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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郁每天都很忙,有时上完课,从公司下班后还得给这个脑袋不太灵光的刁蛮公主补课。
霓琬压根不是读书的料,大概上帝在创造霓琬时给了他过溢的美貌,手一抖,没给读书那根筋。
霓辞远深知霓琬的尿性,本来打算直接让霓琬去国外留学镀层金。结果一向唯父命是从的霓琬却死活都不肯答应,他好说歹说嘴皮子都磨破了霓琬也是一副我心匪石,不可转也的模样。霓辞远再劝,霓琬就眼圈红红的哭着说舍不得爸爸妈妈,一旁的孟书婷的心都被哭碎了,连忙把心肝抱进怀里轻声细语地哄,也不管霓辞远同不同意,当即决定让霓琬留在身边。
见此情形,霓琬见缝插针,半是撒娇半耍赖地央求霓辞远把席郁叫过来为他补习功课。
此事就这样一锤定音,不容置喙。
自从席郁来为霓琬补习功课,霓琬的成绩就像坐着火箭往上窜,霓辞远还为此大张旗鼓地请席郁吃了顿饭。
霓琬对着把他表扬上天的老父亲皮笑肉不笑地弯了弯眼,个中辛酸只有他自己懂得。
其实霓琬脑袋不算笨,只是做事三心二意,看书也不专心,但是只要席郁在旁边盯着,他做题的效率就能大幅度提高,简直算得上事半功倍。不过如果他做错题,或者走神发呆,席郁就会翻脸不认人,毫不留情地动手打他!他的屁股都肿了,他哪敢不听话!!!
有一次,霓琬盯着席郁握着笔的手,痴痴地想着,就是这样一双手把他的小逼和奶子掐肿,把他在床上玩的死去活来。想着想着,又有点意动,不管不顾地扔下笔一屁股坐到席郁腿上乱蹭。席郁分明被他蹭硬了,却不为所动,贴在他耳边冷酷道:“这次月考退步了,我这个星期都不会碰你。”
“什么?!”
霓琬觉得天快塌了,这日子简直没法过了!
但席郁决定的事一般都没有转圜的余地,霓琬深知这一点,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捡起笔重拾斗志奋笔疾书。
后来,霓琬勤能补拙,总算弯道超车,考上了本地的重点大学,这也算得上一件霓家普天同庆的喜事。高考后的暑假,霓琬没有全球各地去疯,而是一如反常地留在了海城。
那时候,席郁早就已经搬出了霓家,在市中心买了套平层,霓琬就是那里的常客,原本极简空荡的房子被霓琬塞满了各种各样大大小小华而不实的东西,无处不彰显着霓琬的专属气息。
两人就这样开启了不清不楚的同居生活。
再后来,又过了几年,席郁坐到了霓市的核心位置,每天要处理的事务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忙。霓琬心疼的不得了,开始跟着人学做菜,学着做一个贤妻良母。
起初,他总是笨手笨脚搞砸一切,不是被刀划伤就是不小心烫到自己,他含着眼泪偷偷藏起伤口不敢让席郁知道,然后默默地处理好狼藉,把菜重新做一份。
霓琬去公司去的勤了,霓辞远大概也猜到了两人的关系,他对此表示喜闻乐见。霓辞远认为他的女儿生下来就是享福的命,有个人在他身边当牛做马替他管理公司大小事宜似乎也不错。而席郁是个很有能力的年轻人,经过几年的观察,霓辞远发现席郁有担当有责任感,很值得托付。
如果霓琬能跟席郁在一起,那么把公司交到席郁的手中他也更加放心。
霓琬知道席郁并不是在海城长大的,所以他特意跟着名厨去学了几道席郁家乡的小菜。他私底下很刻苦地学了很久,笨拙地弄伤了好几次手才掌握了个七七八八。学会之后,霓琬迫不及待地去给席郁送饭,抵达公司的时候席郁不在办公室,他放下手中的食盒,百无聊赖地坐在老板椅上转了几圈。
视线中突然闯入一个密封的纸箱,他以前从来没在席郁的办公室见过。
霓琬心里突然升起强烈的求知欲,催促他打开这个神秘的纸箱,他没怎么犹豫地拆开了,里面静悄悄地躺着一叠信封。
指尖不受控制地抖了几下,霓琬感到一阵莫名,他不明白自己的手为什么会抖成这样。纸箱受力不匀整个翻到在地,那雪花般的信封就纷纷扬扬地撒了满地。
“哎呀完了完了……”
霓琬惊呼一声,意识到自己闯了祸,拍了拍脑袋,连忙蹲下身把信封一片一片摞进箱子里,想趁席郁回来之前收拾好。可那触目可及的几个大字却张牙舞爪地闯进霓琬眼眶。
最爱的哥哥亲启。
霓琬有点生气,除了自己,谁都不能叫席郁哥哥!叫的这么亲密,不知道席郁已经名草有主了吗?霓琬心里有些吃味,越看越觉得这些信有鬼,气呼呼地从地上随意捡了封信毫无负担地拆开了。
这封信并不长,霓琬却翻来覆去地看了很久。浓密的睫毛微微颤抖,他眨了眨通红的眼,拼命想看清上面的每一个字眼,可那浓黑的墨却被水渍晕开,变得模糊不清。霓琬无措地抬起手背把眼角的泪狠狠试去,吸了吸鼻子,神色空空的眸子里弥漫着雾气。
我最最最亲爱的郁哥:
这封信写在一个平凡而无风的下午,跟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同,一样的天空,一样的云彩,一样的绿叶与一样的日月,唯一不同的是,没有你陪在我的身边。
我不想承认却不得不承认,我真的有点想你了。
前段时间李叔叔来看我,我看得出他病的很严重,只不过几个月没见却像是老了很多岁,但是他还要装作无事发生的样子对我嘘寒问暖,我俩面对面笑的前仰后合,可是我知道,当我们转过身背靠着背的一刹那,眼里都有泪花。我的心其实很痛,只是李叔叔告诉了我一件更令我心痛的事。
我一直以为替我付清赔偿金的人是疼爱我的舅舅,可是李叔叔告诉我那不需要我操心,早就付清了的赔偿金,原来不是舅舅出的,而是消耗了你的自由换来的。
晚上,我翻来覆去想了很久,真的很后悔。我后悔当时应该再小心一点不让舅舅发现,也就不会有后面那么多事,李叔叔也不会被我舅舅气的进了医院,我后悔喝多酒打伤了人,连累你为我受罪奔波。后悔、后悔、后悔,太多太多。
可我混账的前半生做过的唯一一件不后悔的事,就是喜欢你。
哥,当年我们一起种下的桃树是不是又结了果?还记得小时候你为了哄我在树上扎了个秋千,我站上去的时候,总是荡的特别远。我最近已经有点记不清那棵树的样子了,你下次来的时候,可不可以带张照片给我?
永远爱你的小霁。
原来当年席郁来找霓辞远谈判,是与霓市签了长达八年的卖身契,他把自己卖给了霓家,向霓辞远提前预支了笔钱去帮林初霁付清赔偿金。
霓琬一直告诉自己席郁本性薄凉,或许生来就丧失爱人的能力,原来都是霓琬自欺欺人,自己骗自己。霓琬痛苦地想,席郁的心分明是热的,他甘愿为林初霁做到这种地步,这样一个人,实在算不上薄情。
席郁只是……他只是从来都不喜欢自己而已。
霓琬闷闷地想,席郁从来没有给过他任何承诺,是他自己犯贱勾引席郁上床,他才是这段感情里插足的那一个。
他惊觉天花板下了一场雨,抬头一看,原来那场雨落在了他的眼睛里。
霓大小姐疼会哭,苦会哭,故意惹人心疼也会哭,可他从小到大都没觉得眼泪原来是这样多余而恼人的东西。
爱真的很奇怪,把理智的人变得愚昧;把清醒的人变得迟钝;把真诚的人变得多疑;把宽容的人变得自私。爱把他变成了一个面目全非的陌生人。
霓琬不知道哪天自己是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