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3节
耳畔的秀发,少妇的风情越来越浓了。
她有些好笑地看着父子二人,又有些感动。
十七郎是她的孩子,圣人很喜欢,一回来就抱着玩,宠得没边了。
当然更宠的是六岁的女儿惠晚,圣人甚至亲手制作了一个香囊送给女儿,好似个精于女红的妇人一般,让种氏暗地里偷笑不已。
这俩都是她的孩子。
邵惠晚生于建极五年七月,十七郎邵长义生于建极七年十月。
遥想数年前的赵德钧府上,她被作为礼物送给圣人,一度羞愤欲死。几年下来,她觉得圣人是顶天立地的英雄,收拾破碎山河,改善百姓生活,最重要的,她跟随圣人出巡时,从百姓眼里看到了光,那是一种名为希望的可贵之物。
她与别的女人不同。
出生在名满河北的种夫子这样的家庭,从小接受的教育就与别人不同,她不爱奢靡的用度,独爱史书中为国为民的英雄,圣人的所作所为,大体契合她心目中英雄的形象——嗯,大体契合,除了沉溺女色之外。
“自己玩去。”邵树德把放大镜塞到儿子手里,起身挽住种氏的纤腰,轻嗅了两口,笑道:“朕现在懒散得很,今晚你自己动。”
“陛下!”种氏看了一眼儿子,白了邵树德一眼。
“哈哈。”邵树德笑了笑。
种氏是非常传统的书香世家的女人,不适合开这些玩笑。他也不会在她身上玩变态的东西,因为他不舍得摧毁一些美好的东西。
说起来,至今才二十多岁的种氏各方面品质都很优秀,该留给儿子当皇后的。但他这种文化粗鄙的武夫,在充满文艺气息的女人面前就是把持不住,都生了俩娃了,自己留着享用吧。
说享用也不太准确,邵树德想让种氏陪着自己,哪怕什么都不做。有些自私,但对他这种独夫而言,自私又算得了什么?
“这便是内务府磨制的透镜么?”种氏看着手持放大镜的儿子,好奇地问道。
阳光透过树梢落下,经透镜聚焦后,照在蚂蚁身上。
邵长义流着口水,不断追逐着一只又一只蚂蚁。蚂蚁惊慌失措,四散而逃,溃不成军。
“水晶磨制的,太贵了。”邵树德笑了笑,道:“内务府在外州挖出了一大块础石(大理石),下面有水晶,就拿来磨镜片了。有些臣子老眼昏花,需要眼镜。可惜了,水晶还是太贵、太稀少。琉璃又杂质太多,颜色也不对。”
“可惜了。”种氏也叹了口气。
中书侍郎陈诚的眼睛就不太好,听闻他看到下属官员写的字太小时,就要骂上一通。
“内务府大匠周之仲磨了一副眼镜,但戴上后还是有些模糊。”邵树德又道:“应该还有点问题,需要时间解决。只能慢慢来了,不急。”
《光之书》这本大食书籍已经印刷了好多册了,分发给内务府、三京国子监。
邵树德的第一个要求是让接触这本书的人吃透里面的内容,重现里面谈到的各个物品,复现各种现象。
以他的眼光来看,这本书批驳了很多古希腊时代的谬误,但还存在一些错误。但他不会说,也不能说,这种事一定要学生、工匠们自己发现、否定、改正,这样才有意义。
什么都要自己来,时间和精力是不够的,他也没这个兴趣,况且对科学的发展也有阻碍作用——所有东西都要你来喂,这种方式怎么想都觉得有点问题。
“陛下何时去西京?”种氏挽着邵树德的手,在阵阵松涛之中漫步。
“今年是不可能了,明年再看情况吧。”邵树德说道:“刚回洛阳,就又出去浪荡,怎么看都不太合适啊。”
种氏轻笑。
她知道圣人写的那首诗。
事实上圣人至今只写过三首诗,第一次是在前唐大顺三年(892),于黄河延水关渡口写了首《渡黄河》。其中,“人间更有风涛险,翻说黄河是畏途”颇有深意。
第二次是建极八年(908),于辽东驼门河口,写了首《鲑鱼》。此诗有些犯韵,还化用了靺鞨土语词汇,其实很一般,不过种氏觉得很有意思。
第三次是建极九年,于迎圣州双辽县写了首《契丹风土》,听闻皇后看到后都气乐了。
种氏理解皇后的心情,就连她自己,也想跟在圣人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