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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血与精

 

瞪她一眼,嘴里命令:“梁牧雨,出来!”梁牧雨浑身一颤。

吴姐看着畏畏缩缩的梁牧雨,警惕道:“这人你认识?”

梁牧雨勉强笑着看李志气势汹汹的背影:“没事的,吴姐,是我一个表哥。”

他追出去,李志正在门口狠狠抽烟。他那只空荡荡的手腕藏在宽大的衣袖下,左手正拿着烟狠狠地吸着。

梁牧雨在他身后嗫嚅半天,终于鼓起勇气问:“你说,你说这是我哥干的吗?”

李志往地上啐了一口,好像是对着梁牧雨口中的“我哥”身上吐了一口痰似的。

梁牧雨看起来摇摇晃晃地要倒在地上了:“对不起,哥。他,他肯定不是故意的。你觉得生气,我赔你好了。”

“赔?怎么赔?你砍掉一只手给我接上吗?还是你再卖一次屁股?可兄弟们都被梁律华那个畜生给阉了啊!”李志气得差点笑出声,用仅剩的一只手揪住梁牧雨的袖子,因为来往路人招致过多的眼光,马上就松开了。嘴里还在低声咒骂着:“妈的还真是斩草除根,小贱人,跟我去老大那里,有你好看的。”

梁牧雨快要被吓哭了。他战战兢兢地跟在李志屁股后面,一点都不敢反抗。个儿那么高一人,缩在矮他一头的肌肉男身边像个怂包似的。

又是那块闪着五颜六色光的led字块“金融咨询”,梁牧雨被李志一只手半是推搡半是踢打赶上了楼。楼道里的破灯一闪闪的,像是故意混淆人的视线。

他被揪着头发带到一间空旷的房间里。陆兴穿了一间飞行员夹克,显得肩膀宽阔倍儿有型。他嘴里哼着小曲儿,身边跟着几个小弟,正在打室内自制高尔夫。叉开腿,小臂摆动着挥出空杆,随后看到了门口的梁牧雨和李志。

“哟,稀客啊,”他哐当一声扔下杆子,兴冲冲过去,挤开李志,给一脸惊慌的梁牧雨大大的拥抱。

梁牧雨突然就不会说话了:“大哥,我,我”

“别你我了啊,老弟,这些天都藏哪儿过好日子呢?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陆兴亲亲热热地搂住梁牧雨的肩膀,搓搓他冰冷的脸颊,把他带到刚才打球的位置上。重新持起高尔夫球杆,摆好架势。李志想要开口说些什么,却被陆兴一个狠瞪逼退。

陆兴往梁牧雨被揪得像杂草丛似的脑袋上梳了几把,安抚道:“别怕,啊,在这儿谁都不敢惹你。”

梁牧雨一直佝偻着的脊背这才稍稍挺直了一些。他极小声地问:“对不起,老大,我哥他是不是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我道歉。”

陆兴挑起一边的眉毛:“道歉?道什么歉?一人做事一人当,你是个乖孩子,什么错都没有。”

梁牧雨感激涕零得想要跪下磕两个响头。他抹着眼睛问:“老大,前段时间我看见坤哥在路边被车撞了,他现在还好吗?”

在场的所有人脸色陡变。但提问者本人并没有意识到任何不对劲。陆兴并未马上回答,只见他高举起球杆,却久久没有挥出。

他盯着地上那颗梆硬的白色高尔夫球,看起来甚为不满。那白色就像从杯中溢出的牛乳,却添加了过多的凝胶与塑化剂,白得虚假,脆得不堪一击。他抬起嗓子中气十足高喊:“王姨!帮我拿颗新的球过来!”

一个细长干瘦的躯体走进来了。如果不是因为那只冒着光的眼睛的话,梁牧雨简直不敢相信那是一个活人。是的,那只,她只有一只眼。右眼所在的部位只是眼皮遮蔽着的空洞而已,干枯而凹陷。那具干瘦的躯体捧着一颗裹了红布的球走到陆兴面前,恭恭敬敬放置在他原本摆高尔夫球的位置。

当那块布被揭开,除了陆兴和王姨意外的所有人都下意识地做出了反应。有人捂住了嘴,有人不露痕迹地扭过脸不愿看。但没有人敢发出一点声音。当梁牧雨定睛看清那颗球时,他的喉头不受控制地发出一声响动——那颗高尔夫球的真身是一只半腐的人头。

他用尽全力压制呕吐欲时,陆兴正不紧不慢用球杆丈量着这颗过于崎岖过于巨大的“高尔夫球”。胃囊还在翻涌,抬头却悚然迎上陆兴微笑的凝视:“怎么,见到你坤哥了,不高兴吗?”

梁牧雨的心底在尖叫,在嘶吼着想要扯开胸膛崩裂开来,他的影子代替他在晃荡的灯光下扭曲着挣扎着,旁若无人地发出求救声。但他通过影子看见自己笑了。他挤压着笑肌,报以陆兴一个说不清是哭还是笑的表情:“高兴。”

陆兴满意地点点头,同时用球杆敲敲人头,发出咚咚的闷响。他用下巴示意前方:“作为久别重逢的见面礼,我再告诉你一个更高兴的事。”

梁牧雨的脸已经笑僵了。他带着机械的恐惧笑容望向陆兴手指的方向,但那里除了独眼的王姨以外没有任何人或者任何东西。他不解地看回陆兴,陆兴却大张开双臂:“surprise!”

梁牧雨不解地愣住了。陆兴看着他迟钝的模样发出粗哑的大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笑得弯下腰来,捂肚子指着独眼女人说:“你这忘恩负义的家伙,这一下就不认识了吗?这可是从小照顾你的保姆,王姨啊!王姨!王淑梅!”

“王姨。”茫然的年轻人口中干涩地重复这个称呼,“王姨”

“小雨,你不记得我了吗?”王姨刻意地笑,走得近了点。比起她枯树皮一般的外表,那柔软的声音几乎完全无法与其产生关联。

梁牧雨听到这声音,猛然瞪大眼:“王姨?”

他想起来了,这是那个从小会夸他漂亮得跟小女孩似的保姆。那时他非常讨厌这个称呼,却尚且未产生反驳的意志。只记得在某一天,大概是父母离婚前的前一年,这个长相模糊的保姆突然消失了。

王姨瞅着他,发出干巴巴的笑声:“长大了,还是那么漂亮。”说着上前想去碰他的手,却被他退后一步躲掉了。

梁牧雨心跳如鼓擂,断断续续地道歉:“抱歉,抱歉,那时候我还太小了。”出于礼节他没有再后退,王姨趁机一把捞过他的手,细细抚摸着。他忍不住看向她那只干瘪紧闭的右眼,无法克制地想象着这处无底洞的全貌,是否会是如同无解的回忆一般神秘的洞穴?

老女人的抚摸好像万千只爬虫在他手上搔抓,令他起了满背鸡皮疙瘩,却无法甩开。

这一幕感人重逢的制造者陆兴此时已经厌倦了高尔夫,坐在沙发上喝起了茶。他拿起面前青花瓷制的茶盏,一边揭盖一边唠家常似的为梁牧雨介绍:“你当时年龄还小,没有印象,但是王姨的脖子还有眼睛你都看见了吧。”

他咕嘟喝了一口茶,梁牧雨也看清了王姨的脖子。那里有骇人的一道疤痕,像是被斧头劈开一样,抑或是埋伏了一只巨型的蚯蚓,将她的脖颈至上而下一分为二。

没等到梁牧雨发问,陆兴便慢条斯理地解释:“是梁律华干的哦,眼睛和脖子都是。”

陆兴动作优雅地搁下茶盏:“梁律华也算是我看着长大的,虽然我没比他大多少,不过那时候他也得叫我哥。”

“估计你肯定没印象了。那时候我舅带着我去你们家做客,你才那么小一点,跟个洋娃娃似的,可爱得很。”他伸手比划了一个洋娃娃的大小,将双手摊在梁牧雨面前,好像正在将幼时的他展示给本人参观。

“梁律华倒是一点没变过,不到十岁就整天板着个脸,客人怎么哄怎么逗都没反应,还给人甩脸。”陆兴用指关节有节奏地叩着茶几,“你们老爹叫他给我问好,叫哥,他瞪我一眼。倒是你比他懂礼貌,抢先着管我叫哥、管我舅叫叔叔了。嘿,你叫完他又不高兴了,猛瞪我,拽着你回房间去了,生怕被我们偷了似的。你妈讨厌我,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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