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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0节

 

“师父,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沙丛丛盗走的那块男表,品牌为宝珀,涉案手表价值人民币十二万四千元。

根据盗窃罪的立案标准,这一块表就达到了盗窃数额巨大的程度,会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云乔说道。

“从在案证据来看,沙丛丛构成盗窃罪,但是量刑上……再看看材料吧。”方轶坐在椅子上端起玻璃茶杯,喝了一口茶水,刚要给云乔布置工作,后者的手机响了起来。

云乔接通后,说了几句,用手捂着话筒,看向方轶:“师父,沙丛丛的弟弟到咱们律所了,想见见您。”

方轶一怔:“可以,你安排下会议室。”

楼上会议室,沙丛丛的弟弟沙良军面色焦急的看着对面的方轶和云乔。

我想报复他

客观的说,沙良军是个美男子,身高一米七八,不胖不瘦,身材很匀称,面目俊朗,脸色红润。这要是被老鸭子看到,绝对会不惜重金收入麾下,绝对是一出道即是巅峰那种。

“方律师,我姐的案子怎么样?”沙良军眼中含着泪水,看得出来他与姐姐的感情很好。

“从现有的证据看,你姐姐确实构成盗窃罪,但是如何处罚……现在还不好说,因为被告人主观认定的被盗物品价值与实际价值相差悬殊,而且被盗的手表已经找到,归还给了被害人。如果你们委托我进行辩护,我们可以做罪轻辩护。

你回去后可以跟你父亲商量下,是否委托。法院那边已经将开庭时间定下了,就在下周四上午九点。你们要尽快做决定。”方轶说道。

“我和我父亲的关系并不好,你们还是直接给他打电话吧。我不会去见他。”沙良军犹豫了下,说道。

方轶一怔,没想到这姐弟俩跟父亲的关系都这么差。

“您是不是感到很意外?”沙良军看到方轶的反应后,问道。

“说实话,确实有点意外。”方轶回道。

“我爸好赌,之前我母亲就是被他害死的,如果不是因为家里赌债如山,我姐姐也不会去读什么狗屁中专。当年我姐姐的成绩很好,上初中时一直全校排名前十……”

说着沙良军用手揉了揉眼睛,片刻后接着说道:“我上高中和大学的钱都是我姐出的,我爸的赌债也是我姐给还的。

虽然我姐从来不谈她的工作,但是我知道,她干的工作肯定上不得台面。”

“你是怎么知道的?”方轶好奇的问道。

“我姐学历不高,在现如今这个社会,工作没几年能一下拿出二十几万给我爸还赌债,让您说,她做的能是正经工作吗?”沙良军看向方轶,反问道。

方轶沉默了,是的,在一个本科生都赚不了多少钱的二线城市,一个工作几年的中专生一下能拿出二十几万,这绝对不寻常。看来沙良军不白给,这小子很聪明。

“方律师,我说这些不是想让您可怜我们一家。我知道您擅长刑事案件,我父亲能来找您,算是还有些良心。

如果我父亲不委托您,我会出钱,请您给我姐辩护。”沙良军说的很坚决。

“嗯,我会尽全力。”方轶点了点头。

送走沙良军后,方轶回到办公室,不由得感叹:天下,幸福的人都是相似的,而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

次日,沙潮来到律所,与方轶讨价还价后,双方达成一致,沙潮委托方轶为女儿沙丛丛辩护,律师费五万元。

很快沙丛丛的案子开庭了,或许是父子二人不和,沙良军没有来旁听,旁听席上只坐着沙潮。

“……本院认为,被告人沙丛丛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公诉人席上的男检察员读完起诉书后,仰起头看向审判长。

“被告人沙丛丛,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指控你犯什么罪?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坐在审判席上的男审判长,看向被告席上的沙丛丛,后者表现的比较镇定。

“听清了,手表确实是我拿的,但是我真不知道那块手表那么值钱,我以为那块手表只不过是个普通手表。”沙丛丛如实回答道。

“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审判长面无表情的看向公诉人席,说道。

“被告人沙丛丛,你与被害人是什么关系?”检察员问道。

“是朋友。”沙丛丛犹豫了下说道。

“什么朋友?”检察员追问道,显然对被告人的回答不是很满意。

“就是他给我钱,我陪他去参加聚会,然后陪他睡觉那种。”沙丛丛不愿意当着这么多人说的太露骨,但是之前她已经在公安机关说了自己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庭审中检察员问,又不得不说。

“被害人有没有给你钱?”检察员问道。

这个问题很重要,如果被害人没有给钱,被告人说手表是p资,那性质就不同了。

“给了。”沙丛丛点头道。

“被害人的手表为什么会在你家?”检察员问道。

“是我拿的,当时他去卫生间了。我走的时候顺手放到了包里。”事到如今沙丛丛也没什么好说的。

“事后,被害人找过你吗?”检察员问道。

“找过,他问我是否看到手表了,我告诉他没看到。后来他告诉我那块手表不值钱,但是对于他来说有纪念意义,如果我能找到,他会给我一千元奖励。”沙丛丛回道。

“你知道被害人的身份吗?”检察员问道。

“不知道,干我们这行不能随便问别人的身份。”沙丛丛答道。

“审判长,公诉人问完了。”检察员完成了发问。

“被告人的辩护人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长看向方轶。

“被告人沙丛丛,你当时取走手表时,是否知道手表的品牌和价格?”方轶问道。

“不知道,我只是看到桌上有块手表,当时也没觉得那块手表怎么样,就放到了包里。”沙丛丛回答。

“你当时觉得那块表值多少钱?”方轶问道。

“我当时并不觉得那块表值钱,也就八九百,一千元左右,所以就拿走了。我觉得那块表不太值钱,即便丢了,对方也不会怎样。”沙丛丛回道。

“你在拿手表时,桌上都有什么?”方轶问道。

“有一个烟灰缸,一个防风打火机,一盒华子,没有其他的东西。”沙丛丛想了下回答。

“你拿走被害人的手表是出于什么目的?”方轶继续问道。

“我想报复他。因为他对我非常粗暴,给我的身体造成了一定的伤害,所以我想报复他,让他付出一定的代价。”沙丛丛解释道。

……

一切起于贪念

“本案事实已经调查清楚,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主要围绕未被法庭认证的争议事实和根据事实应该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辩论。

先由公诉人发言。”审判长抬头看向公诉人。

“审判长、审判员:我们认为,本案中,被告人沙丛丛秘密窃取被害人数额巨大以上财物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具体理由如下:

一、本案盗窃的地点是在被害人租住的连锁酒店房间内,被害人无论将自己的手表放在何处,均应认为被害人仍实际占有该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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