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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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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烟的大草原之上,很突兀地涌起了高矮不一的群山。

山间云雾缭绕,溪水潺潺。

更有那不知道生长了几百年的参天巨木,巍然耸立在群山之巅,像一尊尊神灵般,漠然俯视着大地上的芸芸众生。

杨弘信带着百余骑冲到山脚下。

入眼所见是两座相对而立的山峰。山峰很陡峭,崖壁高耸,很难攀爬。

两山之间夹着一峡谷。峡谷并不宽阔,中间还有一条河流蜿蜒而出,更是占去了绝大部分空间。

杨弘信知道,这是沽水,燕北相当有名的一条河流。

夹沽水而立的,是两堆倾颓了数百年的断壁残垣。据史书记载,此为后魏年间修建的关城,早已淹没在了荒草林木之中。

彼时这里还叫独固门,此时却已叫龙门崖,不过都是一个意思。这是通往濡源、炭山乃至平地松林的一条重要道路。

“把甲胄都穿戴起来。”前方出现了三三两两的契丹游骑,杨弘信心里着急,立刻下令。

跟过来的杨氏部曲没有二话,立刻开始穿戴。另外数十银枪军士卒也没有轻视这个少年郎,默不作声地穿戴完毕了。

银枪军是轻骑兵,铁甲甚少,绝大部分人身着皮甲。虽然关北的皮甲很有名,顶级那种防护力很强,但真要上阵搏命了,大伙还是不约而同地选择铁甲。

“上!”杨弘信给骑弓上好了弦,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对面的契丹游骑也发现了他们。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一改往日的避让,直接冲了过来。

“找死!”杨弘信怒不可遏,居然敢反抗!

少年人心急,骑弓连发三矢,却只中得一人。气得他将骑弓掼在地上,抽出骑枪,迎面冲上,只一挑,一人落马。

杨氏部曲及银枪军骑卒也跟了上来。众人大声呼喊,勇不可挡,只一波冲锋,便把十余契丹游骑给赶下了河。

杨弘信杀得兴起,接连两枪捅死两人后,见一契丹酋豪模样的人打马狂逃,咬牙便追了上去。

契丹人的左臂插着一支羽箭,走路一晃一晃的,看着十分滑稽。

杨弘信拼命催马,右手夹着长枪,死命往前够。

逃跑的契丹人回头看了一眼,见枪头就在背后,吓得亡魂皆冒,拼命夹着马腹,向北窜去。

杨弘信也顾不得爱惜马儿了,将马速催到极致,右手长枪再度往前一够。草,还是差一点!

契丹人已经不敢回头看了,只闷着头逃跑。

杨弘信怒极,从鞍袋内抽出一柄剑,当做投掷武器扔了出去。

战马颠簸,杨弘信又没专业练过投矛,这一下却没刺中那契丹酋豪,但鬼使神差般地砸中了马屁股。

战马痛苦地哀鸣了起来。契丹酋豪不妨出现如此变故,手忙脚乱地操控马匹。

杨弘信追上敌人,电光火石之间持枪一刺,契丹人惨叫落地。

“哈哈!”少年郎开心地笑了起来。

冲出去老远之后,又兜马回转,然后下马,抽出铁锏,龙行虎步走到奄奄一息的契丹酋豪面前,在他恐惧的目光中,狠狠砸下。

“噗!”贼人的脑袋像西瓜一样裂开。

“好贼子,让我追这么久。”杨弘信抹了一把脸,将红的、白的污物擦去,恨恨说道。

杀完此贼后,他喘匀了气息,转过身去,收拢两人的马匹。

也就在此时,眼角余光瞟到了山北麓广阔的盆地草原,顿时惊呆了。

好多人!好多契丹贼子!

来得有点快

独固门以北的山间河谷地内,无数契丹人正在行军。

因为狭窄逼仄的地形,队列一眼望不到头,蜿蜒到了极远的地方。杨弘信通过学来的点计人数的方法,左看右看,发现得有数千骑的样子。至于天边还有多少人,鬼知道,或许还有几千,或许有数万。

他们大部分人牵着马儿步行,只有走在最前面的数百人策马赶路,但也非常放松——虽然夏人似乎发起了反击,但就附近这一片战场而言,契丹的人数优势依然是无法撼动的,这或许是他们轻松的来源。

很明显,这是一场遭遇战。

双方都在行军,加速赶往战场,然后在独固门一带相遇了。

杨弘信看着聚拢在身边的百余名士卒,从地上捡起一杆契丹人遗弃的马槊,掂了掂后,说道:“军使在赶路,契丹贼子也在赶路,若任敌人摆开阵势,可就没那么好打了。”

众人默默听着。

跟他过来的数十杨氏部曲早就习惯了听从命令,另外数十名银枪军男儿也是沙场悍卒,都没什么害怕、畏惧的表情——武夫就是提头卖命,既然怕死,何必出来卖命?

“此处地形本就狭窄,又有河流分去一半,剩下的就更窄了。”杨弘信说道:“走在前面的贼众,器械不精,旗号不明,显然是某个部落酋豪带着私家部曲,数百人全听他一人指挥,乱哄哄的。我欲直冲下去,给他们个下马威,你等觉得如何?”

杨家部曲自然没有意见。

银枪军的老兵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有一人上前,道:“你这小娃娃胆子倒是大,颇对我胃口。”

说完,老兵将兜盔摘下,掼于地上。又把衣甲解开,袒胸露乳,稳稳握住长枪,翻身上马道:“不怕死的,跟我石三郎上!”

众人没有大声应和,但熟练地整理器械,做好了出击的准备。

有时候,行动上的支持无声胜有声。

杨弘信见老兵要肉袒前冲,呆住了。

好胜的劲头上来,竟也要扒了衣甲,不过被手下人拉住了,低声道:“军中夸耀武勇的坏习气,莫要学。”

杨弘信面红耳赤,似是因为被人比下去了而羞愧。

他知道,肉袒前冲这种事,从安史之乱时期就非常流行了。比如李嗣业面对气势汹汹冲过来的敌军,肉袒赤身,带着两千步卒,主动对着骑兵冲锋,将叛军砍了个七零八落。

艰难以后一百多年,肉袒冲锋更是夸耀武勇的重要手段。

听起来很不理智,对自己生命不负责,但战阵厮杀,可不就是一股子气势么?

夫战,勇气也!

有这种不怕死的猛人,能激励多少同袍的士气?大伙一起并肩子上,直接就把对面打崩了。

“冲!”杨弘信涨红着脸上马,第一个冲了出去。

百余骑跟在后面。没有人退缩,甚至争先恐后。

猛男聚在一起,就是这么个情况。武勇、无畏的情绪是会感染其他人的,没有人愿意自己被别人看扁,那是一贯自视甚高的猛男们难以承受的。

比起被人轻视所导致的社会性死亡,生理上的死亡似乎更能接受一些,人不就是活一张脸么?好死肯定比赖活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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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六部奚的一员,梅录一贯觉得自己比较勇猛。不然的话,也不会被作为大军先锋派出来了。

他很感激奚王术里为他争取到的一切,因此从部落里挑选了五百多名身强体壮的牧人,当先而出,为奚王、为契丹八部夷离堇阿保机开路。

同时也有些遗憾。这次出来的都是骑兵,步兵极少。

奚人真正擅长的,其实还是步战。只要给他们良好的训练、精良的装备,凭借长期艰苦生活带来的一股子狠劲,绝对可以成为一支强军。

刘仁恭、高家兄弟带过去的燕兵余孽他也看过,确实比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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