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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瑾年说不出话,却气得涨红了脸。
步云菲很少见自家花魁这样。这才微笑收笔:“怎么?有想法?”
此刻毕竟不是在朱歌面前,虽然有短暂的失控,恋瑾年终究也很快敛回心神,没有对老板说出内心真实想法,而是道:“请老板给我介绍个更尊贵的客人吧。比那个人要更加尊贵。”
步云菲不置可否:“为什么?你想跟朱歌比赛?”
“不错。都说我们芳菲楼是双花魁。但谁都知道,一山不容二虎,我跟她,总有一个要份量更重些。不谦虚的说,以前都是我略占上风。如今,也不想输了去。”既然老板已经帮她想好了原因,恋瑾年便直接把这当了借口。
谁知,步云菲似笑非笑:“其实,一山也并非不容二虎。”
恋瑾年一愣,望了回去。
只见步云菲的笑意彻底绽开,而笔墨也稳稳落在宣纸上:“只要是一公一母就行。当然,如果是两只有断袖倾向的母老虎,也是可以的。”
“……”恋瑾年不想再说话。
显然,对于她们的一切,作为老板的恋瑾年,是完全知情的。
“我不管,反正你给我安排个更尊贵的客人。”算了讲道理讲不过,还是撒娇吧。
“比那人更尊贵的客人我自然是有。不过,你未必能接住。”
“呵,这天下还有我接不住的男人?”恋瑾年几乎是嗤之以鼻。
“有。全天下男人绑一块,都比不上的那个男人。”
全天下的男人绑一块都比不上?
恋瑾年心中一动,随即动容。
步云菲的笑意更深,透着某种看不穿的意味:“所以,你有信心能留住这个客人么?”
留当今皇帝的于青楼?
这样的事情,似乎只有传说中的青楼传奇李师师做到过!
有信心么?
即便知道是老板的激将法,恋瑾年也依然忍不住回答:“有。”
不是因为入了激将圈套,而是因为——如今,这个男人,的确远高于朱歌的那个渣男!而且,是再也无人能赶超的至尊!
她要把那个天下最至尊的男人玩弄于股掌,向朱歌证明:男人,不是她要不到,而是她不想要!只要她愿意,任何男人都会匍匐在她脚底!
她要让朱歌明白:自己是抛弃了全天下的男人跟她在一起,是真心实意。
所以,那个渣男,有什么资格跟自己比?还不一边玩儿蛋去!
就这样,朱歌和恋瑾年分别接待了两个客人,让这整个故事如最初般进行——朱歌与那渣男并不是再续前缘,而是因为那人如今已经是皇帝最信任的近臣,所以让他给皇帝吹耳边风,以让皇帝不去玉为骨,而是来芳菲楼。
一如,故事的开头那样。
那渣男推荐皇帝来芳菲楼而不是玉为骨,恋瑾年再使出手段留住年轻皇帝!
原本,一切都如步云菲所料——男主皇帝将被完全隔绝在萧冷玉的生活之外,再不会打扰步云菲和萧冷玉的生活。
但,意外总是会发生。
作者有话要说: 蝶恋舞和朱歌两个花魁相爱相杀的故事,在128章的番外中。
另外:本文近期完结。请关注我的预存稿百合新文。目前它叫《下一本百合》。
☆、 大结局
意外来自于朱歌。
当日, 步云菲让朱歌重新回去找那个男人, 是为了让他把微服出巡的皇帝介绍给芳菲楼。但是, 她却没有告诉朱歌:芳菲楼接待这皇帝的人,正是恋瑾年。
其实,作为青楼女子, 朱歌对恋瑾年接客这种事情看得还是比较淡的,毕竟, 她是圈内人。
这就好比一对影视明星做了夫妻,婚后依然能接受对方在影视剧中跟别人演情侣或者夫妻, 甚至有船戏。
更何况朱歌和恋瑾年原本也没有确定什么关系。所以她也便一直傲娇着, 一副犯不着计较的样子。
可现在不一样了, 这次恋瑾年的客人是皇帝!那是天下最尊贵的男人,拥有着生杀予夺的大权,他随口一句话便能让人生或者死、富贵或者贫贱, 青云直上或者家破人亡……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人人叫他天子,是因为他是这世间如同天神一般的存在,可以主宰一切。
而天下的女子,也莫不趋之若鹜。
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人人都隻道那些女子老死深宫蹉跎了年华很是可惜,又有谁知道那些女子是怎么想的?
或许,她们就是喜欢过那样的生活呢?或许,她们就是心甘情愿用自己的人生去赌那一场荣华富贵呢?
毕竟, 能否被宠幸,也不是自己就能说得准的。那些有娘加持,笃定皇帝就算是看在她娘家份上,都一定会临幸自己的,自然不必说。就算是没有娘家加持的秀女,也未必不愿意用余生去赌那一场宠幸……
想到这里,朱歌就完全坐不住了。
尤其,步云菲为了不节外生枝引起误会,这个月的八月十六禁止了恋瑾年去找朱歌。
原本,每月十六都是恋瑾年去推朱歌的房门,而朱歌总是一副被迫且厌恶的样子。但实际上,习以为常的朱歌早已接纳,每个月的那一天都会推掉所有的客人,隻为等那个混帐到来。
而这一次,她居然空等了。
这下子,她真慌了。