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1节
后晋石重贵为了筹措军费,又收间架税,不过他改名为“屋税”。
后周继之,一直到两宋,都没废除。
间架税只是财产税的一种。
就农村而言,按照田地多寡征税才是大头。
这么合理的收税方式,不知道为什么到了明朝又变回去了,直到清朝雍正年间摊丁入亩,才再一次按财产而不是人头收税。
夏朝与唐朝一样,财政收入一半左右来自榷税。
榷税只是一个笼统的称呼,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个税种叫做“榷税”,它可细分为榷盐钱、榷茶钱、榷铁钱等。
榷税中最大一宗,来自榷盐钱。
前唐末年,每年可收三四百万缗,而在懿宗朝那会,则接近五百万。
夏朝刚建立那会,一年只有百余万缗榷盐钱,随着地盘的不断扩大,以及对逃税行为的打击,现在已经慢慢超过唐末,达到了六七百万的庞大数目。
榷盐钱之外,第二大宗则是榷茶钱。
这个税种的历史不长。
中唐以后,因为茶叶贸易的极大增长,这种商品渐渐变得引人注意。
唐德宗时期,首次征收榷茶钱。当时数额不大,税率“十分取一”(10),弥补的也多是一些临时性的开支,比如补充某地常平仓,给百姓平价供粮等等。
唐德宗跑路后,与间架税一样,榷茶钱停征,因为这是“暴政”的象征——茶商与地方大族、官员公卿关系密切,自然阻力较大。
但严峻的形势摆在那里。
武夫们要军赏,平叛要军费,不收钱怎么办?难道一起等死?
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官员士大夫阶级不得不妥协,同意割肉征税。
德宗朝,榷茶钱每年四十余万缗。
宣宗朝,增至六十多万。
至唐末,大概八九十万的样子。
夏朝每年征收的榷茶钱,则达到了百余万,是榷税的第二大来源。
这两项之外,还有榷漆钱、榷马钱等等,很多……
不过,前文也说了,中唐以后,便是“量出为入”这种操蛋的征税方式。
量出为入,意味着税率未必固定,征税对象也不一定就是那几个。缺钱的年景,以前不收税的东西,可能就要收了。财政稍稍宽裕一些,再停征。
比如榷酒钱,就有些年份收,大部分时候免税。
说来也挺神奇的,收税只有收得停不下来的。但唐代的一些税,却真的只是应急征收,今年收完,下一次收可能是十几年乃至几十年后,收个一两年,然后又停了,让人难以理解。
说量出为入,就量出为入,还他妈挺遵守财政纪律,开支控制得不错。
“罢了,明日回京,朕和他们细说。”邵树德想了一会后,道:“与波斯人也打不了几年了,而今四境太平,该厘清财政了。量出为入,朕不太喜欢,要改一改。”
邵树德记不清他几次想改革财税制度了,但总是有用钱的地方,逼得他不太敢改。到了现在,他算是想明白了,好时机是不存在的,永远都有用钱的时候,钱永远都不够用。
再等下去——没几年好等了。
三月十五日,回到京中的他召集政事堂、理蕃院及两衙枢密院官员问对,令其制定一个新的财政框架出来。
不仅仅包括税种、税率,还有各道承担的比例。
姑且算是大夏第一次正儿八经的财税改革吧。
财税改革之二
三月下半月和整个四月,朝廷主要职能部门都在紧锣密鼓地制定新的税收框架。
是的,仅仅只是“框架”而已,还不是细则。因为这是一个浩大的工程,需要长时间来完善。就目前而言,能整出大致框架就不错了。
四月底,户部尚书杜晓呈递了一份《税则》上来。
邵树德打开看了看,随后沉思良久。
“杜卿果有大格局。”邵树德突然展颜一笑,道:“你建议恢复宰相判三司的制度,可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臣一心为公,不做他想。”杜晓答道。
邵树德微微颔首,他相信杜晓说的是真话。杜家兄弟也算老臣了,格局没那么低。
所谓宰相判三司,是唐代财政危机时出现的制度。
三司,即户部、盐铁、度支三个部门,前两者是来钱的,后者是花钱的。
唐中后期,因为叛乱多发,开支浩大,财政对于朝廷愈发生死攸关,于是令一位宰相“判三司”,专门理财。自此,这三个互不统属的部门由挂着“判三司”头衔的宰相直领,已经在事实上成了一个独立的财政收支机构。
唐末混战之时,朔方军的财政由供军使衙门管理,实行军事统制。
开国之后,逐渐移交回户部。
现在,作为户部尚书的杜晓建议,仿效唐代财政危机时的做法,专门建立一个征税、出纳机构,由宰相直领,提高其地位。
毫无疑问,这是把自己的权力往外剥离,不容易。
当然,话又说回来了。作为官场老油条,杜晓很清楚自己的权力来源是谁,他提出这样的建议,固然会被户部骂,但那又如何?圣人记着他的好就行了啊。
“租庸使这个名字不好,改成税务使吧。”邵树德又道:“两税法已历一百四十年,不是租庸调时代了。税务使之职攸关国计民生,可凭此职入政事堂为相。”
“陛下圣明。”杜晓赞道。
邵树德继续翻看《税则》。
朝廷税收,大概可分为田税、商税两大类。
田税顾名思义,面向农民征收,分户税、地税两大类,除少量现金外,大部分是实物,由地方官府负责征收。
田税中的大部分,如粮食,并不一定会解送至中央,因为长途转运消耗太大,如非必要,一般存于地方上的仓库内。
县有县库、州有州库、国有国库,户部会定期派人巡查、对账。
监察御史也有权力检查。
相对高价值或轻便的物事,如布匹、皮子、铜钱等,转运至中央的比例就高多了。战争频繁时,地方上甚至一点不能留,全部解送进京。
“前唐藩镇割据时期,定下了两税三分的原则,杜卿觉得如何?”邵树德的目光落在田税那一部分,问道。
两税三分的意思是收取到的户税、地税,三分之一留州,三分之一送使(节度使)、三分之一上供(解送朝廷),比例相当清楚。
“臣以为,诸道情况不同,不能一概而论。”杜晓说道。
这就是聪明人。
圣人提出分税制改革,不就是要厘定各道田税该怎么分润的问题么?
按照传统的两税三分的原则肯定是不行的了。
那样的话,留在地方上的田税将达到三分之二,朝廷只得三分之一。地方上有充足的资源搞建设,朝廷凭空少了一大笔收入,自然不开心。
说白了,就是中央与地方争抢资源的问题。
况且,诸道的情况确实不一样。
像安西、云南、辽东等道,就算将三分之二的田税留在地方上,也是合理的。
以安西道为例,当地还在打仗,屯驻了大批兵力,自己所产的粮食犹嫌不足,还需从外界输入,你再把田税运来运去,不是自找麻烦,徒增消耗么?
当地目前执行的实际是全部田税留道、留州的政策。
而没有战乱,或者说田税比较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