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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节

 

汪正德:“……”

“你一定会后悔的。”

说完转身就走。

高玲珑看着他的背影,扬声道:“我看是你后悔了。丑话说在前头,你个混账要是敢回来求和,我大扫帚抽你。”

汪正德想要撂两句狠话,到底还是放弃了。因为……他发现自己确实后悔了。

汪母喝一个月的药要花三两银子,这件事情很快就传了出去。其实这世上大部分人都是一样的,财不露白,谁家要是有花不完的银子,有脑子都不会往外说。可要是花出去了一大笔,就生怕别人不知道。

在汪母眼中,这是儿子孝顺自己。谁听了不夸一句她有福气?

这种事,知道的人自然是越多越好。前些年镇上去城里的官道还没有这么宽敞的时候,村里有一个年轻人为了给母亲治病,常背着母亲跋山涉水去城里,后来现在县太爷都嘉奖了他的孝道。

听说这件事情的人多了,汪正德忽然发现,他的肉送不出去。

以前他也经常拿那些不好卖的地方送给认识的人,可最近两天,听说他要送,客人都执意要付银子。

“你娘一路要花那么多的药钱,我们这些外人帮不上忙,绝对不能拖你后腿呀。”

这也没送多少,就是一两肉而已。

汪正德心情有点儿复杂,总觉得事情有哪里不对,可又想不出来。直到他卖完了肉,特意留了一块送去舅舅家,只有表嫂在,他无意多留,放下肉就要走。

表嫂一把将他拽住:“正德,这肉你还是拿去卖了吧。我没有银子借给你……”

听到这一句,汪正德总算是明白了别扭之处。都说拿人手短,那些人不要他的肉,分明就是怕他开口借银。

毕竟,一个月三两银子,对于汪家来说不是个小数目,他杀猪都赚不到这么多,哪有余银来还债?

汪正德今日用这一块肉,确实是有问舅舅借银子的打算,听了表嫂这话,这口是开不了了。

有了这事,汪正德到家后脸色就不太好。

郑冬雨在家里忙忙碌碌,洗洗涮涮,一整天,没个空闲结果人回来了,还冷着一张脸,接了她倒的水连句谢都没有。她越想越委屈,干脆就进了自己的屋子。

她带着孩子住了进来,可迄今为止汪正德也没有说什么时候娶她……难道就这么不明不白做夫妻?

汪母喝了药之后,这两天已经不用靠着拐杖也能走几步。她坐在屋檐下将这一切看在眼里,道:“正德,冬雨一天挺累的,你别冷着个脸。这家里谁也不欠你的。”

汪正德越想越烦:“你一个月喝三两银子了不起么?鸟悄地闷着就是了,生怕别人不知道。”

汪母见儿子语气不好,声音比他更大:“我儿子孝顺,这是好事,有什么好瞒的?听见的人,谁不羡慕我?”

汪正德霍然起身,烦躁地大吼:“可我手头没有这么多的银子,供养不起你。现在别人家都知道你这是个无底洞,谁会借银子给咱?就连舅舅都不愿意,你这药还怎么喝?”

孝媳十三

汪母不想死, 还想安逸的活着。

可她要是不喝药,连一个安稳的觉都睡不上,药是必须要喝的。男人和儿子愿意花大价钱给她治病, 这是好事。可她也是活了半辈子的人, 这份药钱家里拿着有多难,她心里是明白的。

越是明白,就越是心虚。生怕他们把自己抛下,也怕活下来后他们会说一些难听话。比如此时,儿子这话, 真挺扎心的。她的眼泪当场就落下来了, 捂着胸口道:“果然人老了就讨人嫌,做什么都不对。既然借不到银子,这药我不喝也罢,可惜了之前买药的银子,之前就不该去城里!”越说越伤心,后来还哭了出来。

汪正德是真心想要帮母亲治病的,听到这话, 很是不高兴:“我没说不帮你治。”

“你们想不想治都另说,反正我是不治了。”汪母气冲冲地道。

汪正德:“……”

这狗脾气, 要不是自己亲娘,他还真就不忍了。

不敢冲着母亲发作, 对着别人就不用这么客气, 窝了一肚子火没处发, 只觉得口干舌燥, 皱眉喊道:“烧好的茶有没有?送一碗来。”

巧了不是, 刚喝完。

郑冬雨心里有气,也懒得管。汪正德自己去拎了茶壶, 发现里面是空的,气得将茶壶狠狠砸了。

“老子累死累活,回来连口水都喝不上,一家子还要跟我闹,这日子还怎么过?”

汪母敢跟儿子发作,可看到儿子真生气了,她心里也有点儿慌。刚刚还在帮郑冬雨说话呢,这会儿哪里还顾得上养女辛苦的事?

“冬雨,快来烧水。”

郑冬雨很想装作自己聋了,可想到以后还要带着孩子在这个家里住,不能这么僵着。只能擦了一把泪,红着眼眶进了厨房。

汪正德看到她的眼泪,换做以前心情好的时候还有心情去哄一哄,此刻完全没了心思,甩袖就走。

“我去茶楼喝,不光有热茶,还有戏看!”

话音落下,人已经消失在了院子里。

郑冬雨动作僵住。

汪父是不管家里的事的,他花个十来文就能在茶楼消磨一天,难道汪正德也要如此?

男人都不着家,两个女人怎么过日子?

郑冬雨站在厨房里久久未动,她忽然发现自己和离回来跟着汪正德这件事情好像做错了。

在李家,除了和男人不贴心,其他处处顺心。没人敢给她甩脸色看,家里的事情想做就做一点,反不想做就歇着。可汪家……她恍惚想起来,自从六岁那年被接过来后,也是要跟着忙活的。只是那时候养母没生病,家里家外大部分的活儿都是养母在做,她只要听话的打下手就行。后来她大点,潘秀丽进门,她也定亲了,家里的事情都是婆媳俩,压根用不上她。再然后,她嫁去李家,回来是亲戚,更不可能做事。

本以为回到汪家之后能处处顺心,哪怕干点活儿也不要紧。可现在瞧着,家里家外都得她撑着。郑冬雨瞄了一眼床上又睡着了的孩子,真心觉得孩子跟着自己是受罪。

把孩子送回李家,她一个人留下,反正用不了多久,她就会再生……等有了小的,这个大的还不懂事,到时只会更难。

想到此,郑冬雨打起了精神,先将厨房里面收拾好,然后带着孩子去了一趟李家所在的村里。

李蛮是个踏实肯干的,下雨天会在家里修补农具,平时一般都在地里。郑冬雨跑了一趟,李家父子都不在,只要前婆婆靠在屋檐下打盹儿。

郑冬雨在这里住了几年,那是熟门熟路,动作比脑子还快,先一步就推开了门。开门的吱嘎声响起,她才后知后觉想起自己不该这么随意。

而这声音已经吵醒了屋檐下的人。李母睁开眼睛看到前儿媳,微愣了一下。

而郑冬雨怀中的狗子看到长辈,欣喜地大喊:“奶!”

李母再多的话都咽了回去,喜道:“狗子!”她一瘸一拐起身,急切地过来要抱孩子。

狗子扑进她的怀里,祖孙二人亲香个没完。

郑冬雨看在眼中暗自松了一口气,只要长辈喜欢狗子。孩子留下来,哪怕有了后娘,也不会受太大的委屈。毕竟,前婆婆才四十不到,再过十年也才五十岁的人,她就是是腿脚不变,平时身子还不错,随便能活十多年,到那时狗子也已经长大了,说不准都娶妻生子……这么一算,比跟着自己要好一点。

之前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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