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萌芽
程逸帆这日心情特好,无以言表的好,他早上见到弟弟的那一瞬确定了一件事,曾经认定的感情在亲情以上,却未到达爱情。他与弟弟心意互通,比一般的兄弟感情好,程逸思生性乖张,却正好弥补了他懦弱的一面,而弟弟跳脱,在哥哥面前最是放松。
以前以为那是喜欢,这才发现那只是找到了舒适区,但那似乎并不是爱情。
弟弟未到家时,程逸帆自知瞒不过,他思考了好几种措辞,不乏成年人冲动没刹住车之类。他想着弟弟闻到凌凄身上的味道会不舒服,将被褥搬出客厅,却在见到程逸思的一瞬,心里荡漾的不是抱歉,是雄性占有欲的拒绝,他不想弟弟踏入他标记过的圈。
曾以为感情应是松弛有度,此时才知去他妈的松弛,原来喜欢一个人会丢了理性。程逸帆只希望凌凄可以圈住他,拴紧他的脖子,不听话就罚。
这日踏进咖啡馆的程逸帆傲慢高冷,脸上手上斗殴痕迹明显,很不符合他一贯的形象。他故意扯低衣领坐于窗边,红痕在缝隙间探头,介于可视又暧昧不明的边缘。他不害怕被发现,他想到处去说,想被逼问再勉为其难地公之于众,阴暗又羞耻的喜悦让他紧张得心脏狂跳。那是他被爱的证据,也是他归属的标记,还是他勇气的来源,一切不愿都可拒绝,他想要说,不行,家中有人等我。
“呀,程教授,这是有什么好事儿吗,这么高兴?”徐清风端着刚出炉的苹果派,借故绕道程逸帆桌前放下。
这日的程逸帆不正常,神仙一样的人突然有了人气儿,别看这程逸帆对谁都笑盈盈的,提什么要求都能答应的样子,徐清风知道这人心最冷,实际上他谁也不在乎,他只是怕人诟病,懒得去推脱。可这日的程逸帆动过手,也有了心事,他抠着衣领不闻世事,对着空气傻笑。
程逸帆闻声抬头,点头打招呼,低头点亮手机屏幕,翻出一张凌凄在看书的照片,举给徐清风看。
程逸帆嘴角弯到了天上,眼镜后面的眸子亮着,炫耀地发问:“好看吗?”
他看过来的眼睛里没了以往的淡漠,写着你说一个不好看试试。这高高在上的人,双脚着了地,就是被照片里这小男孩拉下来的。
徐清风只能点头顺着夸,这个生面孔让他疑惑。说是精致吧,他不及经常来的小演员,说普通,又好像有那么一点超脱的气质。总的来说徐清风有些不忿,若是平日那位,单凭姿色他就甘拜下风,可这位怯生生的稚脸又是凭什么。
徐清风努嘴问道:“这谁呀?”
“家里人。”程逸帆边说边低头划了下屏幕,下一张也是他。
徐清风松了口气,索性拉开旁边的椅子坐下,又问:“亲戚的小孩过来放寒假?”
程逸帆没搭理他的问题,自顾自地划拉屏幕打开一幅草图,“你看看这个画得怎么样?”
徐清风出身艺术世家,从小就拜在名师门下,钱没少花他也勤奋,可无奈就是个没天分的,背景雄厚也只能混一个挂名艺术家。要说看画,他洋洋得意摆着专家的谱,夺过手机放大端详,过了数分钟颇有见解地说:“这是孩子画的吧?小学?没学过画?线没条理,没结构,甚至不知道在画什么。”
程逸帆轻笑拿回手机,调了下对比度和色温放远,说:“你眯眼看,真看不出是什么吗?”
徐清风蹙眉使劲看了会儿,突然惊呼:“这是那拿了金奖的《夜魅》,对吧?”
程逸帆解释:“这是最初的草稿,你应该知道那幅画最初的创意是外面的人给的。”
徐清风说道:“我知道,当时争议很大,这就是那个佚名吧。”
可徐清风看不出这草稿好在哪儿,继续说道:“那时候你们把他吹上了天,可这草稿不怎么样呀,最终效果完全是我妈和你完成的。”
程逸帆早知这徐清风不懂,他把凌凄的手稿拿出来是故意嘲讽他的。他没接徐清风的话,错开话题道:“这孩子没系统学过一天画,画成这样不错了。”
徐清风看不懂画但他不傻,这话听得他心里不是滋味,他是那十余年苦练也没上道的喽啰,最见不得这种天赋异禀。徐清风嘀咕道:“碰巧的吧,也就是运气好被你们这些大师级的拿去改了,不然啥都不是。”
“是我们运气好,要不是他不懂,谁愿意就留个佚名。”
程逸帆越说越觉得愧疚,原本他也像徐清风一样的想法,当时是他跟凌凄瞎聊天谈起比赛内容,凌凄托着脑袋想了一会儿就跑去找纸笔,寥寥几笔就出了雏形。这草稿后来又经程逸帆修改,愣要说凌凄是运气好也说得过去。可现在程逸帆心态不一样了,有了感情就多了偏爱,他便见不得喜欢的人被埋没。
徐清风越发不忿,阴阳道:“你们不是把奖金给他了嘛,就这样一个草稿拿十万块钱,要是我我就偷着乐了。”
程逸帆摇头道:“你知道那画去了多少巡展吗?还有因为那次比赛,我们学校接了多少项目?技术只要肯下功夫都能练,灵气是天生来的,他只要系统学学,绝不能只是个佚名。”
程逸帆踩着徐清风的痛处说的,说到这儿徐清风醒过闷儿来了,他说道:“刚刚照片儿里那小孩就是那佚名吧?你什么意思啊?你是来跟我示威的?”
程逸帆点头,“徐先生,如果我猜错了您对我的意思,那我向您道歉,是我脸皮太厚了。可如果我没猜错,我想告诉您,我喜欢的人可厉害,我看不上别人了。”
徐清风噌一声站起,撞倒身后的椅子,他喊道:“你算个什么东西啊!跑这儿来嘲讽我!”
程逸帆不急,仍是轻笑,“您别多想,我就是怕您误会,我以后还想来买花呢。”
“我不卖你啦!操!”徐清风踢开碍脚的椅子,走了。
……
程逸帆早早回了家,到家时碰巧程逸思刚走。他整一日都像个刚开荤的少年,脑袋里全是凌凄在他身下的样子。他到家先冲了澡,光着就钻进凌凄的被子里。凌凄睡了大半天已退了些烧,被程逸帆搂进怀里时他也翻身回抱。
温热的身体软乎乎地往怀里钻,还伴着哼哼唧唧的撒娇声,这哪个男人都受不了,可程逸帆不会趁人之危,他用额头贴上探了下体温,柔声问道:“发烧了?吃药了吗?”
硬挺的性器抵在凌凄腿根,以前他们光着来抱他就是要做,凌凄脑袋懵懵的听不清程逸帆的话,他就肌肉记忆一样抬起腿,伸手扶着阴茎对上自己的穴。
“正好让你试试。”
“网上都说这个时候很舒服的。”
程逸帆这才反应过来凌凄要做什么,他握住凌凄的手拉到胸前,顿了好久说不出话,胸口闹腾的心动变成心疼。他退出被子隔在外面抱着凌凄,“宝贝,我不是你的金主,你不用任何时候都朝我张开腿。”
凌凄惺忪睡眼蓦地就瞪大了,“那您是什么?”
程逸帆五味杂陈,一开始就乱了套的关系,该怎么摆正,他不知怎么作答,趋于本能说道:“凌凄,我发现我喜欢你。”
凌凄的表情更复杂,疑虑多于惊讶。
喜欢啊?喜欢是什么意思?
他从出生就没尝过被爱的滋味,生母的丢弃告示他的存在就是个错误,清秀的面容和机灵的脑袋瓜让他短暂地得到过关怀,但只要一发现他的秘密,所有的眼神都开始变得奇怪。很多人都对他说过喜欢,而所有的喜欢无一不过是猎奇,是想无代价探究他的身体罢了。而他曾经自以为可以托付的肖潇予,曾经那些自以为的信任,到最后也抵不过一句流言蜚语,说走就走。
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