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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2节

 

身边却没有朋友。

一副落单的样子,而这个时候,徐羡之起身,端着一盘槟榔晃晃悠悠的就走了过来。

“好兄弟,你真是有眼力,那我就不客气了!”

刘穆之接过槟榔,二话不说,嘎吱嘎吱的就嚼了起来,那个声音真是又脆又响。

刘穆之喜欢吃槟榔,这在京口都是有名的,不只是在北府,就是在他的那些十里八乡的亲朋好友之间也是尽人皆知。

他没几个钱,在投奔北府之前,穷的要死,但是,这不妨碍他有学识,有抱负。

这两者之间从来都不具备必然性,家境好的子弟,精心培养多少年也很有可能成了个草包,毫无用处。

毫无家资的刘穆之,却一肚子的文韬武略,只是欠缺一个发光的机会。

在此之前,他虽然没钱,但是坚决不肯降低自己的生活质量,尤其是对自己喜好的槟榔,更是本着能混一口是一口的态度在尽量搜罗。

槟榔在这个年代是一种很重要的解酒休闲小食,稍微体面一点的宴席上都会供应。

这就方便了我们刘主簿,他喜欢吃槟榔,但是自己又不能时常购买,主要是钱不够。

那怎么办?

刘主簿那么机智的一个人,一肚子的心计,怎么可能被这样小小的困难打倒?

想吃槟榔?

办法多得是!

蹭饭就是一个最好的办法。

所谓蹭饭,就是到各个大户家里去蹭饭,反正他刘穆之在京口当地也算是有点名气的。

属于社会名流层级,想蹭饭还是有几个地方的,蹭饭的时候,别人都盯着酒菜,刘主簿则不同,酒菜差不多就可以了,最重要的是那一盘提供给宾客们的槟榔。

那可是他日思夜想的好东西,几天吃不着,就睡不着觉啊!

当然了,因为刘主簿爱吃槟榔还不愿意自己掏钱买,就喜欢蹭别人家的这件事,实在是有点出名,以至于几年之后,穆之兄可以随便蹭的人家也就只剩下了自己的亲戚家。

别的主家听到刘主簿又来蹭饭,全都是摇头晃脑找各种理由拒绝。

再加上,刘主簿可以发挥所长的人家实在是少了些,京口这个地方,虽然也算是南朝重镇,但是吧,和其他的地方还是有些不同,主要是作为建康城的卫城存在。

所以有比较严重的军屯倾向,毕竟,大晋最强部队,北府兵的大本营也在这里。

于是,那些喜好聚会宴饮的世家,盘踞在这里的就屈指可数,酒宴自然就少了很多。

为了混这一口槟榔,刘穆之丢的脸就太多了,幸亏他脸皮厚,身段也柔软,能屈能伸。

只要有槟榔,管你怎么议论我呢?就是当面给我难堪,也无所谓。

而现在,就在这个饭桌上,相识还不到一个时辰的徐羡之,居然就看出来了,真是不好意思。

既然有了槟榔,那就都是兄弟。

刘穆之热情的招呼小徐坐下,还把他的槟榔笑纳,红色的汁水在他的白牙上留下一串串的痕迹。

“徐老弟祖上可是东海郡人?”

“刘主簿说的没错,晚辈正是东海郡人。”

刘穆之这一下就算是对上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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