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1节
叶、泥巴?年年清,年年淤!
收个麦子怎么那么累?腰都直不起来了!
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算是彻底想明白了。
周大郎驻马而立,手中提着一枚头颅,满脸纵横交错的血痕,直如恶鬼一般。
“走也!”他将头颅插在长枪之上,转身离去。
数十骑跟在身后,一路相随,直至通定县城外。
“前唐之时,诸边远州有夷獠杂类之所,应输课役者,随事斟量,不同于华夏。一句‘随事斟量’,你便可知收税情形。将官酷烈者,横征暴敛,逼反蕃胡。不欲多事者,仨瓜俩枣就打发了,蕃胡酋豪以为得计。这个税制,不改是不行的。”
“其实亦有定规。蕃胡内附者,定为九等。四等已上为上户,七等已上为次户,九等已上为下户……”
“规矩是规矩,真执行的又有几分?到了最后,因为要人家提头卖命,还不是钱都不收,还要给赏赐?”
“更有那粟特胡商,官府根本不知道人家做得多大买卖,税钱白白流失。”
“还是得有规矩。有些事,你们不敢说。我是武夫,就直说了。圣人早年在河陇收蕃人贡赋,那也是随心所欲,没有规矩。到现在还是,得改!”
县城之外,官员、军将们议论纷纷,好不热闹。
边塞之地,就是有这么一种魔力。即便是温文尔雅的读书人来此做官,时间长了,也会脸红脖子粗,大声说话,慢性子也给你整成急脾气。
唐代对内迁蕃人也是收税的。理论上上户纳钱十文、输羊二口;次户纳钱五文、输羊一口;下户三户共输羊一口。无羊之处,准用其他物事折抵。若有征行,则自备鞍马,过三十日已上者,免输当年之羊。
内附后所生子,即为当地百姓,不得为蕃户。
但这是纯理论,实际上则是“随事斟量”。朝廷撑死了能对城傍蕃户收税征兵。以部落形式存在的,就很难说了,那就是国中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