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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新生活

 

是不认识的人来找我想要问出些什么了,但是我告诉他们,就算是做跟我妈一样的婊子,我也不会让这些恶心的东西得逞。”

“你不用威胁我,连我妈都不确定我是哪个男人的孩子你肯定没看见陆兴揪着她的头发像疯狗似的模样,说我长得和他不像,质问她,问我到底是谁的野种如果我不在这里,已经被陆兴送去窑子里了,我的未来和那个女人没什么两样,顺利的话,会在十二岁怀孕,然后打胎,不断打胎,然后被送去外地,不嫁人的话,就是因为吸毒或者性病而死,运气好的话,或许能和那个女人一样有地方下葬吧,托你的福。”

蒋婷说完后,向着梁律华微笑起来,好像是在真心表达谢意。可那笑看起来无论如何都不像是一个六岁的孩子该有的模样。

梁律华努力挤出一句“我没有打算威胁你”,便觉得自己再也招架不住了,猛地站起身出了店门,让一脸不安的朱易进去把孩子带走。

他用力搓了两下脸,昏昏沉沉地说:“不要让她待在托管了,让她去小光的学校上学吧,她这种程度都可以直接读研究生了。”

朱易不解,但见着梁律华被霜打蔫的模样,还是问道:“要先送您回去吗?”

梁律华忍着头痛摇了摇头:“不了,我要先去一个地方。”

虽说几个月前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但脑中隐约闪回的画面不断提醒着他发生的事,一想起来就觉得颜面扫地,完全抬不起头来。

这样一味逃避下去也不是问题。因为难以面对实实在在发生的事,那天清醒过来以后就马上逃跑了。自己又哭又闹还不知羞耻求欢的样子实在是太丢人了,完全是可以原地消失的程度一旦回忆起来,就忍不住重重地叹气。

不过,该说值得感到庆幸吗。自己这样做的对象不是别人,而是牧雨。想到牧雨那双惊惑与担忧交织的眼睛,就觉得又是不安又是愧疚——如果是弟弟的话,应该是没有关系的吧。

自己对他做了那么残忍的事,他却依然接纳了自己,虽说也因为不满而对他做出了过分的事,但是说到底,他其实是个好孩子吧。他只是一个过得比自己想象中要更为辛苦的孩子而已。

傍晚时分,站在天竺大药房门口,梁律华禁不住捏了捏口袋内的卡片。那是牧雨落下的员工证,百密一疏让他循到此地——虽说他其实有无数种别的办法就是了。

他已经记不清多久没有一个人行动了,但是一旦涉及到牧雨的事,他就不想让任何人插手。更别提此趟前来几乎是完全出于私心了。

即便有着归还员工证的正当理由,在药店门口转上半天,却还是没有鼓起勇气踏进去。

踟蹰间,他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一个身穿灰色上衣的漂亮女孩在柜台后面指着药柜,手把手地教人摆放些什么,她身旁那个穿着白色工作服的高个子年轻人认真听着,时不时地点头。

梁律华的心跳不受控制地加速了,他徒劳地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音,也挪不动半点步子。

就这样远远望着两人十分自然地谈笑,直到指尖都变得冰凉起来,他才开始后悔自己莽撞赶过来的决定,猛地掉头就走。

梁律华完全不知道自己在生气什么。可能是因为早些时候的计划流产了,可能是因为自己连应付一个小孩都吃力不已。可能是因为想要埋葬的过往都被翻出来铺陈在弟弟面前,可能是因为最丑恶的一面彻底暴露了。自从与牧雨重逢以来,自己就像一个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木乃伊一点点被剥开,坚实的外壳片片脱落,苦心维持的形象不复存在。

而最让自己感到气恼的,是他清楚明白这一切都和自己的弟弟有关。自己口口声声说关心他爱他,却一直在把他往错误的道路上推,在不知不觉中差点将他引向与自己相似的歧途上。弟弟马上就会尖锐地指出自己是一个多么肮脏不堪的人,如果这一天会到来,那他还不如

越想心底反而越平静。梁律华快步离开,觉得自己还是消失比较好,却听到身后的呼唤声越来越清晰。

“哥!”梁牧雨气喘吁吁地跑到他身旁,“你怎么在这里?”

梁律华背对着他站了一会儿才缓缓回过神,板起面孔后转身道:“刚好路过还有,工牌。”

梁牧雨盯着梁律华手里反着光的塑料卡片深吸一口气:“我怎么蠢成这样!哥,你是为了送卡专门跑这一趟的吗?秘书呢?没有司机送你过来吗?”

梁律华摇摇头,伸出手摸了摸他脸颊上那道浅浅的疤痕:“明明那么久了,怎么还是留疤了呢”

梁牧雨不自在地笑起来,偏了偏脑袋,顺势推开梁律华的手,佯装感叹:“啊,是啊,说起来我们都那么久没见了,哥的身体有好一点吗?”

梁律华的手在半空中滞了一会儿,讪讪放下。他明显感觉到牧雨兴致寥寥。虽然只是被推开手而已,心中却成倍地感到了挫败。他移开目光:“我要回去了,你好好工作吧。”

梁牧雨却并没有马上离开。他踟蹰一会儿,小声地请求:“哥,可以先不要走吗。”

梁律华走进药店正对面的一家咖啡馆“bienvenu”。虽然起了个浑水摸鱼的洋名,咖啡馆里却冷清得毫无人气,临近黄昏灯尚未完全打开,只有一个老头倚靠在沙发座上打瞌睡,呼噜一阵一阵像是鸟的咕鸣。

虽然明白这种小社区绝不会有什么高级会所或是酒吧,这里充其量只能算年代久远的西餐厅,但令人无处逃遁的廉价香氛味实在让人坐立不安。

梁律华强忍着内心的不适,挑了靠窗的位置坐下。这个位置一扭头就能看到对面药店里的情景。桌子过矮,腿没有办法完全伸直,手肘部位也沾上了一层灰。他有些恍惚地开始回想自己为什么非要留在这里,而不是一走了之。

他拿了一份杂志装作专注地摊在面前看,余光却一直停留在街对面的药店。内心十分在意,却不能明显地表露出来。全身的每一粒细胞都在忍耐,却依旧忍不住偷偷去看。

结果显然是失望的。弟弟忙于工作,完全无心关照自己。

明明什么也没有做,竟感到了一些失落。明明只是看到牧雨,内心就变得焦躁起来。明明从来不是怕热的人,夏天穿着正装也从来服服帖帖,可只是隔着两层玻璃看着那个人面带笑容地与客人交谈,衬衫便已经湿透了。

杂志上的字化作密密麻麻的蚁群,不知何时已攀附上指尖,脖颈,钻进了胸膛,一点点啃噬着他的心。他看着纸页,只觉得天旋地转起来。

扎着松散马尾的服务员拿来菜单,斜着眼睛把菜单扔在桌面上。梁律华耐着性子随手一指,竟端上来了一杯像是水泥混糖浆的咖啡,灰暗黏稠。盯着浑浊的液体看了一会儿,胃中便开始翻搅。

夏令时昼长于夜。天色暗下来,药店亮起的灯光格外显眼,梁牧雨的身影还在那处亮光里来回晃来晃去,完全没有要结束的意思。

为了散散身上难闻的香味,梁律华走出咖啡店,潜入后巷的一处雨棚下抽烟。老旧的自行车积满了尘埃,即便感到分外恶心,却除此之外无处可去,更不愿就此离开。

天色完全暗下来,人影在昏暗的路灯下变成抽象的符号。梁律华已经等得没脾气时,牧雨终于穿过马路渐近了。

记不清上次等别人那么久是什么时候了,明明前一秒还在怨气冲天,可远远看着牧雨一路跑过来,像是受惊的兔子,火已经消了大半。随手把烟头扔在脚边一堆烟头里踩灭。

梁牧雨拼命鞠躬说对不起,接下来却支支吾吾:“哥,我以为你早就走了。”

梁律华感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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