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幻形态吃灵魂的邪神
行侠仗义时又不留姓名,人们只好用那把剑的名字来称呼。
重涯只和叶丹柯交手过一次,那时他只有十六岁,已是骂名满天下的小魔头。“欲魔”重涯不但好杀人,还好折磨人,对于要杀的男人,皮囊略看的过眼的,都要玩弄尽兴,敲骨吸髓,方才结果。偏生一副男也女也的俊美皮囊,总还有些幻想风月之人,暗地给他起个诨号,叫“玉面魔”。
玉面魔和赤霄剑的第一次交手,两人双双消失了一整个冬天。
重涯被那柄赤红重剑拍在背上,伤了肺腑,落败在叶丹柯手下。也许是因为慈悲,也许是因为贪念,叶丹柯没有杀他,反将他劫回南地,悉心照料。
翌年开春,南地已花开,北漠依然千里冰霜。重涯走时,伤还没好全,撑起恶声道:“别以为你救我一次,下一次刀剑相见我便会手软。”
叶丹柯讷讷道:“等到北漠河流解冻,可以行船了,我给你带药来。”
重涯心尖微震,涌上来一阵咳:“是来杀我吧?”
“不是。”叶丹柯站在他身后,手掌轻轻抚着他的后背,低声说:“阿湄,我喜欢你的,我想见你。”
重涯半晌反应过来,挣开叶丹柯翻身上马,逃命似的跑了。
后来再遇见,叶丹柯果然带了药,重涯终究不是如传闻中那样是个腔子冰冷的下贱炉鼎,渐渐记得了自己也是个想吃想爱的肉体凡胎,叶丹柯说要带他逃走,逃到没有人认识他们的地方,那里没有终年不化的雪洞冰宫,只有四季如春的湖边小筑。
但两人私定终身的丑事如薄纸包火,很快为玉单越的儿子玉鸠留发现。玉鸠留对重涯有如幼主对家犬,满以为重涯本就是属于他的,就像他的马,他的雪雕还有玉单越许诺传给他的那把宝剑。
重涯也是有人许诺的,不比他差半分——叶丹柯说,如今形势,江湖必有大乱,待旁人都乱糟糟一团,他们就趁此机会离开,来一场隐秘而盛大的“殉情”。
但是叶丹柯食言了,叶丹柯死在了那边动乱里。
极寒地狱穹顶上的冰透下了十五次日光和月光,重涯也数着自己又苟活了多少天。这日,极寒地狱的牢门又打开,进来的人却不是玉单越。
身披教主大氅的玉鸠留一步步走进来,斩断重涯手脚的锁链,把他从极寒地狱里抱出来。
重涯傻呆呆的,任由玉鸠留把自己抱到宝座前。座下数千弟子挤挤攘攘,七嘴八舌,他模糊听见他们说:玉单越死了,这个位置理当是玉鸠留坐,玉单越的炉鼎,自然也该继续发挥余热,为教主增进功力。
玉鸠留哈哈大笑,既是人心所向,便要当着教众的面在宝座上与重涯交合,重涯木偶般任由摆弄,但玉鸠留修的是傀儡之术,最爱木偶般的东西,有的是手段让木偶栩栩如生,为自己所用。
他把自己的阳具也弄得如傀儡般随用处而机变,狰狞的肉刃上嵌满净珠,如佛头上的发鬈。肉佛头作弄着重涯,玉鸠留满口慈悲:“重涯,我是喜欢你的。”
重涯歪垂着的头缓缓回正过来,像最听话的木偶般张了张下唇:“……喜欢我?”
“半点不错。”玉鸠留抓起重涯的手按在胸前,“恨不能把心掏给你,让你看看清楚。”
穴里弄得舒服,重涯闭上眼,玉笔般的颈子折如蒲草,如瀑乌发阵阵摇动,那只手还按在男人胸前,熟稔拧作一幅观音坐莲的春图。
莲穴中蜜肉层叠,男人如登极乐,精关松懈的瞬间,右胸被剜出一个血洞。
那颗心还在掌心跳动,重涯轻轻一捏,心泵出最后一汪血,穴里也吸饱了最后一股精。他捧着那颗黑湫湫的热心转过身体,借着身旁的灯火细细观瞧。
“黑的,看不清呢。”
03
众人骇然万分,寂静许久,才有人高呼。
“玉鸠留已死,那如今谁是教主?”
欲魔从前麾下有对双生弟子,一个叫红莲一个叫青莲的就在此时提剑上了高台,拥其为王。魔教以武为尊,眼见欲魔瞬息间碾灭了玉鸠留,自是没有异议。
欲魔重涯当上教主做的第一件事就震动了江湖。
叶氏先寻回的是赤霄剑,又花费数日收齐了叶丹柯的残骨,预备择吉日先抬往船上,走水路运回故乡安葬——南地有风俗,亡者若不能葬回故乡,魂魄便无法转生,只能做孤魂野鬼在世间飘零。
出殡当日,一顶红轿拦住了送葬的队伍,欲魔自轿中飞身而出,落在黑漆棺盖上,一掌劈碎棺盖,口中喃喃。
“你说你要与我游遍天下,要陪我去天山大漠,去江南水乡叶丹柯,你起来!”
叶丹柯的兄长叶丹亭也是当世豪侠,那日背了两把剑,拔剑便砍在他背上,嫁衣迸裂,露出后背上赤霄剑留下的旧疤。那魔头转过脸来,望着叶丹亭与棺中胞弟七分相似的一张脸,痴痴道:“叶大侠,我不杀你,只要你半张脸皮。”
“若不是几位大侠赶到,你爹那张脸险些没保住。”
南方的春日,沈妙筝一如既往在泉上垂钓,独子叶南陵也支着一根竹竿,却是对垂钓兴致缺缺,只感兴趣于娘亲口中的往事,央求对方多说些。
他自小长在南地,因叔叔惨死缘故,爹娘对他管束格外严格,已有十六岁,却仍留下父母膝下,未曾出去远游过。儿时玩伴不少已是名动一方的少侠,勾得他越发向往外面的世界。
自这日听了这些惊险的故事,更加耐不住,吵着也要出去闯荡。
除了绝食和偷跑,他剑也练得更勤。做爹娘的看在眼里,夜间秘话时也有所动摇。
“这么多年,那魔头销声匿迹,想是已经死了。”
“即便活着,怕也老得不成样子,打不动了,何足为惧?”
“不如将赤霄剑予他带上,真让那魔头遇见,兴许……”
“还提那些做什么!”
“那魔头手段狠辣,若真到万不得已的地步——或许他念在故人薄面上唉!”
时隔三十年,赤霄剑重出江湖,但已经不大有人记得来历——江湖动荡,新来旧去,三十年的时间,足够人们忘掉一把赤霄剑和一个魔头。
当年的叶丹柯是以爱行侠仗义着名的豪侠,叶南陵极为崇拜叔叔的人品,有心效仿,行走江湖拔剑相助时,也不讲自己的姓名,且头戴斗笠,轻易不以真面目示人,也只称自己“赤霄剑”。
青出于蓝,不过两年,赤霄剑的名号已是口口相传。
这日,叶南陵行至北关,歇在驿站。晌午用饭,正碰上一位同要往北漠游历的名门少侠纵奴行凶,只因言语不合,便将一白发老翁打伤。
叶南陵是识得那位少侠的,正因识得,更不能不管,两人在茶楼下借杂耍艺人的场子交起手来。
这少侠深得名门家传,功夫刁钻,平素最嫌人家越过他的风头,早听过赤霄剑的名号,自认叶南陵戴斗笠定是因为面目奇丑无比,偏要把那顶斗笠打飞出去,叫叶南陵出丑。
不曾想叶南陵没了斗笠,倒更没了拘束,一剑将那少侠人也拍飞出去,旋身捞回斗笠戴好,身法之快,在场没一个见了他的真容,唯见剑气震扬起来的斗笠帘下,白玉似的一扇鼻梁,配着一双风流的薄唇,是个俊秀的小郎君。
二楼包厢上,有人凭栏而望。这人一头银白长发,面孔却是二八少年模样,一双清水般透亮的眼怔怔望着楼下出神。
是他么?那半张脸,好像他。意气风发的样子,仗义相助的品行,也活脱脱就是他。
三十多年了,是他终于投胎转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