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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主公,说到这个刘裕,其实,主公与他也有些缘分呢!”

“仔细说说。”刁奎探身过来,逐渐有了兴趣。

刁兴喝了口茶,稍微缓了缓。这可是个锦囊妙计,他得慢慢的说出来,争取在主公那里夺一个好彩头。

他做足了姿态,慢慢悠悠的,待到把刁奎的兴趣都吊起来了,这才开口。

“主公或许忘记了,这位刘寄奴可还欠着我们钱呢!”

“欠什么?”

“欠钱?”

这小子傻了吧!

刁奎吃惊的望着他,要说刁奎绝对是个贪心之人,在京口境内,凡是他能够到的便宜,他都要伸手够一够。

况且,他还具备一切贪财之人的共同特征,就是他的记性特别的好。

谁家里有好东西,别管是好的田地、果树、还是经营良好的店铺,只要被他相中的,他都会记在心里,当成是一笔账。

那都是别人欠他的,他想尽办法也要弄到手。

可说到刘寄奴,刁奎当真没有一点印象,这人的身上能有什么他惦记的好东西呢?

要钱?

他家里穷的叮当响。

要女人?

他家里一个寡母,下面两个弟弟,连一个能拐到刁家当小妾的美娇娘都没有。

刁奎歪着脑袋想了半天,还是不明白刁兴的意思。

“此人是京口有名的赖汉,家无余财,我怎么就没记得他欠我钱?”

刁兴连连叹气,做出一副高深的样子。

他当然不知道啦,这可是上一任郡守遗留的账目呢!

“主公日理万机,当然没空关注这些小事,刘裕虽然有拳脚功夫,但却一直不事生产,家里穷困无比。”

“上一任郡守走的匆忙,主公也没来得及和他办交接,很多事情自然不晓得。”

“小的翻阅上一任郡守留下的卷册后发现,这位京口猛虎,还欠着府衙好大一笔钱呢!”

“果真有此事?”

刁奎还是不甚相信,刁兴无奈,只得翻箱倒柜,把上一任郡守遗留的那些卷册倒腾出来,很快他就找到了目标。

也别怪他找得快,主要是,他早就把刘裕当成了眼中钉肉中刺,虽然还未谋面,他就已经认定,这种惹祸精,日后必定是刁家占山固泽大业的障碍。

一看到与他有关的文书,立刻就抽出来小心收着了。

那是一领黄纸,刁奎打眼一扫,登时大喜。

“这居然是一张借据!”

真是盼什么就来什么!

这卷册上写的很清楚,京口乡民刘裕,为筹备蒜头里过社日,向府衙借款一万钱。还款日期是在今年过社日的时候。

京口百姓将社日看得很重,每到过社日的时候,总是要举行庄严的典礼,一点也不敢怠慢。

这样的社日,一年到头总共有两次,初春一次,仲秋一次,刘裕欠钱的这一次,正是发生在今年春天。

刘裕向府衙借了一万钱,这对于他一个没什么赚钱门路的抠脚大汉来说,可不是一笔小钱。

为何一向贫困的他,会咬着牙向京口府衙借这么多的钱,都是因为形势所逼,没办法。

虽然刘裕在州郡里无官无职,连个小小的里长都没有混上,可京口百姓,尤其是他们蒜头里的同乡,却相当推崇他,把他看成是乡里的守护神。

个个都认定了,寄奴哥将来必定能飞黄腾达。

于是,自从刘裕成年,操办社日这项重大的差事就交到了他的身上。刘裕虽然为难,却又推辞不得。

人家京口乡里看中他,也是有原因的。

晋朝风俗,过社日需要找一棵境内的古树,越古老越枝繁叶茂越好,到了这一天,乡民们就聚集在一起,将采买好的牛羊等牲口,还有其他的祭祀品摆放在树下。

虽然并没有人告诉他们,社神会在树下出现,但他们就是虔诚的认为,社神一定能收到他们的供奉。

这些牛羊价格不菲,不是一家就能承担的了。于是,京口地方上就形成了一种风俗,一定区域内的乡民会在社日的这一天集中在一起,每家出一点钱,购买祭祀用品。

不知是不是天命有归,蒜头里境内最为古老的一棵参天大树,就在他刘寄奴家的院子里。

这一下,不用商量了,寄奴是我们京口最硬的一条汉子,在他家附近过社日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刘裕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又有仗义疏财的名声在外,遇到这种事,每次都是挑头出大份,刘裕个性爽朗,一拍脑门就答应了,可答应之后,他才发现,他哪里有钱?

没钱?

又要到哪里去搞钱?

眼看社日越来越近,他又没那个本事在短时间内搞到钱,只能求助官府了。

幸好,晋朝的官府参与民间借贷,业务相当广泛,借钱自然是他们的重点业务之一。

上一任郡守与刘裕也有交情,虽然借了他一大笔钱,却免了他的利息,还把还钱的日期放宽到了下一个社日来临的时候。

那就是足足半年的时间,足够刘裕搞来钱了。

可惜啊!

上一任郡守已经离职,由于还没有到还钱的日期,这笔债,就算是遗留到了官府的欠债上。

刁奎拍着黄纸,哈哈大笑:“刘裕,没想到,他小子也有今天!”

“犯在我的手上,还能让你好过?”

“你做得好,快去领赏,把你的伤治一治。”

刁兴的这个主意出的,不是小好,而是大好,真乃锦囊妙计是也!

有了这个,刁奎就可以理直气壮的收拾刘裕了!

“主公打算怎么办?”

领赏钱是其次,如何教训刘裕才是刁兴最关心的,他都舍不得走,眼巴巴的等着刁奎给指示。

刁奎大手一挥:“对付这么一个莽汉,还需要做计划吗?”

“先让他得意一天,明天,我们就上门要钱,有这张借据在,还怕他赖账不成?”刁奎信心十足,跃跃欲试。

“主公说得对!”

“是小的多虑了。”

刁兴兴奋的要命,明天,一切就看明天的了!

刘寄奴,你死定了!

脸皮厚不可测

沈警举目远望,江涛拍岸,江风阵阵吹拂,怪石横七竖八的倾倒着,形态各异,这里便是京口最大的渡口—悬门渡。

从北方渡江而来的流民,往往从这里上岸,再行疏散。有的人就直接被安置在京口这个侨置郡县。

若是在南方有亲戚的,可以再往南边走,去投亲靠友。

烟波浩渺,江面氤氲,江水的那一边,几条小船荡漾着,破落的乌篷让这条本就简陋的小船显得更加风雨飘摇。

现在它正翻过层层波涛,艰难的向渡口靠近。

只见江边的一字型横石上,一位少年,身着白衣,一手执经卷,你甚至从他的背影都能感受到他周身的仙气。

魏晋时期,可以说是中国古代士大夫最为离经叛道的时代。这个时候的士人们,喜欢穿白衣,那些古人争破头的什么朱红、恶紫,彰显身份的颜色,他们根本就不屑。

沈警看到此人,微微一笑,便从容的靠了上去。

在一群穿的破破烂烂的上岸流民之中,一身白衣纤尘不染的少年,显得格外惹眼。

“今天的收获也不大嘛。”

少年面朝江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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