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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9节

 

医术高明的太医跪了一地,直言这个孩子先天不足,恐怕是留不下来。即使是能活,很大可能会体弱多病。

大明知道父皇有些神奇的本事,他红着眼,沉默了许久,最终决定把孩子送出东宫,说让这个孩子替他尽孝。小豆蔻哭了一场,然后擦干眼泪,没有反对。

陛下是天子,天子合该受到上天的庇佑。

若是孩子能沾到陛下的福气,应该能活下来的。

大明亲自抱着儿子的襁褓,把他送到父皇的身边。他不舍得地多看两眼,狠心地扭头,道:“他就是成律归,希望他以后能成为大齐的勇士。”

成律归是一个鲜卑名字,有勇猛之意。

很幸运的是,萧靖把这个孙子养活,一直平平安安地养到现在。成律归自幼跟随堂叔兰陵王学武艺,强身健体。他又拜了隋国公为师,学习文化课。

隋国公是谁?

杨坚!

萧靖防备这位历史上的隋文帝,不可置疑的是,杨坚的文化水平挺不错的,脑子又灵活,起码给小学生当老师没问题。小时候的成律归跟着堂叔去杨坚家里做客,回来的时候特别高兴。

小男孩不停往嘴里扒拉饭,兴奋地说:“皇祖父,我可以去普六茹家里读书吗?”

萧靖愣了一下,没能理解孩子的心态,童年能在家里多玩几年,多好啊。怎么成律归急着想要去上学呢?

这个孩子蠢呗!

“因为阿摩叔叔的女儿,她叫小杨柳,长得很好看,皮肤白白的,比淑英表姐更好看一点。”成律归夹了一只大鸡腿到碗里,勇敢表达自己的意愿,“皇祖父,我想跟小杨柳一起读书,隋国公教了小杨柳好多诗,我没听懂,想去学一学。”

“……”

萧靖险些被嘴里的肉噎死,他就说嘛,熊孩子怎么会爱学习。

这小子是看上别人家的小白菜了!

他隐隐觉得哪里不对劲,问道:“成律归,阿摩叔叔是谁?”

小孩努力回想起来:“皇祖父,阿摩叔叔是隋国公的次子,他好像单名一个‘广’字。”

萧靖:行吧,我知道是谁了。

杨家次子阿摩,历史上大名鼎鼎的隋炀帝杨广,百万大军攻打高句丽失败,又开凿了大运河的神奇男人。据说杨广美姿容,所以从遗传的角度来讲,他的女儿小杨柳应该很漂亮。

难怪成律归去过一次,被杨家的小丫头迷住了。

萧靖想了想,他不喜欢和杨坚做亲家,是担忧杨坚会篡夺皇位。至于杨广……算了,杨广的女儿才四五岁。

小孩子能有什么怀心思?

说不定等成律归长大之后,他有了心仪的姑娘,不喜欢小杨柳了。

在皇帝的允许下,小皇孙开始了宫外的走读生涯。上午,他要去堂叔家里学武艺和兵法,兰陵王和安德王兄弟俩轮流教导他。中午,他背着书包赶去隋国公府,在那里吃中午饭、午休,然后下午开始学习文化课。

当然,杨家的小饭桌是要给钱的。

萧靖不给成律归交学费和伙食费,干脆让人把清单送到东宫,让大明给儿子交钱。

他有理有据地跟孙子分析:“养你,是太子的责任。养太子才是朕的责任。往日你过来吃住,祖父疼你,才允许你啃老。换做是别人家小门小户,朕定要找你爹要生活费的。”

成律归挠了挠头,有些困惑:“怎么一家人,也能算计得这么清楚啊?”

在他的概念当中,一家人不应该分得太清。他上学这点小钱,皇祖父居然要问他爹要。

奇怪啊!

“亲兄弟,明算账,知道不?”萧靖给孩子讲道理,“朕只有一个儿子,家里又有钱,所以算计才少。换做是神武皇帝在的时候,朕有十五个兄弟和八个姐妹。”

“朕想问神武皇帝讨要一匹好马,怕惹得兄弟不满,不敢要。”

“成律归有哥哥和弟弟们,这些事情,你长大后胡自然会懂得。”

小孩捧着下巴,若有所思。

他以为祖父说的,全部是真的。

其实只是萧靖抠门,不想让孙子啃老啃得理所当然。他要是什么都替太子办了,成律归要大明这个亲爹何用?

……

当年的孩子被祖父养得又高又壮,健壮得好像小牛犊一样。

成律归今年十八岁,到了可以领兵的年纪。西域那边不太平,突厥人的势力分裂成数支,其中以□□最为桀骜不驯。有突厥人烧毁大片的棉花田,烧杀抢掠齐国的百姓。

萧靖派成律归平定北境,务必要那群人打服。国家安定好多年,居然有人敢把他当软柿子捏?

妈的,绝对不能忍啊!

皇孙穿戴上盔甲,临行前去找小杨柳告别。小杨柳比他小三岁,下个月是她的及笄礼,他本想要在那个时候向她求亲,可惜他等不及了。

成律归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了一对青鸾的步摇,虽比不上皇宫的手艺,但在长安城里算是不错的东西。他偷偷将小杨柳约出来,说有事找她。

他骑在马背上,笑着朝她冲过来,把步摇插在她的发髻上。

“小杨柳,这是叔叔给你的及笄礼物。”

他和兰陵王府世子同辈,而那位同族的兄弟娶了小杨柳的姑姑。从辈份上讲,他和小杨柳不是同一辈的。

往日里他以长辈自居,总爱关照她。

成律归见礼物送到,调转马头,毫不留恋地说:“小杨柳,要是我回不来,你就找个好人嫁了,别等叔了。”

切。

普六茹家的姑娘揉了揉眼睛,眼睛红得像兔子一样,摘下头上的步摇转身就走。他这个人坏极了,仗着在国公府读了几年书,明明比她大三年,却一直以叔叔自居。

她回家求一求祖父。

祖父那么聪明的人,肯定会让她等的。

成律归跟兰陵王一同出征,他为主,兰陵王为辅。廉颇老矣,尚能饭否,兰陵王七十几岁,眼睛没瞎,耳朵没聋,能骑马拉弓。

他们曾经陷入敌人的埋伏,勇敢的成律归领兵冲出围阵,与援军前后汇合,杀得突厥人的尸体丢了十几里路。

胜利的主将是值得表彰的,太子为了嘉奖儿子的军功,请旨想要替成律归封王。萧靖看完军报,替孙子感到骄傲。他用朱笔批下一个字——

“可。”

大明替儿子选了一个封号,秦王。

秦王就秦王,听着响亮极了。

在皇宫的庆功宴上,成律归穿着一身铠甲,眉眼不再充满稚气,反而像是一把开封的钢刀一样,锐利极了。他成长得很快,认识很多人,明白很多事。

大哥毗沙门和弟弟三胡给他敬酒,成律归一饮而尽。他和兄弟的相处不多,往日还算融洽,直到他此番封王……

大哥的笑容不及眼底,弟弟眼珠子转得飞快,不知道在谋算什么。

好像有什么从胸膛里破开,跑出来了。

倒是妹妹昭昭跑出来,笑得比花儿还灿烂。小姑娘耍了一套自己的剑舞,得到众人的大声喝彩。她看向二哥,高兴地问:“二哥,你看我这一套剑,用得如何?我想跟着你去打仗杀敌,我不怕吃苦流血。”

“昭昭——”

大明打断了女儿的话,他是不愿意女儿出去疯的。在他看来,昭昭会是尊贵的公主,在宫里穿着昂贵的丝裙,打扮得漂漂亮亮便好。

行军打仗,那是男人的事情。

“以朕看啊,昭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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