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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老缺趾

 

老缺趾裘弟勉强地睁开了眼睛。他想:“有朝一日,我会溜到树林里去,从礼拜五直睡到礼拜一。”曙光已透过了他那小小卧室的东窗。他无法确定,唤醒他的究竟是那熹微的晨光,还是由于那栖息在桃树上的鸡群的骚动。他听见它们扑楞着翅膀,一只接一只地从桃树枝叶中栖息的地方飞了下来。晨曦转成了桔红色。垦地远处的松林在晨曦的衬托下仍然还是黑压压的一片。四月的太阳,升起得早。时间还不迟。但是自己起床要比妈妈叫他来得好。他舒适地翻了个身。床垫中干燥的玉米壳,在他身下沙拉沙拉地发响。那只铎米尼克种的公鸡,在窗下闹吵吵地啼叫着。“你现在尽管啼叫好了,”孩子说。“看你能有本领催我起床。”东方明亮的条纹变厚了,而且融和了起来。一道金色的霞光,扩散到和那些松树一样高的地方。正当他观察着的时候,太阳升上来了,就像一只巨大的黄铜平底煎锅,被提起来挂在松枝间一般。一阵微风吹了过来。这风就像是被越来越扩大的光亮从变化不息的东方挤过来似的。粗袋布制的窗帘,旋转着飘进室内。接着微风又吹到了床前,抚摸着他,给他带来了一种接触干净毛皮时才有的那种凉飕飕、软绵绵的感觉。他躺了一会儿,在即将来临的白天和舒适的被窝之间苦恼地踌躇着。然后,他下决心跳出了他的被窝,站在床前那张鹿皮地毯上。裤子就挂在随手可取的地方,而且,运气很好,他的衬衫刚巧翻在正面,于是他穿了上去,这就算穿好了衣服。除了即将来临的白天和厨房里烙饼的香味之外,他已不再需要睡觉和考虑其它东西了。“嗨,妈,”他在门旁说。“我喜欢你,妈。”“你跟那些猎狗和别的畜牲一样,”她说。“也许只在空肚的时候才喜欢手拿盘子的我。”“因为你拿盘子时的样子最最漂亮了。”他说着禁不住微笑起来。他吹着口哨跑到洗脸用的木架旁,将洗脸盆浸到木头水桶中去舀满了水。他把他的脸和双手都浸到水里。却决计不去用那碱性强烈的肥皂。他浸湿了他的头发,用手指将它分开、抚平。又从墙上拿下一面小镜子,对镜端详了自已一番。“我难看得要命,妈!”他叫道。“不错,自从有巴克斯特这个姓以来,没有一个巴克斯特是好看的。”他对镜子皱了皱鼻子。这个动作使雀斑在鼻梁上挤成了一堆。“我希望我像福列斯特兄弟一样黑。”“你应该骄傲,你幸而不像他们那样黑。那些家伙就和他们的心一样黑。你是个巴克斯特,而所有的巴克斯特都是清白正直的。”“你说得好像我不是你的血统一样。”“虽然我们娘家的人不像你们巴克斯特家的人这么瘦弱矮小,他们的良心也是同样清白正直的。倘若你自己再学会干活,那你就和你爸爸一模一样了。”镜子里,显出一张颧骨高耸的小睑。这张胜有着不少雀斑,又略微有点儿白,但却是健康的,就像一块细沙地。每逢他上教堂或者有事上伏晋西亚镇时,他那头乱发就会使他发愁。它们是干草色的,而且粗糙蓬松。不管他爸爸怎样每月一次在满月前后的那个礼拜天早晨,替他细心修剪,它们还是在脑后长得一簇一簇的。他妈常把它们叫作“鸭屁股”他的眼睛又大又蓝。当他皱起眉头,聚精会神地研究他的识字课本或者观察什么奇特的东西时,它们就眯成了一条缝。只有在那时候,他的妈妈才承认他是她的亲骨肉。“他有点儿像我们阿尔佛斯家的人了。”她会这么说。裘弟又把镜子转到一边去考察他的耳朵;但并非为了看看是否干净,而是记起了那一天的痛苦:当时雷姆;福列斯特用一只大手握住他的下巴,又用另一只大手去拉他的耳朵。“小家伙,你的耳朵竖在你的脑瓜上活象一对负鼠1的耳朵。”雷姆说。于是,裘弟对自己扮了一个斜眼嘲弄的鬼脸,把镜子挂回墙上。----1负鼠是一种类似于袋鼠的小动物。“我们得等爸回来用早餐吗?”他问道。“要等的。如果把这些东西都放在你前面,大概就不会有足够的东西留给你爸了。”他站在后门口犹豫着。“你可别溜走,你爸只不过是上玉米仓去一下罢了。”他听到南面黑橡林那边传来了老裘利亚铃一般的发现猎物的兴奋狂吠声。他觉得自己还听到了他爸爸向老裘利亚发出命令的声音。他妈妈严厉的声音还没有阻止住他,他早已闪电似地跑出去了。她也听到了狗吠声。她追到门边,在裘弟后面喊道:“你和你爸这阵子别跟着那蠢狗跑得太远了,我不高兴呆坐在这儿等人用早餐,也不高兴你们两个到树林里到处鬼混。”他既听不到爸爸,也听不到老裘利亚的声音了。他发狂似地恐怕那令人兴奋的事过去,又恐怕那入侵者已经逃走,大概他爸爸和狗已追了上去。他跌跌撞撞地穿过黑橡林,朝传来声音的方向跑过去。他爸爸的声音忽然在近旁响了起来。“慢些,孩子。事情已完结了,我等着你。”裘弟猛然停住。老裘利亚站在那儿浑身发抖,倒不是因为惧怕,而是因为渴望追捕猎物。他爸爸站着,俯视着黑母猪贝茨那被咬烂和肢解了的尸体。“它一定听到了我向它挑战的话。”贝尼说。“仔细看看,孩子。看你能发现我所看到的一切吗?”被肢解了的母猪尸体使他感到恶心。他的爸爸正向着比死猪更远的地方望去。老裘利亚也把它那敏锐的鼻子转到同一个方向。裘弟向前走了几步,观察着沙地。一串不会认错的足迹,使裘弟的血液沸腾了。这是一头巨熊的足迹。根据那像礼帽圆顶那么大的右前掌的印痕判断,可以看出缺了一个足趾。“老缺趾!”贝尼点点头。“你能记得它的足迹,使我感到骄傲。”他们一起俯身研究着它的来踪去迹。“这真像我说的,”贝尼说。“是潜入敌人的营垒打仗。”“竟没有一只狗吠叫着追逐它,爸。我睡着了,一点儿也没有听到。”

“哪一只狗也没有吠叫着追逐它。风向于它有利。你不要以为它不精通自已干的勾当。它像一个影子那样溜了进来,干完坏事,天亮以前就溜了出去。”一阵寒战掠过裘弟的脊梁骨。他能够想象,这影子又大又黑,像一座活的棚屋在黑橡林中移动,然后举起那露出利瓜的巨大熊掌对准熟睡着的驯良的老母猪扑了过去,接着,白厉厉的獠牙咬住了贝茨的脊梁,咬碎了骨头,咬进了温暖的颤动着的鲜肉。贝茨连发出一声呼救嚎叫的机会也没有。“它已经吃饱了。”贝尼指出。“它至多只吃了一口猪肉。一头熊第一次离开它冬眠的巢穴出来时,它的胃是紧缩的。这就是我最恨熊的原因。一般动物就像我们大多数人一样,总是按照它的需要去杀死和吃掉别的动物,以获得它所能得到的最好生活;但是有些动物,有些人也一样,往往是为了杀戮而杀戮,为了陷害而陷害——你看看一头熊的嘴脸,你就会看出,它是不会有怜悯的。”“你要把老贝茨带回去吗?”“肉是撕烂了,但我想那儿还留着内脏。还有猪油。”裘弟知道他应当大大地为老贝茨的死而惋惜,但实际上,他所感到的只是激动。在巴克斯特的神圣领地内出人意料的残杀,使他和那头五年来逃脱了所有家畜主人追捕的巨熊,结下了不共戴天的个人仇怨。他激起了一阵立即去猎取它的狂野欲望,同时,他暗自承认,又有些害怕:老缺趾竟然打上门来了。他拉起了母猪的一只后蹄,贝尼拉起了另一只。他们把它拖回家去。裘利亚很勉强地紧跟着他们,这条老猎熊狗怎么也无法明白,为什么他们不立刻出发追捕。“我可以发誓,”贝尼说。“我是否能斗胆把这消息告诉你妈。”“她一定会暴跳如雷的。”裘弟表示同意。“贝茨是一只多好的繁殖母猪啊,我的天,它多出色啊。”贝尼说。巴克斯特妈妈正倚着门等待他们。“我喊呀喊的,喊呀喊的,”巴克斯特妈妈向他们欢呼。“你们在树林里鬼混了这么久,在那儿打到了什么?天哪!天哪!——我的母猪!我的母猪!”她伸出了两手向天。贝尼和裘弟赶快穿过门来到屋后。她哀号着跟了过来。“我们把肉挂到叉架上去,孩子。”贝尼说。“放在那儿狗就吃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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