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可是在沈家,她自己都是个不受待见的外人,贸然带人回去,万一害得朋友一起被冷落,那多尴尬。
林明栀从沈茉的闪烁目光里也明白了什么。
也没多说,只笑着一口答应:“那好,明天你来我家玩,我家厨子做的下午茶很不错的。”
于是原本定下的图书馆之行就成了去林家玩。
趁着现在沈立宏在,沈茉小心翼翼问温蓉:“温阿姨,明栀约我明天去她家玩,能派一辆车给我么?”
有理有据有态度,温蓉想说不派都不行,“去林家玩?那明天小王那辆499给你用。”
“谢谢阿姨。”
解决了出行难题,沈茉如释重负,面上笑意也轻松不少。
温蓉不冷不淡乜了她一眼,没说话,继续给沈书航夹菜。
假期第一天,风和日丽。
用完早饭,沈茉从行李箱那堆礼物中挑了一个最漂亮的绣花包,就带着小宝贝出了门。
没想到经过客厅时,温蓉忽然叫住她:“正好今天思绮在家也没事,你带她一起去林家玩吧。”
沈茉一怔,诧异抬眼。
温蓉优雅坐在沙发上,嘴角扯出一抹冷淡的笑:“怎么一副不情愿的表情?说起来思绮和林明栀才是同班同学呢,同学之间本就该多走动走动,打好关系。”
沈茉捏紧手指,唇瓣翕动:“可是……”
“可是什么?”
不等她想好措辞,一旁的沈思绮开了口,语气透着几分埋怨:“妈妈,你干嘛要我和她一起去啊,我才不去。”
沈茉眼皮微动,头一次觉得沈思绮说话这么动听。
温蓉不悦瞥了沈茉一眼,转脸凑到沈思绮耳边低语:“你傻啊你,国庆放假,林明宇没准在家。就算他不在家,你和林明栀搞好关系,总不会错的。”
沈思绮皱眉嘟哝:“我又不喜欢林明宇,更不喜欢那个林明栀,才不要去。”
温蓉也知道女儿那点早熟的情愫全放在了谢绥身上,可谢绥那是怎样的家世——
虽然都是豪门,普通豪门和顶级豪门之间还是差了一大截的!
“其实林少也很不错,你得把格局打开,别在一棵树上吊死……”
“我才不管!”
沈思绮不爱听这些,干脆从沙发上起身,直接朝楼上噔噔噔跑去。
人跑了,没一会儿,还听得“哐”一声摔门声。
温蓉气得不轻,再看站在原地,一副无辜乖巧模样望着自己的沈茉,更是火大。
没好气地摆了摆手:“还傻站着干嘛,要出门走快些。”
少在这碍眼。
沈茉一点都不在乎她这不耐,轻轻点了下头:“阿姨再见。”
说完像是怕她又改主意似的,提着装蜘蛛的小竹篓,转身就往外跑去。
京市平时就堵,节假日更堵。
一直接近中午,沈茉才到达林家别墅。
和沈家别墅的欧式风格不同,林家别墅是浓浓地中海风格,修建整齐的绿荫草地,高大的棕榈树,别墅色彩饱和又明亮。
一下车,那扑面而来的自然浪漫就让沈茉想起林明栀这个人——
自由又浪漫,热烈又灿烂。
“你可算来了,我还以为你要赶不上午饭了。”
脱去千篇一律的校服,林明栀穿着件黑色短t和牛仔短裤,简约利落。
沈茉不好意思地解释:“路上太堵了,半天挪不动。”
“嗨,京市就是这样,哪哪都堵。”
林明栀带着沈茉进门:“我爸妈工作都忙,常年不着家,我和我哥相当于留守儿童。后来我哥上了大学,一个礼拜偶尔回来住个两三天,其余时间就住在他学校外的公寓。”
沈茉跟在她身后,打量着眼前这座比沈家别墅还要宽敞大气的豪宅。
她之前有在网上查过,林氏药业的资产和规模可比沈家大了好几倍——
按照京市豪门等级来看,沈氏算是二等,林氏一等,而城西谢家那种顶级豪门,家族庞大,旁系支系众多,涉及行业广泛,就像一棵盘根错节、深深扎根在皇城脚下枝繁叶茂的大树,无论财富与权势,在京市都是无法撼动的地位。
“那你家现在就你一人么?”
沈茉环顾墙上挂着的精美油画,漫不经心地问。
林明栀道:“对,所以你不用拘谨,放松玩就是。”
没有大人在家,的确是叫人放松不少。
林明栀也是位很周到的主人,让佣人送上两杯鲜榨果汁奶昔,就带着沈茉参观着她家别墅。
一圈转下来,沈茉说的最多的话就是:“你家真的好漂亮!”
林明栀摇头:“这才哪到哪,以后你要是有机会去谢家的御龙别墅,那才叫做豪宅!”
转回到客厅,沈茉也将自己带来的绣花包送给林明栀:“明栀,这个送你。”
她有些局促地捧着那个绣工精美的小包,生怕这位新交的千金朋友会嫌弃,嗓音都发紧:“这是我们苗寨的婆婆们绣的,从布料到绣线,都是纯手工的……”
“上面绣的是蝴蝶和鹡宇鸟。在我们苗寨,鹡宇鸟是带来吉祥好运的神鸟,是它帮蝴蝶妈妈孵化出世间万物。可能这个包比不上专柜里那些奢侈品,但也是我们那儿的一个特色。”
她递出包,杏眸闪着期待的光:“希望你能喜欢。”
林明栀看着那个色彩鲜艳的小布包,哇了声:“你送我礼物,我当然喜欢了。”
又细细去看那花纹繁复的绣样,指着蝴蝶:“你刚才说的蝴蝶妈妈,是指这个蝴蝶?还有那什么鸟?鸟怎么给蝴蝶孵蛋?”
见她喜欢这个包,沈茉莞尔:“蝴蝶妈妈是我们苗族神话中的祖先,你感兴趣的话,我可以给你讲。”
林明栀欣然应下:“好呀。”
两个少女在沙发坐下,佣人端上切好的果盘和摆盘精致的小零食。
沈茉抱着抱枕,刚准备讲蝴蝶妈妈的故事,外头忽然传来一阵轿车声响。
沈茉一怔,看向林明栀。
林明栀也皱了下眉,疑惑往门口看去。
人还没见到,倒先听到声音——
“今天这场打的真痛快啊,尤其你最后投的那个三分,太6了!”
“看到明大那群孙子的脸都绿了,真给我乐死了!哎哟——”
嚣张的声音骤然变成吃痛。
下一秒,一道慵懒的轻嗤响起:“让你嘚瑟。”
这声音……
卷翘的长睫微微颤了颤,沈茉朝门口的方向看去。
明净的盛夏阳光洒在玄关,先进来的是嘴角挂彩的林明宇,在他之后走进来的那道挺拔身影,正是谢绥。
有的人仿佛天生就自带光环,璀璨耀眼,轻而易举就成为众人瞩目的对象。
沈茉觉得,谢绥就是这样的人。
明明他和林明宇穿着同款白色球衣,戴着紫色腕带,可他个子更高,身材也更好。
暴露在空气里的手臂肌肉线条紧实,两条大腿又直又长,款式简单甚至称得上平平无奇的球衣穿在他身上,衬得他气质俊秀卓然,比窗外阳光还要明朗。
造物主可真偏心啊。沈茉想。
或许她的注视太过明显,下一秒,那被造物主偏爱的男人撩起眼皮,幽深黑眸朝她这边看了过来。
视线相交刹那,沈茉心头漏了一拍,她慌张地错过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