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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原主怕不是眼瞎心也瞎

 

大眼明销了樱桃的账,还给了她五万块。

在这年代看着算不少了,但买些食材药材就花了六七千,这还是樱桃没看到有上好的人参灵芝什么的,不然五万块都不够花的。

但这个钱不能省。

她可没忘记还有周宗义的事,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爆雷,自己的实力当然是能提升得越高越好。既然《五脏食气诀》有用,现在最快的办法当然就是吃。

营养要跟上,药膳也必须搞起来。

而且樱桃要去念书,学籍可以让大眼明去搞定,但学费书本费还是得自己掏。

再有原身的母亲……她当然算不上有什么感情,可借了人家的身体身份,还是要担着这份责任的。她已经给梁玉贞看过,也不是不能治,但这药钱是一笔;她自己不可能全天去照顾一个病人,要么请人,要么送疗养院,这又是一笔。

算来算去,还是觉得钱不够用。

不过她也不太着急。

虽然樱桃立志这辈子要做个好人,但这个时候的香江嘛,赌马和六合彩都是合法的,再不济,也可以过海去一趟澳门。以她的本事,赚点小钱还不是手到擒来?

樱桃家住在茶果岭一处寮屋。

所谓寮屋,就是当年大量外来移民因无力负担房费在城区边缘就地取材,利用铁皮、木板等物,组装出的一个个因势而建的房屋。多年下来,脏乱破败,环境之差,自不必多说了。

但梁玉贞这样的黑户,又无一技之长,年老色衰之后能勉强有一屋容身,已算是幸运了。

也算有一点好处,就是周围邻居都是一样的苦哈哈,人情味相对比较浓,有什么事招呼一声也能帮个手。

不然樱桃被骗去卖身,三天两头在外面过夜回不来,梁玉贞卧病在床,行动不便,哪还能拖这么久?

樱桃提着大包小包回来,里面梁玉贞咳嗽着,有点艰难地挑开了帘子。

她们这房,原本就只有一间,后来樱桃大了,才在中间拉了道帘子,勉强算个遮挡。

里面是一张上下铺,外面摆了桌椅柜子。

做饭是在屋外搭了半边棚子,洗澡要么提水进屋擦擦,要么就得去公共浴室。

厕所也是公用,梁玉贞病倒之后行动不便,在床脚放了个便桶,屋子里弥漫着一股尿臊味。

对了,还得找房子搬家。樱桃默默又给自己那本小账上加了一笔。

“今天这么早回来?”梁玉贞问。

樱桃应了声,问她要不要方便。

梁玉贞摇摇头,颇有些难为情。

她对这个女儿的感情其实有点复杂。

一时觉得自己当年是被女儿拖累,一时又觉得是自己亏欠女儿,后来樱桃青春期叛逆,又走了她的老路……更让她不知要怎么面对。

从那之后,母女俩就生疏了很多。

可再怎么生疏,她也觉得这几天的樱桃格外不一样,就像一个彬彬有礼的陌生人,甚至让她觉得让樱桃来照顾自己都抹不开脸似的。

但明明就是她的女儿。

梁玉贞心中觉得怪异,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气氛有点尴尬,樱桃索性就把自己已经从良,很快就要去念书的事跟梁玉贞说了。

“具体原因我现在不好解释,你就当我遇到贵人。”

原身其实已经没了,樱桃就是自己的贵人。

“总之过段时间我们的生活可能会有些变化,你也不用多想,你这也不是什么绝症,好好吃药,好好养病。会好起来的。”

樱桃也不太擅长安慰人,说了两句,就出去熬药做饭。

梁玉贞有点担心,做这一行能碰上什么“贵人”?

但她也没有多问,她是过来人,很清楚有时候问太多不是什么好事,有时候问了也没办法解决。

反正……还能比现在更差吗?

“阿桃。”

樱桃正做饭,听到有人叫,转头看过去。

一个高大青年迎面走来,他剃着很短的寸头,穿了件和他气质看起来并不太搭的大红花衬衫,扣子没系,结实的胸肌把里面的白背心撑得紧紧的,倒让人忽略了那花衬衫的滑稽。

樱桃想了想,在原主的记忆里把这个人找了出来。

谭小东,就住在前面那栋屋,比樱桃大三岁,从小一起长大。一直像哥哥一般照顾她。人很好,热心讲义气,是老牌社团和勇义的一名四九仔。

社团黑帮也算是香江的一种地域特产了,甚至还发展出了独有的文化特色,一直到樱桃前世那个年代也没有消亡。各种黑帮题材的漫画电影大行其道,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中二少年。

不过谭小东混社团,倒不是无脑跟风或者自甘堕落。

在如今这个时代,社团就是香江底层民众躲不开的现实。

各种黑帮已经扼住了他们所有的生计。码头扛包要给帮派抽成,下海打渔要给帮派抽成,连卫生清洁的工作都是帮派控制的,想做点小生意就更不用说了,保护费收到你怀疑人生。

警察和政府是指望不上的,你想摆脱或者反抗,只能自己拉起一支人马来。那么恭喜你,你成了新的帮派老大,接下来又将进入一个新的循环。

樱桃昨天才看过报纸上的统计数据说去年全港适龄青年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只有5%。

这个数据还是全港平均,包括金字塔上层的富豪和中产。

如果只拿茶果岭寮屋来统计的话,结果只会是0。

没受教育,没有文化,没有技能,还没钱,你怎么能跳出这个怪圈呢?

撇开个人智力差异不提,对穷人来说,好的学校上不起,免费的公立学校么,呵呵,那就是各大社团拉新人的预备营。

总之,没有一技之长,不想被人欺负,想赚钱,想出人头地,却偏偏又看不到上升途径。

这样的小孩,帮派大佬们随便给点甜头,就会像飞蛾扑火一样涌上去。

不单是谭小东,樱桃认识的这一片寮屋出身的小孩,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在混社团,只看混得好坏而已。

谭小东是混得相对不错的那个。

在原身樱桃的记忆中,他很能打。

在现在樱桃眼里,只觉得这高大青年气血雄浑,体魄强横,且眼中精光时隐时现,身上功夫的确已有了几分气候,在这现代社会,殊为难得。

只是这位和勇义的第一打仔站在樱桃面前,却颇有几分腼腆,打了个招呼就期期艾艾的,欲言又止。

“东哥。”樱桃便笑了笑,找了个话题,“我买了烧鹅,晚上叫谭叔一起来吃饭啊。”

“我爸还没收工,等下我去叫他。”

谭小东也不客气,谭小东母亲死得早,父亲跛了一条腿,就在路口那边摆了个摊,给人修鞋修自行车。平常也对梁玉贞母女多有照顾,两家人凑在一起吃饭是常有的事。

他平常也没少往樱桃家送东西,只是今天来得急才空着手。

谭小东搔了搔头,犹豫着道:“我听说你今天和大眼明闹起来了?”

今天的事大眼明自己肯定没脸张扬,但他手下的马仔和马子那么多,指不定就有谁嘴巴大呢?

消息会传开樱桃也不意外,她只随口应了声,“嗯。”

“他又打你了?”谭小东握了握拳,很明显的深吸了一口气。

要是换成别人,他老早已经打上门去了。

可是大眼明……

按理说,樱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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