他越喜欢……他为此给了我十万,你们查我银行账户就知道了。妮儿是他杀的,他说喝酒尽兴,不知轻重掐死了妮儿……警察大哥,你跟妮儿说,我是无辜的,她千万别找我。”
马雄觉得很委屈,他原本想得挺好的,杨大叔快死了,担心妮儿生活没着落,他给孩子找养父母。
马雄其实混得不怎么样,谁让他虚荣,穿着西装革履,在村里到处吹嘘自己混得贼好,便被杨老汉以为他真的混得好,为杨妮儿找对善待她的养父母并无问题。
以马雄这个阶层,认识的都是一些市井贫民,这回乡穿的西装看着像模像样,其实是他从喝醉酒躺路边的酒鬼身上扒下来的,但马雄牛皮都吹了,只得硬着头皮答应。
等他接到马旭为的电话,马雄眼睛顿时亮了。
他和马旭为的交情源自于某日,他看到警察打黄打非,机智地给马旭为报信,后来得到马旭为的青眼。
听说马旭为喜欢小姑娘,玩得很开,马雄便起了歪脑筋。
他认识的人中,马旭为最有钱,如果马旭为收养杨妮儿,杨大叔可以放心,马老板见不得人的嗜好也有方法发泄。至于小姑娘杨妮儿?付出身体换得锦衣玉食,怎么看都很划算嘛。
作笔录的女警差点将笔都捏断,压抑不住满身的愤怒。
特么的付出身体就行?你为何不去当鸭子!如果因为长得丑,女人嫌弃的话,去同志酒吧也行啊?那些喜好独特点的男人,说不定并不挑呢?
明明自己都不肯干的事,却理所当然地将一个小姑娘推向深渊,简直畜生不如。
在角落里cs盆栽的老道举起的手又放了下来。
算了算了,这点鬼气不过是身体比较虚,比较容易生病,比较难受而已,又不会死。他多什么事,去帮马雄袪除呢?等马雄吃上牢饭,每天都有放风的时候,晒个年的太阳肯定能除掉。
隔壁的隔壁,马旭为也正在被审讯。
他的路子比较广,比马雄更早知道杨妮儿变成鬼,并缠上马雄。
马老板腆着啤酒肚,油光满面的脸上,黄豆大的汗珠流了下来。
他摸着脖子上挂着的、兜里揣着的护身符,暗暗吞了吞口水,他才是弄死杨妮儿的罪魁祸首,马雄死了,只怕下一个就轮到他。
他的消息灵通,当然知道孤河村那些男人的下场,马老板很是不安,深恨自己为何觉得马雄跟他同姓,值得信任,让他去找小孤女?
找小孤女就找小孤女,为何不找个结实点的?不结实也就算了,还不教育她懂事点,掐脖子是情趣懂不懂?她只要顺
着他的意思撒个娇,软乎乎的叫他几声“主人”,他肯定松手了。
“我只是喝醉了。”马老板吞着口水,“我只是想和她玩游戏,没想到喝醉后我的手没轻没重的……”
警察冷静地听着狡辩,像这种朝未成年人伸手的变态,肯定不只这一次,全部查出来后能让他生前枪毙、死后牢底坐穿!
生前被法律处置过,死后就不会再惩罚?钻空子这种事,不管是人还是鬼,其实都避免不了的。
和对两个嫌疑犯的严肃冷漠不同,杨妮儿面前的叔叔阿姨们,一个比一个和蔼可亲,说话一个比一个温柔。
“妮儿能和警察叔叔说说,坏叔叔让你做什么事吗?”
小姑娘透明的身体端正地坐在椅子上,双手乖乖地摆在桌子上,仿佛她面前的不是警察,而是幼儿园维持纪律的老师。
“坏叔叔给妮儿换新衣服,说给我找爸爸,可我不喜欢叫马老板的人当我爸爸,他脱我的衣服,弄得我好痛,我咬他,他就掐我脖子……”
“我被埋在好深的地下,特别冷,特别安静,我想跟人说话……”小姑娘声音带着哭腔,“我想爷爷,可我不记得路怎么走啦。”
听了一会儿小姑娘的诉说,众人就怒不可遏。
老道们别看年纪大了,一个个身体倍儿棒,拳头咔嚓咔嚓直响。
那边的女警眼睛含泪,挥去最后一丝对小鬼的惧怕,亲自泡了杯可可,刚泡好她就僵住了,鬼怎么喝?
鬼王穿墙过来,看都不看僵硬的警察,向小鬼挥了一张符,那符消失在小鬼身上,他又默不作声的穿墙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