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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鹿人祭司温柔却痴汉

 

被疯子男人用自己的血替他扩张,快感逐渐与心口传来的痛苦欺平齐,至于男人?他死都不怕了,这点疼痛更不要说什么了,他只要一想到自己会永远被景深记住,心情就愉悦得不行,哪里会管疼不疼啊?

手指按压到一个点,身上的人就像鱼一样跳起来,他闷哼一声,效果很好,景深僵硬着强忍着快感被他进入,即使虚虚坐在他腰那里的两股战战,都快要支撑不住了,还在心疼他这个临死之人,他真的,很喜欢景深。

喜欢到,即使明白他一开始很不乐意被他带回王府也很高兴,自己在真的死亡前遇见他。

“深深…嘶……叫出来可以吗?我很喜欢你的声音。”临死之人的大鸡巴还是那么的热情挺立,被柔软雪白的臀瓣包裹住,隐隐传来血腥扩张的气味,更让这个变态兴奋。

他的全身上下都是自己的血液,没有一处不是被自己沾染了。

多么美妙,多么愉悦。

“啊!好……好啊昂!哈啊!肏得太重了啊!慢一点啊!”景深自然没有拒绝的理由,他的腰胯还骑在男人的鸡巴上,男人的血液还在持续流出,他们身上都是巨量的鲜血,交合的动作犹如两个亡命之徒般决绝。

鸡巴肏着柔媚主动的肠肉,里面的每一个青筋都被包裹住,这场痛苦而愉悦的性爱持续了很久很久,直到男人将积累了经年的精液喷进被打开的结肠口里,炙热的精液烫得景深再也支撑不住身体,倒在了男人已经逐渐不喷血的胸膛上。

他的手被男人勉强握起,“深深,你……不要忘记我……要记得醒玉……很爱……”

“很爱……很爱景深……”

沈握死了。

连接他们身体的性器还是硬着的,尸体也还没有僵硬,景深没动。

一个时辰后,那句身体开始变得僵硬,温度也终于不那么热了。

“沈握……”他哭干了眼睛,那根鸡巴从后穴里滑出时,444才上线。

“宿主,我们该走了。”

“我想再陪他一会。”景深没有穿好衣服,难闻的血腥味和精液组合,很是恶心,他明明是很不喜欢脏的一个人,或许是因为这血,顺着腿根留下来的精液是沈握留给他的最后一物,他分外舍不得。

“路人甲部门124536980-景深,请离开。”最终是主系统的无数分身之一,将跪在沈握身上的景深带走了。

这个世界病了。

沈握也不知道为什么偏偏是他记住一切,在这个畸形可怕的世界里面轮回一次又一次。

每一世都会遇见那个叫做苏怀瑾的天命之子,一切都应该为他让路,像他这样的大反派,自然也不例外,应当被他打败。

可阴差阳错,即使是第一世对这可笑命运一无所知的自己,也没有败在他的手下。

天命之子的头颅被寒刀刺下,滚落在沾满尘土的大道中,似乎也和那些他在沙场上砍过的敌人没什么两样。

那张被赞誉过“盛京翩翩玉面郎”的脸上,似乎还没有从不可一世反应过来自己被沈握杀死了,当时沈握不明白为什么他那么惊讶,自己凶名在外,杀一个对自己不轨的宵小之辈,难道有什么不对吗?

难道他也要因为这张面似芙蓉的玉脸对他垂青吗?

杀了就杀了,那些曾经为他说好话,为他筑高楼的男男女女,嘘声不敢大气喘息,在绝对的权势面前,他们能掀起什么浪?

沈握也没将他们放在心上,他回了府内,很晚了还在处理军中事务。

午夜过了,那一瞬很是奇怪,像是什么大力,将周围的环境扭曲,空间里的时光也在倒退,沈握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出现在了班师回朝的五年前。

他又怎么会是什么愚蠢的人,思索先放在一边,沈握强行按捺下了心中的震惊,面对着朝堂上的小皇帝汇报,也幸亏他的记性绝佳,加之只有一瞬不对劲,走神被看出来了也不要紧。

他提前注意到了苏怀瑾,隐秘地派手下监视羽翼未丰的天命之子。

天命之子这个概念是在杀了这个总是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苏怀瑾二十次后,他嘶吼着告诉自己的,沈握心里在那时隐隐生出寒意。

第二世,他甚至做了暗处的推手,令苏怀瑾的势力积累更加顺利。

然后,在天命之子张狂以为自己胜利时,再一次杀了他。

再是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直到第二十次……

他终于疯了,这个满口唤着自己天命之子的男人,形容枯槁,那张蛊惑了无数人的脸蛋也黯淡无光,沈握只是冷眼看着他。

熟悉的午夜一过,他又回到五年前。

这次的苏怀瑾芯子似乎换了个人,派去先手看管他的人也总是莫名其妙变心,沈握只是觉得事情开始有趣起来了,他很高兴,这所谓的天命之子,还有下一个吗?

可这个也没有扛过多久,不过是杀了他十九次,比上一个还少一次,他就在自己面前吓得屁滚尿流,脸上也全是泪涕,本来就看不顺眼的脸在沈握眼里更丑了。

三十九次轮回,加上沈握本身的岁数,他已然变成了只有话本中记载的老妖怪。

第四十次轮回,沈握逐渐开始厌倦。

于是他找到那个天命之子,提前将他杀死,这副金玉皮囊又换了一个芯子,唯一不变的,只有他恐惧着看着沈握的眼神,无比的不可置信。

和从前杀的那些个天命之子没什么两样。

杀杀杀!!!

有的芯子试图勾引他,有的芯子试图与他同归于尽,有的芯子辱骂,有的求饶……

他已经记不起自己到底是几百岁了。

权势在他手里浑然天成的归顺,是无论那些名叫苏怀瑾的天命之子怎么从那些男男女女的支持里面获得都追尘莫及的。

兴致来了,就猫追老鼠,多留“苏怀瑾”活几年,再杀。

遇到蠢货,就直接杀。

在大约是67次还是68次轮回开始,他的身边开始出现些居心叵测的男男女女。

试图攻略他?

或热情、或清高、或绝色、或倔强,他都杀了。

他感到厌倦了,可也不愿意让苏怀瑾,这个被天命宠爱的人踩着他的尸体上位。

第99世过了。

第100世,他遇见了与之前不一样的苏怀瑾,他并不在意,提刀就想杀,可对方告诉他,“或许你会愿意死在一个人手里。”

他一向不信什么宿命,但是听他打开扇子吐出的那个名字。

他有多久没有感受到心悸感了?他不知道。

“他叫景深。”苏怀瑾似是很满意他的失魂落魄,继续,“现在,在小倌馆里,快去赎他吧,沈王爷。”

与他相遇,就像是那块找不到缺口的不安有了地方安放。

见到景深的第一眼,他的心告诉他,沈握很愿意死在他的手里。

也因此生出欢喜,眷恋不舍,他不愿意只在他的生命里活一天。

对方的眼神陌生、防备,沈握没感到意外。

却不妨碍他明白自己想要让景深记住自己,即使方式血淋淋,也要刻苦铭心。

人的心是贪恋的,本来是第一年,慢慢的都过了两年,他第一次觉得平静祥和的生活也如此不错,他享受着这安宁。

只要看着景深,他漂泊的心就有了停靠的岸堤。

可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他患得患失地享受着偷来的幸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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