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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物皆有光(2)

 

在日治时期,爷爷颇受日人看重。

当年二战失利,日军撤返殖民地的数万人离岛,同时间,yu带走爷爷,被他婉拒了。他和nn情深义重,何况一走数千里,这一别,再想回来,都难。

饶是日人再三前去拜访献礼,他也不为所动。仅把盏一谢: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不愿内人春如旧,人空瘦,只愿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是什麽样的人,能够在当时的社会如此受殖民者景仰,她并不清楚,再想了解时,人已被无情的天灾带走,也是在那场丧礼上,她头次见到nn低泣。

爷爷走後,nn只说要留着与他共守三十余载的老屋,其余便不g涉。於是,那些山、那些地、那些家产,都尽数落入亲戚手中,也是打那时起,nn和萧苒的关系渐次疏离,除了除夕夜,她俩不曾再同桌用饭,更遑论饭後闲谈。

那曾经美好的团圆时光,於旦曦而言,都是很遥远的事了。

刮着碗壁的饭粒,她又想,方才当尚悯提起妹妹时,似乎有一gu不同的情绪自她的眼神中划过。只是太快了,快到她来不及弄清,就彻底消失。

她将饭盒盖上,试着问:「你妹妹,没和你回来吗?」

尚悯一顿,微笑:「没有,加拿大很好,她不需要和我回来。」她将饭盒收起,用笔敲着自己的脸骨,「我会回来和她也有一点关系,算是……想过得轻松点吧。」

旦曦故作懂了,她已经感受到,尚悯并不想要延续这个话题。

午休钟响前,良海旭上到了三班门外,唤她出来。

对於在这个时间点能见到他,旦曦深感意外,也有窃喜:「怎麽上来了?你分明最讨厌午休上楼。」

良海旭将手搭在窗台上,笑问:「又听谁胡说八道我的事了?」

「我倒不觉得是胡说八道。」她双手一叉,「你的确讨厌吵杂的地方,不然也不会大中午还跑去没人的凉亭吃饭。」

从她的窗户望下去,是校内一处美其名曰“维也纳森林”的地方,不知谁取的,总之名不副其实。

那里,有座灰se石亭,因蚊虫多,所以没什麽人去。却在日头最高的时候,天天能见到他捧着便当在那吃。

他笑叹:「算你眼尖。」接着,将一封牛皮信件递去,「你母亲给你的,刚刚才收到,想赶快拿给你,所以就上来了。」

旦曦捂住嘴,眼底尽是兴奋。

「这算是个惊喜,你母亲担心nn会拦下,所以那时我留的是学校地址,再请管理员转交给我的。」

她激动不已:「谢谢你。」

良海旭一笑,当是应了。

在他走後,旦曦抱着那热腾腾的信封,回到座位上拆阅。

尚悯好奇蹭过去:「良老师给你的?」

「对。」旦曦的眼珠子转了圈,「其实他是我表哥,这信也是转交的。」

尚悯双目发亮:「是你哥啊?」

边摊开信纸,她点头:「不过我和他说好了,如果没人问就不主动提起,怕麻烦。」

「也是。」尚悯自觉地换边睡,晃了晃手,「家书万金,不打扰你读信啦!」

旦曦笑了笑,将注意力全放到纸张上。

小旦:

开学了,适应的可好?妈在工厂升为领班,钱多了些,都会寄给你nn,记得衣服多添、吃饱睡好,别让你哥和nn担心。

信到的时候,应该是九月中了,今年的中秋是你爷爷的冥寿,我想,你nn不会想见到我,所以啊nv儿,我们见面,也许是明年了。在这之前,都可以给我写写信,只是我不一定能回信,工厂忙碌,妈也没读什麽书,少少的字写下来都是两三个钟头,还希望你原谅我。

萧苒

她将信纸按原先的压痕摺好,收妥,封上。

她能t谅母亲无法来看她,可是,难免难过。

那工厂的老板不通人情,就算是因故请假,也会不由分说地将人辞掉,毕竟,nv工到处都是,新进来的工资也最低,反让他省了一笔人事费用。

旦曦将头枕在臂弯中,傻看着地板。她不敢想像母亲是花了多少心力写完这封信的,她认识的字极少,所以方才良海旭拿给她时,她都有点不敢置信。

还有今年的中秋,月圆人团圆,看是无法实现了。

下午的t育课,要练习排球。

和老师报备了声,旦曦就坐到树荫底下歇息。

脚又犯疼了。

她数次想脱下鞋来视察,可实在太痛,又没带替换的纱布,看了也是多此一举。

仰头望去,枝枒乖张地向天际线伸展,於天芎底下是渺小的存在,她在翠叶的尖端上发现光的群聚,宁静温柔,随枝叶舞动。

钻过叶隙的日光,洒落在地上,她的肩上,意象恬静。

薰风轻拂,她迷迷糊糊地睡去。

作者悄悄话:

森满镇是虚构的,但会搬用两岸近代历史。

再有意识,是被摇醒的。

「喂!」路御曜本是用瞪的,在符离嘴了句“你以为用瞪的人就会醒吗?”之後,心不甘情不愿,才动手叫醒她。

旦曦张目,见符离背着三个书包打远处跑来,到定点後,一把带起自己:「走!我们去黎晨家。」

人方醒,这突一起身,没了缓冲时间,眼前黑了一片,许久才恢复清明。

旦曦皱眉:「去他家?」怎麽早上问话没人答,这会却要登门造访了?

她话兜到嘴边,符离就似是感应到,摀住她嘴,眼尾上挑:「别问了,黎晨那家伙啥都不会说,想探究内情,这点功夫是必须的。」接着掏出了个草帽,盖到她头上,「这个戴着,遮人耳目。」

旦曦调了调草帽位子,什麽遮人耳目,分明反其道而行,招人耳目才是。

三人b近的时间里,黎家气氛并不好去哪。

「少爷,」顺福跪在拉门外,「我进去了。」

「等会儿。」

来不及了──顺福已经拉开门。

黎晨帆清冷地瞟了眼,上半身0着,正要套上衣。顺福本yu匆匆退下,见着他背上的瘀血,木了木,眼眶瞬间红了,也就将身後的门拉上,启口道:「少爷,我帮您上个药吧。」

「不必。」黎晨帆面不改se,「爷爷今天jg神好,上药了他闻得出,省心点。」

「可是……」

以前,若有renyu深究他的事,浅提一两句後,他基本上便会岔开话题,一丁点儿细说的意思也无;若那人不擅察言观se,仍滔滔不绝,他也会爽x走人,心情糟糕点,便是冷光一睨,就足以将人慑退。

但是面对顺福,这个他早已视为自家人的男孩,他不会这麽做。於他而言,顺福不是小厮,而是他唯一交心的伙伴。

同为笼中鸟,能有他,何其可贵。

少了凛冽,黎晨帆柔和道:「你也知道,有些事得视为家常便饭,」他示意他过来坐下,「在我们还无能为力之前,都得咽着。」

顺福b他小两岁,可也在这w浊的大世家成长。随着黎晨帆一岁岁长大,他看着他,从当年那在英国洋宅里处处躲藏要人来找的小男孩,被世事b得,不得不蜕变成一位深谙世故、看透亲戚追逐功利的少年

宝马雕车香满路,他同爷爷走过百遭。人人夸他成熟t贴,年纪尚小便解绅士礼仪,可背後的经历,除了顺福,无人知晓。

自淌入这大染缸里,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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