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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见冰洋酒吧的大门口处,一群与叶浔年龄相仿,二十出头的社会哥,正手插着裤兜,像一群大老爷们,抖着腿,往里边来。

领头的,是一伙人中,腿抖的最厉害的精神小伙。

精神小伙歪着嘴,在看见叶铭几人后,他二话不说,操起家伙,直接冲过来动手。

这看似荒谬的一幕。

实则,一切都发生在情理中。

是因为前段时间,叶浔还未回家时,叶涵与叶铭一起参加了文江市的散打比赛。

比赛结束后,叶铭获得了文江市散打冠军,叶涵没上榜,却被赛时的散打亚军看上了。

回头那位散打亚军疯狂追求叶涵,被叶涵果断拒绝,心生恨意,三番两次的惹事。

都是练家子出身,对叶铭和叶涵他们来说,这种事情,都习惯用武力来解决。

于是双方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对峙后,终于定下日子,决定今天来冰洋酒吧解决这一件事。

“该死的!那家伙太阴险了!他自己没来,却招来一群社会混子跟我们打!”

当看清从酒吧大门口冲进来的一伙人后,许书林恨恨的骂道。

“我早听说那个亚军认识一些势力,来头不小,你们小心点,别伤着了!”许书林身旁的一位寸头男生说。

很显然,散打亚军自己今天没敢来。

被喊来的,都是在道上有着硬腕手段的暗市人物。

不过来都来了,哪怕对手是一群混子,也没有退缩的道理。

叶铭叮嘱:“大家小心!”

话说完。

叶涵和许书林几人已经带头,冲入人群,与对方打斗起来。

叶铭比他们慢了一步,是因为他刻意留下来叮嘱叶浔:

“你快去找地方躲起来!”

说完,叶铭也加入战局。

冰洋酒吧很大,在当地,也是出名的混子集中地。

在酒吧里发生干架的事,并不少见。

这里时常三天一小闹,五天一大乱。

酒吧里的人们,虽然也被忽如其来的群架,给吓一跳,不过倒没有尖叫着跑开,而是下意识的避着走。

“嘭嘭嘭!”

“我艹,我艹,我艹你个贱狗!我打,我打!”

“别扯我裤子,有种让我穿好裤子再打!”

没一会儿,两方人马,互相打骂的声音,充斥着整个酒吧。

现场乱的不可言喻。

到最后,除了叶涵和叶铭身上没挂彩,其他人或多或少都受了伤。

就算如此,人人也都是一副龇牙咧嘴的模样,好像恨不得将对手咬掉一块肉。

就算被酒瓶砸到鲜血淋漓,还是死死的拽着对方不放。

场面可以说是混乱至极。

也是在这节骨眼上,一道与环境极度不相符的女声,倏然传开:

“啧,这一出戏,还挺精彩。

“不过,差了点感觉。

“右边那位,对,就是你,你砸的板凳角度不对,左侧30°,速度再快三倍,就可以砸晕他。

“左边那位,你的锁喉角度错了,右上倾斜五厘米,可令对方窒息。”

试问,在猛烈的打斗声中,忽然听闻一道悠闲的女声,是一种什么样体验?

打斗中的人们,只觉得自己的身躯一阵僵硬,皆不由自主的停下动作。

纷纷机械式的朝声音来源看去。

正巧看见,此刻的叶浔,懒散坐在吧台前的座椅上。

她翘着二郎腿,手中摇曳着一杯加州柠檬鸡尾酒。

那懒懒的模样,不像是在观看一场打斗,更像是欣赏群猴乱舞。

群猴!

意识到这一点的人们,表情狠狠一滞!

尤其是叶铭、叶涵和许书林一群人。

他们原本以为叶浔不害怕见血,甚至说要留下来观赏热闹,只是在开玩笑。

毕竟作为一名没经过训练的普通女学生,又怎么可能不害怕这些?

结果呢?

现场的许多人,都已经被打到头破血流,有的已经被血弥漫全脸。

而叶浔

她非但没有感到害怕,还说出‘不够精彩’这样的话?

并亲自出口教导,该怎么做,才能让局势更加严峻?

这、这这

这真的是一位什么大场面都没有见过的普通女学生,能做出的事情吗!?

、一道枪响

“她她真的不怕见血啊。”

许书林愣愣的说,同时捂一捂自己被打肿的脑袋,还没缓过神来:

“铭,你这妹妹不赖啊,她”

“哈,看招!”趁着许书林走神,一位混混抡起酒瓶,就往许书林脑袋砸来。

“嘭!”

叶铭不愧是散打冠军,他一个前进正蹬门,一脚踹飞偷袭的混混。

随后,叶铭若有所思的看叶浔一眼,同时拍拍许书林的肩膀:

“不要走神,先把对手解决!”

叶铭的确有两下子,他不仅长得高大健硕,拥有帅气的英俊外表,还有着临危不惧的领袖头脑。

若非他与自己,有着这一层磨灭不去的血缘关系。

依照叶浔的性子,还真想将叶铭招入她的血刃雇佣兵团,顺带拉去战场磨练几年。

最后为她所用。

想到这里,叶浔舔一舔沾着柠檬味的红唇。

结果固如她所料。

不论那群混混实力多强,在叶铭的带领下,叶铭一群人占了上风,将混混们全部打趴。

“回去告诉那个家伙,别再来骚扰叶涵!”

寸头男生对着一群混混,挨个的警告道。

那个家伙,指的就是不敢露面的散打亚军。

赢下今晚的这一场局,叶铭、叶涵和许书林都松了一口气。

说到底,他们终究只是一群大学生。

若说唯一与普通大学生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他们是富家子弟,从小学习防身术长大。

今晚与社会上的混混们干架,也是他们想不到的。

毕竟有些混混狠起来,那都是不要命的亡命徒。

不过好在,他们没有遇到那样的混子,否则今晚指不定会发生什么。

“书林,你和涵涵带着咱们的人去医院包扎一下,我先把叶浔送回家。”叶铭对许书林说。

“好。”许书林重重点头。

两人刚商量完。

“我去,这群混混里少了一个人,刚进来的时候他们一共9人,结果现在只有8人了,被他们跑掉一个!”

寸头男生在一旁抓了抓头皮,烦躁的说。

这句话,刚说完。

“跑?哈哈哈!老子长这么大,从来没有逃跑过!

“知道你们辉爷我是什么人不?娘的,日了你们的狗崽子!

“别动都他妈的,给老子别动!

“谁再动,老子我一枪崩了她!”

出声的,是一开始领着混混们进酒吧的精神小伙。

只看见此时此刻,他的手里,正握着一把明晃晃的黑色手枪。

枪口对着叶浔的后脑勺,他狂妄的大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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