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2节
出城的援军才刚走了二里地,结果就遇到了追袭而来的张温、董璋二部。
都是三千兵,但一方呈纵队行军形式,且因为急着赶路,大耗体力;另外一方则提前侦查到了情况,稍稍修正了一番,然后呈战斗队形前进。
双方的碰撞几乎呈现一边倒的形势。
沉淀了两年之久的张温、董璋二人勇不可挡。州军里来自银鞍直及禁军的老卒也做出了表率,身先士卒,大声呼喊。
将为兵之胆,军将如此勇猛,州兵们也士气大振,奋勇杀敌。
双方在树林边、沟渠旁、田野内展开了激烈厮杀。
张温手持一柄长柯斧,带着数十名身着铁甲的猛士,且战且进。
每一斧劈下,定然残肢落地,血雨纷飞。
董璋带着仅有的三百骑兵,横冲直撞,铁枪如毒龙一般,伸缩不定。
每出一下,必然取人性命。
打头阵的要么是急于立功的将校勋贵子弟,要么是杀人如麻的沙场老卒。他们的表率作用是巨大的,如同一把尖刀,将敌人鲜血淋漓的胸腹彻底划拉开,然后死命搅动,彻底断绝他们的生机。
“剁人如剁羊,痛快!”张温发泄似的哈哈大笑,手中的长柯斧挥舞个不停,不禁让人怀疑,他身体里到底蕴含着多少力量,怎么都不力竭的?
但敢于在战场上使用这种重型兵器的武夫,又岂是你能猜度的?长柯斧重重劈下,贼人军校紧急避开了要害,但依然被砸得七荤八素,重重倒在地上。
“噗!”一杆长枪从侧方刺来,刁钻地插进了军校的咽喉。
这一枪,稳准狠,速度还奇快,时机把握得贼好,没十几年战场厮杀经验,一般做不成这事。
“咔嚓!”随着最后一斧斩落,魏兵终于溃了。
董昌见战场上已不需要自己帮忙,于是带着骑兵,如一阵风般冲向高唐县城。
城门口还是有一些尽职的守兵,他们见来不及关城门,于是直接用步弓、强弩射击,将冲得最快的七八骑打落马下。
董昌大怒,拍马冲上,一枪捅死一人,正待继续杀贼,冷不防战马中了一箭,令他滚落马下。
数名贼兵涌了上来,感觉像是豁出去的样子,提刀欲砍。幸好很快又有后续骑兵冲了上来,将敌军击散。
董璋逃过一劫,大怒之下手持铁枪,步行入城。
城中几无守兵,少许乡勇、市人手持弓、刀、枪,用复杂难言的眼神看着他们。
“谁来爷爷面前受死?”董璋拨开迎面刺来的长枪,跨步前进,一枪刺死敌兵。
非常标准的跨步刺杀动作,简直可以当教练使去了。
“谁来受死?”董璋大踏步前行,身上的甲叶哗啦啦作响。
“不好好在家种地,偏要做贼?”又一枪刺下,贼兵倒地。
“脑后长反骨的东西,朝廷怎么着你们了?”铁枪横扫,荡开了数杆长枪。
“魏博武夫,都是祸害!”董璋追上一名转身欲逃的贼人,将枪尖送入他的后心。
“嗖!”一箭射来,穿透肩甲,火辣辣地疼。
董璋大怒。
他想起了军中流传甚广的传说:金刀军使杨亮攻兰州时中箭,大怒,挺槊直追,最后将放箭偷袭他的吐蕃贼兵刺死,这才拔掉羽箭,着实震撼了所有人。
他心向往之,决定效仿。
一夫搏命,数人束手。在越来越多的骑兵威压下,贼兵很快坚持不住,溃退而去。
董璋一边骂,一边追,手下丝毫不停。
有人想往街道两旁的民宅内钻,被人钉死在木门上。
有人想拐进另一条街道,直接被他追上,刺死在地。
有人绝望之下返身来战,被他捅入腹部,然后一脚踹开。
上了头之后,感觉又来了,真是怎么打怎么有。董璋就像是战神一般,在魏博乡勇之中纵横来回,几无一合之敌。
“废物!就这点本事,还想抗拒天兵?”董璋脚踩着一具尸体,极尽嘲讽之能事。
有人受不得激,当下也不跑了,聚集了十余人,大喊一声便围了上来。
“嘚嘚”马蹄声响起,数骑直冲而至,直接将贼人撞得东倒西歪。
城门口已经响起了凌乱的脚步声,兖兵已追奔而来。魏人放弃了抵抗,四散奔逃。
董璋啐了一口,哈哈大笑。
其实他心中明白,魏博武人的抵抗意志算可以了。连番失败之下,还能抵抗到这份上,超过了天下大部分藩镇,至少比淄青镇那帮家伙强。
三千兖州兵,他带来了一千五。老实说,他们的战斗欲望和素养强不到哪去,毕竟拿的粮饷还不到衙兵一半,装备和训练也不如他们,战斗经验更不用谈了,很多是新兵。这些新兵的本领,甚至还不如魏博普通的乡勇,今日能赢,完全是靠计谋埋伏,以及关键时刻老兵的示范作用。
不过,赢了就行!
大量步兵的涌入是两个时辰后的事情了。
董璋斜倚在一头石狮子上面,让医官给他裹伤,嘴里还在吹嘘着:“想当年攻郓州、青州,我身先士卒,战后裹伤,挖出了十余枚箭头,连殿下见了都夸赞我的武勇,当场把纳入府中的姬妾赏我了。”
医官听了大为赞叹,时不时捧上两句,挠到董璋痒处时,又放声大笑。
他也就欺负医官是新从州学来的,不懂战场罢了。事实上只要上阵时间长了,武夫们身上都一堆箭伤,挖出十余枚箭头真算不了什么——符存审从小兵做起,冲锋陷阵,年老后教育孩子,说自己出身寒微,不得不用命来博取富贵,一生共从身上取下一百多枚箭头,攻云州时先登,鲜血充满了衣袖,晋王亲自为他裹伤,而他还是幸运的,更多的人已经悄无声息死在了战场上。
这就是九死一生的战争。
对面万箭齐发之时,避无可避,到底是什么在支撑着你奋勇前行?难道真不怕死吗?
或许是吧。武夫们为了富贵,没有什么是不能舍弃的,哪怕是命。生活在和平年代的人很难理解。
王郊步行进了城,身上还披着重甲。
董璋看了一眼,明智地闭上了嘴巴,不再吹嘘了。
这是个“牲口”,骑术好,射箭准,会使马槊,还有一手投矛的绝技,不得不服。
“全城大索,抓人!凡参加过州县兵、民团的丁壮,尽数捕拿,交由殿下发落。”身为游奕讨击使的王郊当场下令。
如狼似虎的军士立刻领命。他们手执利刃,挨家挨户搜捕,遇到反抗的就一刀斩下。
其实根本弄不清楚谁参加过什么部队了。魏博幕府批发官帽,拉队伍的人太多,却连军服都没有,很多民团看起来就和百姓无异,如果你忽略他们手里的武器的话。
这会也只能靠俘虏指认了。定然有冤枉,也有遗漏,但无所谓,他们要的就是捕拿、斩杀更多的魏博武人。
若非殿下不允许他们屠城的话,这会怕是已经动手了——屠城,很多人闻之色变,但对军士们而言,其实诱惑力很大,可以抢劫财物,可以尽情发泄欲望,事后一把火烧了,什么痕迹都不会留下。
“杀贼好!杀贼好!”董璋一把推开医官,主动领命而去。
看他嗜血残忍的模样,估计不会有什么好事。
不一会儿,野利克成也策马赶至。
王郊立刻上前见礼。
他武艺卓绝,但人不笨,善于笼络部下,也善于和人打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