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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喜欢的话我可以多碰几次。想不想和地球碰一碰?」

「别这样啦!我是真的很喜欢你,喜欢得不得了。我也很痛苦啊!别人都可以光明正大地说自己喜欢谁,找别人帮忙追,跟朋友诉苦,可我谁都不敢讲,只能闷在肚子里暗恋,眼看着就快毕业了。康海伦,你当我女朋友好不好?」

「真是欠揍了。都已经告诉你我是同性恋你还想怎样?」

「这种事是可以改变的,我相信爱可以改变一切。让我用爱情感化你吧!相信跟我在一起之后你一定会发现男人比女人好多了。」

「哦?原来你这么爱我,爱到愿意捨身来『感化』我。还真是谢谢哪!要不是有你,我还以为自己没救了咧!那么,你打算怎么追我呀?」

「只要你答应当我的女朋友,任何事我都愿意!」

「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当然!」

正思考着怎么炮製这个白痴,一个高大的白人走到身旁发问。

「请问,外语学院要怎么走?」这人的英语腔调怪异,应该不是母语。

「用腿走。」我冷冷答道。他将手中溼答答的地图凑到我面前:「是这条路吗?」

我望着那人的灰色眼珠,直觉有点不对劲。他接着说:「我是新来的英文教师,第一次来到台湾。台湾的天气又湿又冷,不舒服。你也湿了,你舒服吗?」

我心想,就你这破英语还能当英文老师?到底是怎么回事,奇怪的戏码不停上演却始终看不出剧情走向,导演快给我出来面对!

忽然间衝过来一辆厢型车,在我们三人身旁不到一公尺处紧急剎车,同时车厢开门。我还没从新的惊吓中回神就被那个高大的白人扔上车,接着车内有人将我用力按在地板上,下一秒,「飞镖」也被白人挟着上车。关门的同时车子再次向前疾驶,整个过程不到十秒。

「不要抵抗,否则立刻杀死你们!」白人出言恫吓。

压住我的人感觉到我不再挣扎,起身让我坐好。飞镖也被命令坐在我旁边。

车厢内有四个,前面正副驾驶座各一人,六个都是白人。一个年约四十多岁,大鼻子下方蓄着一小撮鬍子的男人从副驾驶座回头瞧我。他的眼神锐利,嘴角朝下收紧,梳得整整齐齐的西装头显示他的身分与其他人不同,应该是这伙人的头头。

「怎么多了一个?」

偽英文老师回答:「他是她的男朋友,说不定也知情。」

「嗯,也好。多一个人总有些用处。」

「别弄错了唷!希特勒,他不是我男朋友。」

「对啊对啊,我不是她男朋友,放了我吧!我甚么都不知道。」

「希特勒?」大鼻子男人摸摸鬍髭,微笑道:「我不是希特勒,容我介绍自己───」大鼻子推开前座后方的间隔,起身来到我的对面。

「敝人名叫提摩太?『冷血』?明考斯基,请多指教。」

「没听过。」

「哈哈,你要是真没听过我的名字,那平安就归于你了。这一点我们很快就会知道。我来自遥远的美国亚利桑那州,红雀队的故乡。我的职业是………算是金融业吧!平常帮人追债,尤其是一些很难追的债,偶尔我也会花钱把别人的债买下来,你知道为甚么吗?不知道?让我告诉你。小时候我的爷爷跟我说过一个道理,就是无论花钱买任何东西,都要用更高的价钱卖出去。没有我爷爷卖不出去的东西,因为卖不出去的东西不值钱,不值钱也就没必要买了,对吧?知不知道佩妮?姜在美国干了甚么事?」

这就是赵盛说的「可怕的美国人」,终于还是找上门了。我深深地恨自己为甚么没有早一步带着姜珮远走高飞。

「可爱的佩妮小姐,可不只值一文钱(apenny)唷!她搞了一大笔巨款溜到这个远东的小岛上,以为神不知鬼不觉,逍遥自在着,可她在美国的债主们每天以泪洗面。怎么办呢?没办法了,只好请『冷血』先生替他们出面。你猜怎么着?我爱死这位佩妮小姐了!她就是我爷爷说的『最有价值之物』,值得买下来。于是我花了大把钞票把她的债权统统买下来,现在,她的债主只有我一人,是不是很乾爽?那么剩下来的问题是该怎么把东西卖出去。你叫康海伦是吧?你知道想把东西卖出去最重要的关键是甚么?海伦,让我告诉你,就是想办法让人从口袋里掏钱出来。」

「没意义,你就是杀了我,我也不会告诉你她在哪儿。」

「这一点就不劳你操心了,我们已经逮住她了,等一下就会让你们见面。至于是不是见最后一面,要看我能不能顺利把东西卖出去,我相信你一定和我怀有相同的希望。」

一阵晕眩穿过头脑。想起赵盛说过「落在他们手里,就是想死也没那么便宜」,难道这就是我和她的结局?心中的悲伤难以抑制,眼眶瞬间发热。

「噢,这就哭了?那等一下怎么办?别担心啦,我虽然绰号『冷血』,倒也不是杀人狂,佩妮小姐此刻还完整无缺,静候你的到来。」

「你既然找到她了,又抓我干吗?」

「问得好。正如我刚才说的,佩妮小姐是我仰慕的人,当然不会蠢到把钱放在身边让我找到,所以必须请你帮忙。具体来讲,如果她不说出钱的下落,我就折磨你;你要是不说,我就折磨这个小子。」他盯着飞镖同学的手脚,彷彿正在考虑怎么折断它们。

「你折磨他吧!我无所谓。」

「不,不,我和她们一点关係都没有,我只是她的同班同学而已,根本就不认识甚么佩妮!甚么钱的事情我统统不知道!拜託你放过我好不好?呜呜呜………我想回家………」飞镖急得开始说国语,明考斯基一句也听不懂,只是微笑看着他哭。

「不要那么没出息好不好,刚才告白的时候不是还说赴汤蹈火吗?为了我甚么都愿意,现在又跟我没一点关係了,哼!」

「你本来就不是我的女朋友嘛!我干嘛要为了你被人折磨!我不要我不要!拜託你们放我回家,我要回家!让我下车………」

飞镖发起疯来,抢着要开车门。

「臭小子给我安静点!」旁边某壮汉挥出一拳,飞镖当场晕厥,再也飞不起来。

明考斯基看看窗外说声「差不多了」,然后有人递给我一个黑布袋。

「这是为你好。如果事情顺利的话我们会送你回来,那么你看见的愈少愈好,明白吗?我说过,我不是杀人狂。」

「最好不要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明考斯基先生。我认识一些比你还可怕的人,要是我身上少根毛他们会让你永远回不了红雀队的故乡。」脑海中浮现的是黎少白。可惜他此刻人在美国,远水救不了近火。我是否还能活着见到他呢?

「那我是不是要把你脱光了先数数你身上有几根毛?比破掉的保险套更没用处的话,咱们就别说了。戴上吧!」

我默默将黑布袋套住脑袋,接着有人用塑胶环圈紧我的双手。黑暗中完全感受不到车子行进的方向,只觉得一下左转一下右转,路面有时平坦有时颠簸。这些人挺聪明,不走高速公路,寧愿多花时间利用蜿蜒的县道。有一回和姜珮聊到跟踪这件事(五人跟踪成串烧的事件之后),她说在高速公路上跟踪最简单,只要保持在四、五辆汽车后面,既不会被发现也绝不会跟丢。

雨愈下愈大,几乎遮蔽了车外一切声音;套上布袋后这些讨债鬼也不再说话,只是一味地抽菸,到后来简直呼吸困难。

说不害怕绝对是假话,这些人不知道会使用多么恶毒的手段。电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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